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宁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抑郁”死?(图)

作者:郭小径 发表:2015-07-07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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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声 (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07月07日讯】(看中国记者郭小径综合报导)日前,中共海宁市信访局纪检组长在市行政中心跳楼身亡,官方报导称其“抑郁”自杀。民众对此说法议论纷纷。 

据陆媒中新网报导,7月5日中午12点21分,一男子在浙江嘉兴海宁市行政中心12楼跳楼身亡。据悉,死者姓杨,男,47岁,海宁人。事发前,杨某任海宁市纪委派驻信访局纪检组长。据海宁市纪委透露,杨某身亡排除纪委调查可能。

报导称,据杨的家属和同事反映,杨一未炒股、二无经济纠纷、三无往来欠款,但近期有焦虑和抑郁表现,此前曾有过自杀念头被家属劝阻。官方以在杨的汽车发现精神类药品“艾司唑仑”和在其办公室发现有“谷维素片”,初步判断其抑郁自杀。

此消息一出,网民的反应却表示对此难以置信,“所谓的抑郁症你信吗?”“和以前的临时工一样。”

据公开资料,现任海宁市纪委派驻信访局纪检组长全名为杨海声,1968年8月出生,现年46岁。曾历任海宁市检察院警员、批捕科副科长、反贪局副局长、公诉科(审查起诉科)教导员、公诉科科长,海宁市黄湾镇党委委员,海宁市六城联创办挂职锻炼,海宁市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海宁市信访局局长助理,海宁市信访局副局长,海宁市纪委派驻信访局纪检组长。

在官场中,有不成文的规矩:一个官员自杀了,无论他事实上是否“有事”,通常也没有人再往下查。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因此,有些官员相互之间形成了牢固的利益联盟,大官保小官,小官保老板,盘根错节。当这个利益链中某个官员出了问题,眼看即将“全军覆没”,有人就会牺牲“小我”,丢卒保车。

据《财经》不完全统计,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官员非正常死亡数量,共计99名,其中52例被证实为自杀,34例在公开通报或报道的表述中为坠亡或溺亡等。进入2015年以来,中国内地3月份就有4名官员自杀身亡,4月份再有3名官员自杀。“抑郁”成官员死亡通报高频词。

还有网民评论称,“你知道的太多了”。纪检官员查的贪官都是什么人?非富即贵啊!所以,我能猜测他是被人做掉的吗?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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