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跟小粉红拼拳 尝试切他中路(图)

作者:冯睎干十三维度 发表:2024-10-06 08:19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17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小粉红
两个中国小粉红在台北街头踩场闹事(图片来源:自由亚洲电台X)

十月一日,有在台港人于西门町举办“没有国庆,只有国殇”的抗议活动,在已申请的地点插起“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岂料有两个疑似小粉红的中国游客看不过眼,直接拔掉“光时”旗丢到地上。主办单位见状,即趋前理论,其中一个小粉红竟向他们怒吼:“今天是中国国庆节,我不允许有这种旗插着!”

有份主办活动的“赴汤”说:“这边是台湾,不是中国的,你不能撞我的东西。”小粉红闻言,便像念咒一样回应:“香港是中国的一部份,台湾也是中国的一部份,台湾、香港都是中国的一部份!”赴汤说:“台湾是台湾人的,香港是香港人的。”随后双方吵个不停,主办者即报警处理。结果两名踩场的小粉红被警方带离。

十月三日看媒体报导,那两个中国游客姓姚,是夫妇,二人假借探亲名义来台,但原来他们声称要探望的母亲(身分为“中配”,即嫁到台湾的中国大陆人),早已于七月离台返中,且长期居住大陆。官方表示,两人滥用台湾基于人道允许两岸亲人相聚的善意,现已强制他们离境。

只是强制离境,未免太便宜这两个小粉红了。台湾法律不是有《社会秩序维护法》吗?第73条说“于学校、博物馆、图书馆、展览会、运动会或其他公共场所,口角纷争或喧哗滋事,不听禁止者”,可罚款不超过六千元台币。有台湾立委也评论,指两人动手拉旗、破坏、叫嚣,已涉犯刑法“妨害自由罪”,属于“非告诉乃论”(即官方可主动侦查、检控的罪行,无需受害人起诉)。

台湾不同中国,这里人人皆能自由表达意见,现在两个中国小粉红来踩场闹事,把人家的旗子丢在地上,竟然拍拍屁股走人,完全无需受罚,是否太纵容他们呢?不要忘记,现在两人被强制出境,不因为他们在别人的合法集会期间捣乱,而是因为他们恰巧“违反入境条件”——他们声称要探望的亲人根本不在台湾。假如那个中配母亲没有离境,两人岂不是可以继续留在台湾,喜欢闹场就闹场?想一想就令人心寒了。

我认为,台湾政府对付这类横蛮无理、破坏言论自由空间的中国游客,绝对不能手软。像这次西门町事件,就算主办者没有财物损失,也应该按照法律惩治两人喧哗滋事、侵犯他人财产、妨碍他人行动等;即使不拘留,也至少应该罚款,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不然中国小粉红将来必然有恃无恐,陆续在这类活动中借故生事。

在台港人若不幸遇上这类小粉红,我的建议是:不要跟他拼拳,尝试切他中路。对方喃喃念道“香港是中国的一部份,台湾也是中国的一部份,台湾、香港都是中国的一部份”,你不妨笑着问他:“海参崴是不是中国的一部分?中、俄昔日签订的瑷珲条约、北京条约、满洲里界约,你知道令中国失去多少土地吗?”

小粉红当然不知道(这是他们的国家机密)。

这时,你就可做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然后义正辞严骂道:“你们已经被俄国夺走相当于40个台湾的领土!连这些也不知道,你还算是中国人吗?”

(本文为《上报》独家授权《看中国》,请勿任意转载、抄袭。原文链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上报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