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千家房企倒闭后购房者的两难选择

发表:2015-09-2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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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5年09月27日讯】据《中金在线》9月23日消息,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发布公告,常州华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目前,这家曾跻身于中国房地产企业100强的华光地产正式宣布破产清算。对于那些购买了破产房企的房子却还没拿到房子的客户来讲可能就是一件烦心事。

就在华光地产破产之后的两天,另一家百强房企江苏华厦融创置地集团在南京城北开发的“悠山醉月”停工,49户已购房的业主面临交房无望的风险;9月22日,广东恒亿集团发生债务危机,旗下楼盘停工,现集团正重组。

大陆资深房地产评论人刘光宇表示,华光破产衍生出的连锁反应会对市场造成更大的影响,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甚至被解读为中国房企倒闭潮的开始。

据《商业见地网》消息,据不完全统计,仅北京、武汉、四川三地,过去一年已有上千家房企从楼市“消失”。进入2015年以来,房企倒闭、停工的消息不绝于耳。市场研究机构认为,当前楼市分化仍然明显,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仍暗藏风险,将有大量中小开发商被淘汰出局。

而被大陆房地产视为销售旺季的9月,到目前为止成交平淡,市场观望气氛浓郁。克而瑞监测数据显示,一线城市成交指数均环比下跌,尤其一线城市北京、深圳环比明显下跌;二线城市涨多跌少;三四线城市依然表现较差,整体跌多涨少,个别城市跌幅较大。

面对房企的破产倒闭,那些购房但还没拿到房子的客户应该怎样应对,业内人士表示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

第一,房屋已建成:

在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拿到房子。

第二,房屋未建成的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首付,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产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二、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1. 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2. 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责任编辑:辛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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