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1月20日讯】陕西省咸阳市中院对原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长侯福才,利用职务便利成立“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向前来办理施工许可证企业索取钱财,短短6年时间非法敛财5000余万元。17日,侯福才被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审判处死缓(2014年1月17日新华网)。
一、国家政策被扭曲为捞钱依据:2001年11月,侯福才出资30万元注册祥和公司,找来王某、杨某等挂名股东,自己在幕后操纵。2005年10月,国家实行工程担保试点,侯福才发现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须提供业主支付保函等审查规定,为自己私下敛财提供了“源头”。国家对建筑企业政策约束行规定,这是监管的需要。然而,这一监管措施却被侯福才钻了空子,于是让侯福才捞钱有了依据。贪腐官员一心想着捞钱,他们就会处处挖空心思为捞钱制造种种借口!
二、公开合理的收费办公场所:2002年前后,侯福才成为渭南市建筑业联合会会长,联合会业务就是收些会费。侯福才让自己名下的祥和公司和联合会放在一起办公,代收会费。这样侯福索取所谓“担保、咨询服务费”有了公开的办公收费场所,让人感觉收费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当然,侯福才的渭南市建筑业联合会长名头也为其捏造名目收费增加了砝码!这些年来,隶属于各行各业的协会、学会多如牛毛。行业协会本是为了行业自律、或互相磋商提升业务、或保护行业利益的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会长本身应该由其业界道高望重的人士担任。然而,我们的多少行业协会从一诞生就被扭曲,行业协会会长清一色的有现任官员或退休官员担任,这样的行业协会自然打上官场烙印,这也严重违背行业协会的本意与初衷!因此,多少行业协会为官场腐败起着推波助澜作用!
三、坚持雁过拔毛、“大小通吃”:在侯福才的索贿款中有来自开发商各300余万元巨款,也有数万不等小数目。渭南市儿童福利院建设综合楼也不得不向其“孝敬”5万元。这些年来,房地产开发商赚得盆满钵满,贪官向开发商索贿也就罢了。但贪官向房地产开发商捞钱,这种负担无疑转嫁到整个社会公众头上!儿童福利院是赔钱不赚钱福利单位。侯福才怎么也不放过?腐败官员为了捞钱往往不择手段,什么钱也也要,什么钱也捞。或许,在侯福才们的眼里只有钱!
四、巧立“名目”,通过各种方式向建筑企业索取钱财:侯福才对熟悉建设单位以手头紧先直接索要后办证;对于不熟悉单位,以资料不全需要补充为由,要求办证公司交钱办证。由此,渭南建筑行业形成到建管科办施工许可证要到祥和公司交钱“潜规则”。多少“潜规则”正是贪官自己编造借口诞生出来的!这些年在种种借口种种名义下,贪官们不知制造多少“潜规则”?由此人们也可以发现,多少行政管理部门制造种种借口推诿不办事,那是一种刁难,刁难的背后就是为了索取钱财!今天官场不知有多少这样的侯福才?
侯福才1997年12月被任命为建筑监理科长,直到东窗事发,在渭南市建设部门建管科长职位长达15年之久。至案发前侯福才拥有个人财产5615余万元,其中向46家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索贿2191余万元,有3084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造成侯福才“小官大贪”现象发生根源是什么呢?重要岗位权力大,在重要岗位任职时间长了又缺乏监督就必然导致腐败。人们要追问的是侯福才为什么能“久居关键岗位”不挪窝?侯福才15年坚持以公权力的名义巧立“名目”收费敛财,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政官员难道就不知情?他们为什么听任这种小官大贪现象发生?侯福才“小官大贪”现象的重要根源是渭南市住建局主政官员装聋作哑,渭南市住建主政官员或许贪贿更多。最起码他们也是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