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为了个人私利,悍然发动文化大革命运动,煽动奴才们相互恶斗,挑起全国性的大武斗,破坏社会和平,制造全国性的空前大恐怖。
以毛泽东的妻子江青为首的“四人帮”被抓起来之后,叶剑英在一次讲话中沉痛地说:“文化大革命死了两千万人,整了上亿人,浪费了八千亿人民币。”[1]
该如何给毛泽东定罪呢?我看可以定罪为叛乱罪。读者不要以为我是开玩笑,这是根据历史事实和法理做出的判断。
先请看历史。
1966年5月16日,毛泽东主持撰写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后称《五一六通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通过了,从此中华大地进入毛泽东人为制造的动乱之中。8月12日,在中共中央八届十一中全会上,毛泽东打压了反感动乱的刘少奇、朱德、陈云三位副主席,提升了积极支持动乱的林彪、康生等人;8月18日,毛泽东第一次接见红卫兵,动乱升级,很多人被非法打死,著名作家老舍、著名翻译家傅雷、著名女钢琴家李翠贞等等被迫自杀,直到11月26日,毛泽东共八次接见红卫兵一千多万人,使得动乱不断扩大,动乱在九百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华大地上成为了常态。但是,制造动乱的罪魁祸首毛泽东觉得还是不够混乱。12月26日,毛泽东举行家宴庆祝73周岁生日,毛泽东举杯祝愿说:“祝展开全国全面内战!”随后推出了进一步的动乱措施。除了港澳台地区,可以说中国各省皆有开枪开炮的热兵器内战,本书9.4.3《内战掠影》,只是南方几个省内战的掠影而已。
下面再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中《“文攻武卫”口号与全国武斗升级》里面一点内容,以便读者多感受一点内战的气氛:
[在四川,1967年……从5月4日起,宜宾武斗不断,5月15日,宜宾进行大规模武斗,成都万人支援。重庆进行大规模武斗,动用了各种常规武器,用高射炮平射朝天门码头,大批工厂停产。……1967年7月20日,武汉发生了轰动一时的“七·二0”事件,湖北全省在“七·二0”事件以后被打伤、打残、打死者多达18.4万人,仅武汉市被打伤打残66000人,打死600余人。][2]
再请看法理。
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7—1274),是欧洲中世纪一个重要的政治思想家。他的政治思想,对后世影响非常大。虽然阿奎那离现代中国人空间非常遥远、时间非常久远,但是他的思想以及承载思想的著作还在现代中国流传,在国家图书馆就收藏有阿奎那的著作。
在《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的《抵抗暴政的权利》一节中,阿奎那对暴政进行了学术性的定义“暴政的目的不在于谋求公共利益,而在于获得统治者的私人利益,所以它是非正义的。”
阿奎那还定义了比暴政更严重的罪行——暴君的叛乱罪:
事实上,当一个暴君在受他支配的臣民中间制造倾轧和纷争,以便更容易地统治他们的时候,他本人就犯了远为严重的叛乱的罪行。[3]
那么,一个共和国的领导人在他领导的公民中间制造倾轧和纷争,以便更容易地支配他们,毫无疑问他本人就犯了远为严重的叛乱的罪行。所以,我说毛泽东是制造神州大动乱的叛乱者。
注:
[1]马立诚、凌志军:《交锋:当代中国三次思想解放实录》,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
[2]朱健华、郭彬蔚、李有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758~759页。
[3]《阿奎那政治著作选》,马清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36页。
(原文以毛主席称呼毛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