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6年04月21日讯】(看中国记者端木珊综合报导)香港立法会议员黄毓民前年涉在立法会答问大会期间,用玻璃杯掷向特首梁振英案日前开审。梁振英以控方第一证人的身份,成为香港首名在任时到法庭当证人的特首。黄毓民则在庭上指出,梁振英过去的言行被很多人认为是“讲大话,无诚信”,不适合做证人。
19日上午9点半,港岛东区裁判法院对黄毓民案开庭审讯。梁振英早上9点左右抵达法院,大批示威者在庭外守候,警方则不断呼吁示威者让路。
此案事发于2014年7月3日,梁振英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期间,黄毓民向梁抛掷纸张和水杯,但未投中,杯子落在梁身后一、二米的位置上,发出声响并碎裂。事发后,警方接报到场调查,并以普通袭击罪控诉黄毓民。黄毓民以行为属“议会抗争”而否认控罪。
梁振英“讲大话、无诚信、人格卑下” 黄毓民:他不宜当证人
法庭上,控方准备传控方第一证人梁振英时,黄毓民便提出反对。黄毓民指梁振英在过去的言行被很多人视为“讲大话、无诚信、人格卑下”,不宜当证人。黄更引述北京驻港代表张晓明指梁“地位超然,凌驾于行政、立法、司法之上”,故此不适合出庭作供,因为他作伪证,法庭也奈何不了他。法官表明,其证供是否可信,由法庭听取后考虑。
梁振英在做口供时,表示对被掷水杯感到有些震惊,还称黄毓民如此近距离地掷水杯,是“一件袭击事件”,担心自己或他人会受伤。但黄毓民质疑,梁振英在事后“气定神闲”的拿走一块玻璃碎片放在口袋中,一段时间后才报案,与“震惊”之说不符,行为亦“违背常理”。
黄毓民更指出,口供纸上出现错字,声称的页数也与事实不符,但梁振英照样签署,质疑口供纸是由他人写好后供他签署,亦有“夹口供”之嫌,梁振英全部否认。
自由亚洲报道称,庭上,黄毓民盘问梁振英逾4小时,双方一度针锋相对,犹如在立法会会议厅内。
中午休庭时,黄毓民出来见支持者时表示:“这个盘问,真的历史上第一次,第一位行政长官怕自己被人打,他刚才在那里说我被人袭击,所以我报案。第一个行政长官在立法会有议员抗争,他去报警说自己被人打,被人袭击,这个第一个,认真丢脸。”
有关案件预计审讯十五天,梁振英作证未完,21日继续。
对于梁振英控告黄毓民一事,《法广》引述中国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分析,梁振英看重的,不是港人的观感,而是欲借此博取北京的好感。但北京不会因为一、两件事而改变对梁振英的态度,因为北京明知梁振英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北京只会考虑“这条狗是否合用”,现时毋须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