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窝“亮点”将暴露出文强更多涉黑“亮点”?

发表:2009-11-20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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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武汉晚报11月18日报道,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除了已经被曝光的豪华别墅、水池巨款、文物古董等诸多问题外,最令公众感到扑朔迷离之所在,其实是与重庆最著名的地下色情场所"亮点"之间的关系。

报道所使用的标题是《文强被指系重庆最大地下色情场所股东》,根据文中曝光的内容来看,该色情场所不存在"地下"的问题,文强也不止是股东,而是该色情场所事实上的老鸨。理由是:

一、地理位置可以说明。据重庆市民描述,"亮点"最早开张于1994年,在距离现重庆市最繁华的商业街解放碑十字金街不远的江家巷一栋居民楼上,距离当年的重庆市公安局大楼背后约100米。其时,文强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刚刚两年。草创时期的"亮点",没有任何招牌,也不叫"亮点",却是声名显赫、路人皆知的色情窝点。色情窝点就设在与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公安分局隔街相望的楼内,居然从没出过事,如果文强不是老鸨,岂能在公安局的大树底下乘凉?

二、员工控诉能够证明。虽然没有人在正式场合说过"亮点"的老板是文强,但在重庆老百姓眼中,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名曾在"亮点" 服务,受到过非人待遇的小姐,以详尽的文字在网上作血泪控诉,指出"三姐"王紫绮只是"亮点"的实际管理人,而"亮点"最大的股东就是文强。其中说到"亮点"每年年底开联欢会,文强都到场,公司的其他干部也会到场。企业一年一度的年终晚会,老板与员工齐聚一堂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文强贵为公安局副局长,却" 拨冗"现身"亮点"晚会,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如果只是"亮点"的"保护伞",文强大可不必亲自出马,毕竟装点假正经的话,避嫌还来不及呢,怎会急不可耐地现身晚会呢?

三、官方表述间接印证。在官方惟一提到的文强与"亮点"关系的通报中,是这样表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文强长期以来,涉嫌先后为"亮点 "等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团伙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组织、容留卖淫等犯罪活动。实际上这也印证了文强就是"亮点"老鸨。

色情场所既然就设在公安局的旁边,而且文强还亲自出席年终晚会,自然就没有"地下"之说;而文强的老鸨身份,也由其自己的行动充分地作出了证明,而无需更多的证据。文强之罪恶,即使仅此一桩,也属磬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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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窝“亮点”将暴露出文强更多涉黑“亮点”?

开张于1994年的"亮点",是一个"声名显赫"、路人皆知的色情窝点,因为文强是最大股东,且是其最有力的保护伞,虽然设在与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隔街相望的楼内,但从来没有出过事。因为生意太好,1999年扩大了业务,搬到了渝中区一号桥捍卫路华一坡的亮点宾馆。2002年5月 7日晚9时许,亮点宾馆发生涉枪案件,非但没有揭开文强是"亮点"背后老板和保护伞的内幕,相反成为他指挥破获重大枪案有功的又一项政绩。2007年," 亮点"搬迁,先后在渝中区其他地方开设了"紫宁州"、"颢懿斋"、"阙园轩"等8个类似的场所。虽然这些色情网点随着文强的落马被关闭,但是网帖曝光文强让在押犯人在"亮点"通过做小姐来"劳改",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2009年11月19日《长江日报》)。

提起文强,人们现在耳熟能详的是他藏在水池里的3800万元钱、价值数千万元的豪华别墅和收藏的文物古董,以及他与被他玩弄过的女明星们的那些事儿。虽然说他为色情场所做保护伞、甚至经营色情场所是重庆人尽皆知的"公开的秘密",但是之前很少有媒体正式披露。最近的网帖所报确实令人震惊。

身为执法人员却容留组织人员卖淫。组织他人卖淫比一般的犯罪更具社会危害性,它不仅严重得损害或威胁人们的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而且还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发其他的犯罪。文强作为执法人员,为这些组织者张目已经令人义愤填膺了,如果网帖所述属实,文强还参与经营,这怎能不令人震惊?

身为执法人员却强迫他人卖淫。妇女沦入淫穴已经让人很痛心了。身为执法人员的文强,不仅不挽救沦落风尘的妇女,反而他的色情集团,"到车站、菜场、劳务市场和人才市场等地,打着招工的幌子,专门物色刚从外地到重庆的年轻女子",骗人入火坑,限制其人身自由。如有不从,即关进黑屋内毒打,直至顺从为止。如果网帖所述属实,这种严重地践踏妇女人身权利,污染社会风气的野蛮、残忍行径,怎能不令人震惊?

身为执法人员却把卖淫人员看作是赚钱工具。骗人、强迫别人卖淫已经让人义愤填膺了,还要求每个小姐每人每天最低上10个钟,每周必须有2天上 20个以上钟等,如完不成,轻则处以扎马步45分钟、两脚并拢下蹲200次等体罚,重则用胶皮管打折腿,并处罚款。按每个钟一个客人算,每个小姐每周接客接近100人。为了赚钱,他们甚至用药物控制小姐的经期,强迫小姐在经期卖淫,真是匪夷所思。在没有健康检查制度、卫生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小姐的身体健康如何得到保障?他们眼中看到的只有金钱,哪有他人的人格尊严、生命健康?如果网帖所述属实,这种野蛮行径如同禽兽何,怎能不令人震惊?

身为执法人员却让在押犯人做卖淫。在押犯本是要通过监狱的系统改造,净化他们的心灵,使犯人身心健康后在回归社会,造福社会的。如果文强真的如网帖曝光的那样,让在押女犯卖淫改造,在这样的情色场所,通过皮肉交易,犯人的心灵如何净化?文强在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任上时,他是怎么打通管理刑犯的司法、监狱等部门的各个环节的?文强到重庆市任司法局长后,他怎么有这样的本事和这么大的胆子,把监狱里的女囚弄到"亮点"去做小姐呢?这怎能不令人震惊?




来源:强国博客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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