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报告:南亚妇女多遭家庭暴力(图)

发表:2011-07-0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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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西部的拉贾斯坦邦的少女新娘(图片来源:AP)

国际权利活动人士表示,南亚妇女需要更多法律保护,以免遭受自己家庭成员的暴力。美国之音驻南亚记者报导说,联合国一项新的报告指出,即使在有家庭暴力法的国家里,数以百万计的妇女还是无法得到正义。

这篇名为“追求正义”的报告指出,南亚国家中只有斯里兰卡、印度、尼泊尔和孟加拉这4个国家特别为禁止家庭暴力设立了法律。但是学者们说,即使有这些法律,当地妇女往往会由于缺乏认识,贫穷以及在社会上感到羞耻等因素而难以寻求法律协助。

联合国为促进性别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利在去年成立了“联合国妇女”组织,这个组织指出,光是印度2009年就有将近9万件家庭暴力案件。题为“追求正义”的报告说,35%的印度受访者表示,她们曾经遭到家庭成员的身体虐待。

重新检讨家庭的作用

联合国妇女组织在印度的高级政策顾问马林.巴拉.纳达说:“我们一直把家庭看作是提供保护的地方,现在我们必须重新检讨这个看法。”

希纳.吉拉尼是巴基斯坦人权委员会的联合创办人,也是一位著名律师。她也认为,南亚国家不能再有家务事不受法律约束的行为。

她说:“现在,家庭已经成为施暴的地方,尤其是对妇女和儿童。国际上保护人权的文件以及许多宪法都提到家庭是社会基本单位的问题。我认为,我们真的需要检讨这个看法, 不要把家庭浪漫化。”

联合国妇女的报告说,孟加拉有将近一半的受访妇女表示,她们遭受过配偶的拳打脚踢。

对暴力的态度必须改变

孟加拉妇女权利活动人士苏丹纳.卡迈勒说,孟加拉的家庭暴力法产生不了影响,除非人们的态度也跟着改变。

她说:“在我们的社会里,人们接受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不论是明显的,或是潜在的暴力。这是一种有罪不罚的文化,整个社会必须站出来说,这种现象不能再继续下去。”

立法有助改变公众心态

负责促进性别平等和赋予权利的联合国助理秘书长拉克什米.普里说,通过禁止家庭暴力的立法是改变公众心态的有效催化剂。

她说:“有了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时,人们,乃至于家庭结构内的人就会意识到,暴力不是自然的事。这加强了人们的感受,认识到对家庭里的妇女和女孩使用暴力是不对的”

政府有法不施也该被罚

尼泊尔制宪议会成员普拉丹.马拉说,为保护妇女所设立的法律必须要执行。

她说:“一般说来,世界上有些地方会对过度使用权力判罪,对滥用权力判罪,但是政府没有实践法律却不会受到惩罚。因此我们需要对有法不施判罪,并且让这样的政府承担责任。”

联合国官员说,执法机构和司法系统中任用更多的妇女也会对暴力受害人有所帮助。目前在南亚,女性法官的比例只有9%,女性检察人员的比例是4%,而且只有3%的警察是女性。

专家说,这类职位中有更多的女性就能对南亚妇女在了解和运用司法程序方面提供更好的帮助。很多妇女是文盲,她们生活贫困,不了解有保护她们的法律和项目。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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