一般人很難將作家和劫財色魔聯繫到一起,但廖政,就是這樣一個人格和人性都極度扭曲的人!
愛上按摩小姐發現「生財之道」
翻開廖政的履歷,記者發現他有著豐富的人生經歷:當過兵、當過工人、當過記者、還當過餐館老闆,因為寫了幾篇有一定影響的小說,還加入了某作家協會。
2000年4月6日中午12時許,我用搶來的手機,打通了另一個「坐臺小姐」陳麗的電話。電話裡,我謊稱有一個臺灣老闆想請她吃飯,將陳騙至海口市龍華路金榜大廈。我把她帶到該大廈13樓,在空置的6號房間裡,我又用同樣的辦法將陳麗的衣服脫得精光,然後打上死結。作案中,我要求與陳發生性關係,並提出給600塊錢,陳拒絕了。我隨即搶走了陳麗的三星牌手機、人民幣750元和美元111元。
4月7日中午12時許,我又撥打了海口新龍泉歌舞廳小姐張華的手機,聲稱我的老闆從北京過來,讓張先陪老闆打保齡球,晚上一起吃飯,然後再到新龍泉去捧張的場。稍後,我和張華在位於海口市龍昆北路的宏源證券大廈門口見了面,我說老闆在樓上等她,就帶著張來到大廈的5樓。
我將張帶到一個沒有裝修的空房間裡,厲聲對她說:「我身上有槍,你最好放老實點兒!」張不敢反抗,我三下兩下脫光她的衣服,又如法炮製,用胸罩把衣服繫上死結,扔得遠遠的,從她的身上搶走了人民幣400元、金耳環2對和一部松下手機。
4月6日晚,我又馬不停蹄地來到「中國城」,向一個名叫阿柳的小姐要了名片。9日下午16時,我用同樣的方式將阿柳騙到了城中城小區的1102房間,也就是我搶廖芬得手的地方。我掐住阿柳的脖子說:「趕快把衣服全部脫下來,讓老子好好享受一下,否則我就掐死你!」阿柳死勁反抗,但一個女人哪有多大力氣,很快我就剝光了阿柳的衣服,還撿來了一根鋁合金條和幾塊瓷磚硬物放在身邊,以此脅迫阿柳就範。做完後,阿柳大哭起來,我又威脅她說:「不許哭,更不准叫,否則對你不客氣!」事後我從阿柳身上搶走人民幣280元、紅色諾基亞5110手機一部、金手鏈及金項鏈各一條後,逃離了現場。
4月14日晚,我將六合歌舞廳坐臺的小姐劉玉騙到了金榜大廈10樓的一個空置的房間,隨即向她提出性要求,遭到了劉的拒絕。我便拿出400元錢給她,催她趕快脫衣服。看在錢的份上,劉脫光了衣服,我又聲稱自己是從雲南來的壞人,告訴劉要老實點,說完我又從劉的手裡搶回來了那400元錢。我用事先準備好的一塊紅布將她的雙腳綁上,又將她的衣服打成死結後,扔到一個高高的電錶盒子上,然後搶走了劉身上僅有的30元錢。當我正準備搶她的手機時,劉突然大叫起來,我便用力掐她的脖子,一邊掐一邊威脅她說:「你是不是想要我弄出人命來呀?!」劉也就不敢再出聲了。
變態色魔難逃法網
據警方查明,廖政還用同樣的手段,將海口金夜歌舞廳的許某、海口賓館夜總會的李某、海口金奧娛樂城的王某騙至無人居住的大廈裡,實施了搶劫和強姦……累計作案8起,共搶劫手機5部、金項鏈3條、金耳環3對、金手鏈1條、人民幣4188元、美元111元。
2001年12月,經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及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廖政搶劫罪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強姦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文中女性均為化名)
死刑犯自白:我親手挖掘了自己的墳墓
死刑判決下達後,記者在海南某監獄見到了即將伏法的劫財色魔廖政,聽到了他發自心靈深處的懺悔……
1960年3月24日,我出生在湖南嶽陽市一個普通市民家庭,父母都是本份老實的工人。小時候,我在街坊鄰居眼裡是一個乖孩子。從小學到中學,我的語文成績一直在班裡名列前茅,中學時就在報刊上發表了不少文章。高考落榜後,我有幸走進了軍營,3年後退伍回家,在岳陽市一化工廠當工人。不久,我與當地一女子戀愛、結婚,後因性格不合而離了婚。離婚後,我開始憎恨所有的女人!
1989年來海南後,我看到那些成天打扮得像妖精一樣,出入於歌舞廳的小姐就不順眼。她們憑啥每天都能大把大把地花錢,大把大把地賺錢?她們都是靠出賣色相和肉體賺取骯髒錢……只要是個男人,只要你願意給錢,她們就會讓你享受個夠……她們就像沒有系褲腰帶的人一樣,我恨這樣的女人……所以我要佔有她們……虐待她們……
……現在想來,我真是心理變態!她們是「坐臺小姐」,她們為了金錢在賣身,而我為了金錢在出賣自己的良心,踐踏社會公德,我比她們更可恥……我親手挖掘了自己的墳墓,埋葬了自己的青春和生命。現在後悔晚矣!天下要是有後悔藥該有多好呀!我對不起養育我的父母!對不起我的兒女。
1989年初,他帶著900元錢南下海南「淘金」,先後應聘到幾家報社當過記者。後來他開了一家湘菜館,當起了小老闆。一天,他與幾個朋友一起到海口一家按摩中心,為他提供服務的是一個有幾分姿色的湖南小姐阿雪。因為二人是老鄉,一見如故,第二天就發生了性關係,不久就同居了。
平時,他開餐館,她去按摩,小日子也過得和和美美。很快,廖政發現阿雪花錢非常大方,問起來,才知道原來她每天都能從客人手中賺取幾百元的「小費」。因餐館的生意不太好,廖政常常接受阿雪的「救濟」,有好幾個月,阿雪都替他付房租,廖政心裏滿不是滋味。
苦惱了一段時間後,廖政突然從阿雪身上得到了靈感:按摩小姐有錢,那麼歌舞廳的小姐不是更有錢嗎?就從她們身上下手!全當她們為我出書、拍電影給贊助,為我的「文學事業」扶貧。
廖政就此踏上了罪惡的深淵。
為出書拍電影盯上坐臺小姐
廖政曾寫了一部37萬字的小說《何時縛住蒼龍》。他滿懷希望地拿著書稿到某出版社,沒想到出版社卻要他出3萬元錢才肯出書。
囊中羞澀的他只得悻悻而返。後來他又寫了一部叫《關山陣陣蒼》的劇本,湖南的一個製片廠很感興趣,專門約他去談過合作拍攝的事宜,但需要他自己拉贊助。拍片子、出書,是想出名想得發瘋的廖政夢寐以求的,而這一切都需要錢。他實在拿不出這筆錢來,怎麼辦?他陷入了痛苦。
讓我們將日曆翻到2000年4月,這是案犯廖政劫財劫色的「豐收月」,正是在這個春暖花開、陽光明媚的四月天,他將罪惡的雙手伸向了一個又一個「坐臺小姐」!
經過精心謀劃,廖政終於制訂出了一個完整的行動方案。下面是公安人員偵破此案及案犯廖政交待的案情經過:2000年4月2日16時許,我從抽屜裡翻出了我在歌舞廳認識的一些小姐的名片,隨手挑了在海口百樂門歌舞廳上班的廖芬的名片。我以請她吃飯、介紹老闆給她認識為由,將她騙到海口市金貿區城中城小區,然後將她帶到無人居住的一座大樓的11樓。一出電梯,我就一把將她抱住說:「你最好不要叫,否則對你不客氣!」廖芬嚇得渾身直打哆嗦,一點都不敢反抗。於是我趁機將她的衣服全部脫光,然後用胸罩將她的其它衣服繫在一起,打成死結,扔得遠遠的,目的是想讓她一時解不開衣結,我好趁機逃脫現場。這次我搶走了廖芬一部三星牌手機、金耳環一對。 據警方查明,廖政還用同樣的手段,將海口金夜歌舞廳的許某、海口賓館夜總會的李某、海口金奧娛樂城的王某騙至無人居住的大廈裡,實施了搶劫和強姦……累計作案8起,共搶劫手機5部、金項鏈3條、金耳環3對、金手鏈1條、人民幣4188元、美元111元。
2001年12月,經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及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廖政搶劫罪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強姦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文中女性均為化名)
死刑犯自白:我親手挖掘了自己的墳墓
死刑判決下達後,記者在海南某監獄見到了即將伏法的劫財色魔廖政,聽到了他發自心靈深處的懺悔……
1960年3月24日,我出生在湖南嶽陽市一個普通市民家庭,父母都是本份老實的工人。小時候,我在街坊鄰居眼裡是一個乖孩子。從小學到中學,我的語文成績一直在班裡名列前茅,中學時就在報刊上發表了不少文章。高考落榜後,我有幸走進了軍營,3年後退伍回家,在岳陽市一化工廠當工人。不久,我與當地一女子戀愛、結婚,後因性格不合而離了婚。離婚後,我開始憎恨所有的女人!
1989年來海南後,我看到那些成天打扮得像妖精一樣,出入於歌舞廳的小姐就不順眼。她們憑啥每天都能大把大把地花錢,大把大把地賺錢?她們都是靠出賣色相和肉體賺取骯髒錢……只要是個男人,只要你願意給錢,她們就會讓你享受個夠……她們就像沒有系褲腰帶的人一樣,我恨這樣的女人……所以我要佔有她們……虐待她們……
……現在想來,我真是心理變態!她們是「坐臺小姐」,她們為了金錢在賣身,而我為了金錢在出賣自己的良心,踐踏社會公德,我比她們更可恥……我親手挖掘了自己的墳墓,埋葬了自己的青春和生命。現在後悔晚矣!天下要是有後悔藥該有多好呀!我對不起養育我的父母!對不起我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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