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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想法是好的,但是既然你知道“中国社会是个人情社会,加上行政领导批条子干预,使得我们跟股票相关的司法系统非常非常的落后。”现在你又想加上一个“人情部门”,那就又多了一条“狼”。本质就应该政改,把“人情社会”变成“法治社会”,只有这样才可以到哪里打官司都按法律办事。不改变,到哪里还是“人情社会”。仅想用曾加一个部门的方式,结果只是徒劳的。最后只会变成增加更多的“狼”。
2012年09月15日 15:58
18
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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