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熬中藥時剋扣名貴藥。凡是在醫院開完中藥方子當即要熬的,貝母等名貴中藥一律扣下不放;凡是自帶中藥來熬的,一般要麼是少放,一兩變三錢,要麼是以次充好,把人家50元一兩的正宗名貴藥換成10元一兩的劣質貨。
三是藥品特別是藥水,到了甚至超過保質期仍照用不誤。
四是對婦科、男性科等涉及難言之穩的患者使盡手段拉長療程、加大劑量。
五是在開藥前先用足夠時間與患者「交流」──絞盡腦汁推銷藥品、推薦檢驗、挽留住院。因為一些醫院醫生的主要收入來源於各種回扣。
主要回扣有三種:開藥回扣,送檢回扣和收留住院回扣。
---醫生從其為病人所開藥品中獲得的回扣為開藥回扣。在醫院內部的經濟管理方案中,明文規定此回扣為所開藥款的2.5%。除此「明碼標價」外,對一些進出價差額較大的藥品,還有另一個院方默認的回扣,如每開出價值38元的阿奇黴素一盒,可得3元回扣;42元的前列舒通一盒,可得4元。 給病人看病時,醫生首先考慮的往往不是如何去治病,而是在盤算如何依據病人的經濟狀況,結合病人的病情,在估摸用藥不會出現大的問題的前提下,儘可能地「兜售」給病人更多更昂貴的藥品,因此,不被冤枉用藥者是少之又少。
---送檢回扣就是醫生給自己的病人開出檢驗單,讓其去專事檢驗的科室接受檢驗,每送去一個病人都能得到一筆回扣。在醫院的管理方案中明確規定此回扣為「B超、照片為3%,腦電圖每人次3元,心電圖每人次0.5元」。 有了回扣在背後推動,不管病人有無需要,往往都會被醫生送去走完那一道道檢驗程序。每走一道程序,病人的腰包就癟一點,醫生的腰包就鼓一點。如胃痛病人中,只有胃潰瘍、胃部腫瘤、胃憩室等患者應作鋇餐檢查,而胃炎等其他胃病患者作鋇餐檢查是無用的,但胃痛病人不論何症狀,在一些醫院首先都必須走鋇餐檢查這道程序。查一次六七十元,送檢醫生可得3%的回扣。
---收留病人住院自然也有回扣。一些醫院管理方案中規定,醫生「收住院病人每人3元」。就是這「每人3元」,不知讓多少本可不住院的人住了院。 此外,注射費、理療費的回扣為3%等等,也明列在方案中。
許多醫生每月的回扣達1000多元,超過了工資,最多時可達2000多元。 亂收費、多收費則更是家常便飯。這種現象多不勝數,以至幾乎沒有人覺得它們不正常了。
導致醫院如此亂的原因是院方的管理制度。醫院裡的一切都是為了追求經濟效益來運轉。按醫院的管理方案,各科室乃至個人都有上繳指標。若循規蹈矩,每月交完上繳後,各科室的收入就所剩無幾了,甚至會出現虧損,這樣別說獎金,有時連工資都保不住,甚至連養老保險金都交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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