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法厅阻止广东律师参与李庄案辩护

发表:2011-04-14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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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和广州市司法局近日分别就重庆司法当局对李庄案“遗漏罪”的审理发出“禁令”。4月13日,据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李修蛟律师、梁香禄律师透露,广东省司法厅对李庄案有“三不准两报告”,即“不准参加辩护团、不准参与声援团、不准发表相关负面消息,对串联的外省律师要报告,发现有相关负面言论要报告。”

作家李承鹏在微博客上说,“这样下去,公民律师就成为私家厨师,按主子的菜谱做菜。就是治大国如烹小鲜。”学者肖雪慧则评论说,此事“再次用行动诠释“法律不是挡箭牌”。

昨天,4月12日,知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通过发表公开信,批评重庆司法当局,并呼吁重庆法律界捍卫正在沦丧的法治理想。此前有报道,李庄已选定了陈有西、张思之、斯伟江、魏汝久、杨学林等人作为辩护律师。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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