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艳照门 厦大院长涉重婚新进展(图)

发表:2014-09-03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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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4年09月03日讯】福建厦门大学外文学院原院长纪玉华的“艷照门”事件有新进展,据大陆官方媒体今日报道,纪玉华涉嫌重婚罪,已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正式立案。

去年11月,有网民发帖称,54岁的纪玉华谎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并致其怀孕6个月。现女教师和父母在厦大理论,院长却玩失踪。女教师欲跳楼,幸被救下。同时,配发了纪玉华参加活动和亲吻一名女性隆起肚皮的照片。为此,厦门大学宣传部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警方已在调查中,如纪玉华确实违法违纪,校方将严肃处理。此外,纪玉华已不再担任院长职务。

及至本月2日,人民网刊登了“艷照门”女主角小琴起诉纪玉华重婚的报道。小琴的代理律师随后表示,法院已于本月18通知立案。

小琴表示,去年5月,她与纪玉华在一次教学活动中认识。随后纪玉华对其展开强烈追求。她在不知道纪玉华已婚的情况下接受了追求,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后怀孕。同年10月,纪玉华在见到小琴父母时才承认自己虽然与第一任妻子离婚,但还有第二任妻子,目前是已婚状态。当时,纪玉华表示会尽快与第二任妻子离婚,同时写下承诺书,允对她和孩子负责。但后纪玉华失磫,小琴于今年3月产下孩子。

小琴说:“我儿子出生18天就要动手术,医生说和父亲遗传有关。我们通过联系外文学院等很多方式告诉纪玉华孩子的情况。可是他对我们母子一直不闻不问。”她在与纪玉华交往期间,纪玉华将她以妻子的身份带回老家探亲,并以儿媳的身份为纪母送葬。而且,在租房同居期间,纪玉华还向房东及租房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明两人是夫妻关系。她认为,这些都表明两人曾以夫妻名义生活,可以追究纪玉华的“重婚”的刑事责任。

而对于网上有关她及家人曾经索要巨额赔偿的质疑,小琴说,纪玉华自愿给她们的45万元人民币,至今一分钱都没有动。她可以还给他,但要求他要负法律责任,并对孩子承担父亲的责任。



责任编辑:刘晓湘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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