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副市长两年敛财2000余万(图)

发表:2011-07-27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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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礼及其弟陈光明同庭受审

为了给自己谋求安逸生活的后路,四川省宜宾市原副市长陈光礼仅两年内就疯狂敛财2000余万元。为了掩人耳目,他将大部分受贿所得交给了其弟陈光明保管,大概共有1700余万元。

前不久,法院审理认定,从2002年10月至2009年2月,陈光礼在担任四川省达县县委书记和宜宾市副市长期间,先后收受贿赂人民币2222万元、美金10万元、港币10万元以及价值103万元的越野车1辆。遂依法以受贿罪判处陈光礼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法院以洗钱罪判处陈光明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陈光礼案反映出的家庭成员帮助贪官保管、转存、掩饰犯罪所得的洗钱现象,是当前腐败的一个新动向,说明反腐败斗争还需要进一步向各级官员的家庭成员延伸。”7月19日,负责查办此案的四川省资阳市检察院检察官说。

千方百计关照“朋友”与弟弟

开发商唐某是陈光礼的“好朋友”,他仰仗陈光礼的支持与关照承建工程项目,而陈光礼也心安理得地收下他奉送的感谢费。

2007年,达县政府启动三里坪综合改造项目,陈光礼任该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唐某得知这一消息后,多次找到陈光礼,请求其关照。同年10月15日,唐某的公司顺利地拿到了投资约为12亿元的三里坪人文生态区项目开发权。

2008年1月,陈光礼组织召开三里坪工程综合开发方案评审会,为唐某争取到两项权利:市政工程招投标权和垫资修建权归唐某的公司,且垫资投入每年有15%的回报,由土地出让金和税费返还来体现。

陈光礼千方百计地帮忙,换来了唐某的一份厚礼。2008年1月至6月,唐某两次共送给陈光礼700万元。

帮好朋友尽心尽力,帮自己的弟弟更是如此。2008年3月,在收下开发商许某送来的20万元后,陈光礼跟达县人民医院院长王某打招呼,让他在医院门诊楼修建工程发包过程中关照许某。可没过多久,当得知自己的弟弟陈光明与开发商黄某合伙也在竞争此工程时,陈光礼随即告知王某将该工程让给黄某。

一个月后,许某看中了达县县委招待所改建工程,请陈光礼帮忙,并送给他200万元。没想到与上次一样,因陈光明与开发商周某合伙竞争此项工程,许某的美梦再次化为泡影。

为还许某一个人情,当上宜宾市副市长后,陈光礼在2009年1月帮助许某获得宜宾卫校南迁宿舍楼工程的承建权。当年春节期间,许某送给陈光礼拜年费2万元。

为官一任疯狂敛财2000多万

2002年10月至2008年8月,陈光礼任达县县委书记。2008年9月,升任宜宾市副市长。陈光礼的犯罪行为,大多发生在任达县县委书记期间。据统计,仅2007年至2008年,他就收受钱财2221.38万元,占他受贿总额的92.7%。

2004年12月25日,开发商胡某获得了总投资为20亿元的达县翠屏山项目综合开发权。2006年4月,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拆迁阶段,但是应该由政府推进的配套市政工程拆迁进度非常缓慢。由于该项目由开发商全额出资,垫资的压力令胡某心急如焚,他找到陈光礼请求其出面督促拆迁进度。

可一个月过去了,拆迁进度没有丝毫加快,胡某再次找到陈光礼,明确许诺给他干股,派发500万元红利。这一下,陈光礼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他立即以县委书记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的身份,多次亲临拆迁现场,坐镇指挥。在胡某按照协议完成公益设施修建后,陈光礼在第一时间为胡某签字同意支付其代垫的各项费用共计8262万元。为此,从2007年至2008年1月,陈光礼收到了胡某送的“大礼”——470余万元和一辆价值103万余元的越野车。

2007年上半年,胡某在翠屏山整体开发过程中,发现南外镇嘎云村已于2006年底与另一开发商肖某签订了开发协议。胡某几次与肖某协商,肖某始终不同意转让此项目的开发权。无奈,胡某只得请陈光礼从中斡旋。肖某见陈光礼出面协调,便顺势请他帮忙,让胡某多补偿一点,钱到手后两人均分。在陈光礼的调停下,胡某、肖某同意了300万元的价钱。可胡某没有想到,这300万元的一半随即进入了陈光礼的腰包。

自己不方便收钱时让弟弟代收

2008年元旦前,得知陈光礼出差到成都,开发商黄某想和他见个面,但被拒绝了。黄某只好请陈光礼信任的下属陈某出面,没想到又被拒绝了。陈某知道,陈光礼在不方便收钱时,通常安排其弟弟陈光明代收。陈某以这种方式将100万元代黄某间接地送给了陈光礼。

除此之外,陈光明还直接代陈光礼收取、保管3名行贿人的贿赂款共计900万元。当办案检察官问陈光礼为何会委托陈光明代其收受、保管贿赂款时,陈光礼坦言,他知道受贿是违法行为,而且作为县委书记亲自出面收钱有时不方便,很容易暴露。陈光明是他很信任的弟弟,由陈光明代收、处理受贿款,能够掩人耳目。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陈光明代陈光礼保管受贿所得折合人民币1700余万元。陈光明在明知陈光礼交给自己保管的巨额资金是受贿所得的情况下,还将其转存,并用于投资或者购买房产,掩饰其来源和性质,情节严重。法院经审理以洗钱罪判处陈光明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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