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一位普通的市民,因被误以为是全国通缉犯被拘留5日。事件经查清,是其身份证被不法份子利用行骗。
现年31岁的龚粤琴,在安徽省宣城市的书店任职。她在接受本台记者访问时激动地表示,因被福建省漳州市执法部门误作是全国通缉犯抓捕,带往看守所拘留5日,尽管最后调查后无罪获释,可是心灵、精神、名誉、经济等方面蒙受阴影和损害,家人也受此牵连,与同事和邻居之间的关系也因为被抓捕而改变,令龚粤琴感到不能接受。
她说:“我一直都很守法,不可能干这种违法事,而且我从来没有进过什么看守所。那里面全部都是犯罪分子,什么样的人都有。我进去的时候被安排去打扫卫生,天天在地上为他们服务,你说我在这精神上受到的创伤是不是很大呀!关键问题是我没有犯罪,我根本都不知道什么回事,就被他们莫名其妙地抓过来了,然后连一个善后处理事件也没有,那肯定是很气愤的。”
龚粤琴忆述,她一直奉公守法,在上月24日下午,正在书店工作的她突然被数名来自西林派出所的警察带走问话,罪名是“涉嫌诈骗罪”,被福建省漳州芗城公安分局列为网上逃犯在全国通缉。期间,龚粤琴一再向当地警方解释肯定是抓错了人,称从来未去过漳州,可是警察却一口咬定她是诈骗犯,还她关进了宣城市看守所。直到龚粤琴的代表律师来到漳州芗城公安分局了解情况时,对方称如果抓错了人他们负全部责任,律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国家赔偿。
在拘留5日后,龚粤琴在3月1日被带到芗城公安分局,在办理一些法律手续后获释。据龚粤琴了解,是有不法分子在到拾她的身份证之后行骗他人,因而公安局经过初步调查后单凭表面证据一口咬定她就是通缉犯。
龚粤琴又说,当她被无罪释放后,芗城公安分局却逃避责任,又蛮横地说抓错了人也很正常,没有义务向她道歉之馀,也没有正式发出释放书。在她强烈抗议下才提供一份简单的“情况说明书”。之后该公安局的一名主要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导员语带恐吓对她说,如果控告公安局抓错人是没有用的,暗示别奢望透过法律行动可以还公道。
她说:“别人现在看我眼神都怪怪的。肯定是需要赔偿的,他们口口声声说是按照法定程序来办,但是我要他们给我出示释放证明,他们就说当初没有拘留你,所以不会给你提供什么释放证明。但他们这种说法是不可信的,我感觉肯定有问题的。他们就是太不负责任了,而且最后连给我一个解释都没有,而且态度很恶劣,竟然说拒绝道歉。”
本台多次致电漳州芗城公安分局了解,但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至于致电西林派出所时,接线的警察却称不清楚,拒绝回答记者的提问。他说:“我不太了解,如果抓错了人肯定要放人。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因为这是领导的事情,不是我们的事情。”
龚粤琴表示,当地媒体也进行过采访她的事,可是报道只是简单交代始末,没有把她受到的屈辱清楚说明。她说,看守所的生活给她心灵造成的阴影是巨大得乃至终身。漳州芗城公安分局必须对此负起责任,他们拒绝道歉和赔偿的态度,家人都不能接受,目前正准备透过法律行动还自己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