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良勇:浅论自由文化运动

作者:费良勇 发表:2006-11-28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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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处于从专制社会向民主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中共为了死保专制政权,自吹自擂为“和平盛世”,实际上是“共产剩世”,即共产专制剩余时代。中国目前的总体状况类似19世纪的欧洲,但政治环境比当时的欧洲恶劣得多,经济改革产生了大量社会问题,传统文化和道德遭受共产党毁灭性破坏而全面沦落。马克思那时可以自由研究社会问题、发表著述,组织工会,但中国人至今连讨论和揭示社会问题的权利都没有,受迫害而上访的人士遭到暴力“截访”,维权律师如高智晟等被非法关押。中共当局处处表现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流氓“气概”,以稳定为借口肆意迫害镇压维权人士、民运人士和法轮功修炼者,整个社会豺狼当道,黑白混流,官匪一家,公正丧失。欧洲三大主义(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和保守主义)先后分别解决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道德回归问题,在中国需要同时进行。加上共产党野蛮残暴,横行霸道,中国的社会变革之路异常艰难。

在这种背景下开展自由文化运动,是明智的、及时的、必须的、可行的。只要有一批自由思想者和独立写作者敢于自由地思想,自由地创作,自由地表达,通过文化启蒙和政治行为,不断动员更多的人参与,必将形成深入持久的社会历史运动,创建自由的文化精神,塑造独立的公民人格,重建理性的社会道德,加速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同时防止新的专制复辟,让中国人长治久安的梦想变为现实。



一. 共产党歪曲自由的目的是维护专制

我们要争取自由,首先要抛弃共产党对于自由的歪曲定义和解释。

共产党用阶级斗争理论解释说,在阶级社会里,自由是同生产资料的占有和政治上的统治联系在一起的,只能为一部份人享有,有了剥削阶级剥削、压迫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压迫的自由。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才有不受剥削压迫的自由,并获得人身、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它和纪律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人民既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

凡在共产专制统治下生活过的人都能体会到,共产党对于自由的解释是胡说八道。在共产党统治下,专制统治集团(特殊情况下例如文革时期,只有最高统治者)当家作主,他们有欺骗、蒙蔽、剥削、压迫、关押、流放和屠杀人民的自由,而人民的自由被全面剥夺,载有所谓人身、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的宪法从来没有兑现过,事实上如同废纸。

自由是人正常生存与发展的前提,本身没有阶级性。共产党为了维护专制统治,

硬给自由缠上阶级性,刻意歪曲、误导和践踏自由观念。人们追求自由,共产党说那是追求资产阶级自由,甚至扣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高帽子。共产党极力把自由刻画为无视国家和民族利益、无视他人的自私自利,毫无责任与道义的胡作非为,文革式的打砸抢,资产阶级的反动价值与追求。共产党窃据江山50多年来,长期反击所谓资产阶级自由化,其目的是给人民洗脑,用无形和有形的铁窗与锁链禁锢人民、恫吓人民,让人民不敢想、不能想,变成没有思想的驯服工具、螺丝钉,党叫干啥就干啥。共产党老是打着集体主义、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共产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旗号冠冕堂皇地剥夺人民的自由、草菅人命、蹂躏社会。掌握实权的最高统治者如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具有不受法律制裁与道德限制的绝对自由,他们可以无法无天,为所欲为,人民则丧失了自由、丧失了快乐、丧失了财产、丧失了理想、丧失了青春、丧失了生命、丧失了一切!只要共产专制存在,人民就没有自由可言。



二. 自由思潮唤醒公民意识

自由文化运动要在全中国引起波澜壮阔的自由思潮。自由思潮的宗旨是唤醒公民意

识。公民意识的核心是人权至上的思想。宪法的首要目的是保护人权。德国宪法第一条就是人的尊严不可侵犯。

社会变革大都有 文化根源、社会思潮、政治实现和法律保障这四个步骤。中国早就有人权思想,如“士可杀,不可辱”,“威武不可屈”,“民贵君轻”等,但没有形成全社会普遍接受的社会思潮,不能在政治上实现,毫无法律保障。

哲学家卢梭说过:“人人生而自由,然而束缚却无处不在!”只有打破政治专制、文化专制、宗教专制等的束缚,人们才能获得自由。

在古罗马,自由的原意是从被束缚、被奴役中解脱出来。在反对专制的民主革命中提出的自由,指“个性解放”、“政治自由”、“贸易自由”等,鼓励自由竞争。

现代民主政治理论所界定的自由,是没有阶级性的全民的自由。自由的主体是个

人而不是集体。自由的本质是人性解放和个体发展,即人摆脱权威的、社会的、传统的、宗教的、精神的、自然的、物质的束缚去追求个人的理想、价值与幸福。自由受到法律的保护和限制,自由的前提是为己不害人,不干涉他人的自由,不伤害他人的利益。自由的最高境界不是放纵,而是自律,就是对真理的执著与追求。
追求自由具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打破束缚,“砸碎铁索链”,另一层是独立发展,“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每个人的能力、兴趣、爱好、性格、道德、情操等不同,对于自由的理解不同,追求自由的内容和形式也就不同。追求自由的仁人志士把自由看得比生命还重要, “不自由,毋宁死”,“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宗教信仰的殉道者,至死不渝坚持自己的信仰,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他们都追求崇高理想与信仰的自由,追求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选举的自由。也有许多人基于本能追求世俗生活的自由,追求金钱物质、商务贸易、爱情婚姻、学习工作、文学艺术、科学研究的自由。每个人自由度的大小同能力、机遇和环境息息相关。

自由文化运动的首要目标是打破专制制度的约束,冲破一切思想禁锢,缔造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复兴时代,为加速民主法制进程推波助澜,营造出人性解放、自由发展的良好环境。每个人都是自由平等的公民,享受公民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每个人在没有恐惧的社会中自由自在地生活,独立自主地发展。



三. 自由需要运动

“运动啦!运动啦!”铛!铛…… 电影《芙蓉镇》里面的一个流氓无产者利用运动整人,自己被整疯,其结局可悲可叹、可笑可恼。中国人被共产党的连绵不断的运动整怕了,至今心有余悸。所以,当自由文化运动这个口号一提出来,马上有人质疑,“自由需要运动吗?”质疑人士长篇大论,似乎善于雄辩,但忽视了三点常识:第一,运动本身是中性词,不是贬义词,社会运动本意指政治、文化、生产等方面有组织、有目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活动;第二,人类社会的运动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推进人权自由,民主法治的运动,如五四运动、八九民运以及我们如今要推动的自由文化运动,另一类是阻碍社会文明进步、保持专制腐败的运动,如反右运动、文革、反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等,前一类运动我们应当支持和参与,后一类运动我们应当抵制和反对;第三,中国人没有自由,需要一大批人参与追求自由的事业,这就必然形成社会运动。在欧美等自由民主国家,人们已经获得自由,当然没有必要再以追求自由为名发起运动。但在专制国家,只靠几个文人写点关于自由的文章,不形成具有大量民众参与的社会运动,不足以打破专制体制的束缚,人们不可能获得自由。总之,我们不能因为共产党搞了大量运动就忌讳运动,不能因为有人被水淹死,就拒绝游泳洗澡。

欧洲14-16世纪的文艺复兴时代,先进的思想,自由的思想,形成了社会思潮,变成了社会运动。人道主义,即人文思想体系打破了封建等级观念;新教的抗争冲破了中世纪的禁欲主义和宗教观,摆脱了教会对人们思想的束缚;哥白尼的日心说和哥伦布的地理发现,给予基督教赖以为基础的地心说致命一击;伽俐略在在数学物理方面的创造发明改变了人们的宇宙观;法国散文家蒙田和小说家拉伯雷等掀起了自由思想和怀疑思想的热潮;英国作家莫尔发表《乌托邦》引起人们对于理想社会的向往和追求;莎士比亚等人让英国的诗歌和戏剧达到空前的繁荣。文艺复兴运动是思想文化运动,普遍表现是科学、文学和艺术的高度进步,但在宗教和政治上也发生重大变革,冲破了中世纪的黑暗。其间自由思想同专制思想,新教同天主教进行了殊死的斗争,伴随着反复的屠杀、战争和血腥,是天翻地覆的社会变革运动,绝不仅仅是几个作家、科学家、宗教改革家和政治家闭门思考的作为。



四. 自由文化确立公民世界观

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人类整个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社会制度和组织机构。

自由文化运动,顾名思义,它是一场以追求自由为宗旨的文化运动,也是思想解放运动。这里所说的文化,包含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内容。目前,全人类正处于自由民主同专制的决战阶段。这里所说的自由是相对专制而言,追求自由必然反对专制。通常人们把民主运动视为政治运动,实际上,民主运动更是思想文化运动。自由思潮和自由文化运动是民主运动的基础。民主制度能否建成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思想观念。如果人们的世界观还停留在专制水平上,即使建成了民主制度,也很容易出现专制复辟。英国、法国、德国和中国等,都一再出现形形色色的专制复辟,根源在于人民并没有真正接受自由民主的价值观,没有普遍树立起人权至上的公民世界观。

为了吸取希特烈纳粹搞专制复辟的历史教训,德国在1952年成立了联邦政治教育中心,宣传民主理念,铲除左右集权思想,将民主程序根植于民众的脑海之中。在中国,这些工作是自由文化运动和民主运动的重要任务。自由文化运动必将在废除专制世界观,树立公民世界观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自由文化运动和民主运动将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共产党不仅有枪杆子和笔杆子,它还建立了一整套所谓共产主义世界观。如斗争哲学,忠于党忠于领袖,无条件做党的驯服工具等。共产主义世界观从根本上扼杀人性,维护专制统治。为了废除专制制度,建立民主制度,我们要大破大立,破除专制世界观,建立一整套符合人性,有利于发挥人的善性,抑制人的恶性的民主世界观。



1. 废除国家至上观念,确立人权至上原则。人权高于主权,个人重于国家,人权

无界,主权有限。国家的首要任务是保护人权,特别是确保人的尊严不受侵犯。人民有权选择国家和政府,国家和政府无权选择人民。人权具有普世价值,当受全球关注。侵犯了一国的人权,就是侵犯了全人类的人权。任何政府侵犯人权,都不得以不干涉内政为借口抵制国际谴责和干预。联合国和国际民主力量有权干预制裁践踏人权的专制政权。

在国家遭受侵略的情况下,宣传民族主义,号召保家卫国,为国捐躯,例如20世

纪抗日战争期间,是必要的。但如今国际国内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没有遭受侵略的威胁,中国的主要问题是专制问题。这种情况下民族主义价值观就显得陈旧过时了。民族主义最容易被专制统治者煽动利用起来搞镇压、搞侵略。例如,中共正利用国家民族主义精神为武装攻打民主的台湾作准备。事实证明,对国家主权顶礼膜拜,拒绝热爱任何异于本国的事物,可能导致国际冲突引发巨大灾难。

2. 废除以党代国观念,确立党国分离原则。共产党把国家看成私产,把政府当作

工具,把人民视为奴仆,或者把党放在国家、政府和人民之上,或者用党代替国家、政府和人民。“党和国家”、“党和政府”、“党和人民”等成为最具特色、使用频繁的专制语言。谁反对中共,中共就说成是“反对中国”,或者说成“反华反共反人民”。中共虽然是执政党,但并不能代表中国,更不能代表中国人民。中共不等于中国。反对中共专制的人,大都是最爱中国的人。真正为中国前途着想的人,真正关心中国人民疾苦的人,必然反对中共专制。

3. 废除打江山座江山的观念,树立民选上台才合法的观念。打江山座江山的观念

是专制腐朽的观念,已经过时,必须抛弃。共产党用暴力将吃人的社会主义制度强加给了中国人民。战争的胜负,由多种原因决定,不一定表明正义与非正义,得民心或不得民心。蒙古统治者曾经武力征服了亚洲和欧洲的许多国家,我们能说蒙古统治者代表正义吗?鸦片战争和甲午战争,中国都大败,能否说明中国是非正义的呢?五十年代的朝鲜战争,双方打个平手,那么,谁代表正义呢?谁得民心呢?共产党声称中国人民选择了共产党,这纯粹是流氓逻辑。一个土匪强迫民女为妻,人们能说这个民女选择了土匪为丈夫吗?准确的说法是,因为共产党打赢了战争,中国人民被迫接受共产党的统治。但决不能说,中国人民选择了共产党。如果说毛泽东邓小平还可以借用打江山座江山的陈旧观念取得统治合法性,那么江泽民和胡锦涛是靠什么取得统治合法性的?如果共产党真有信心,有能耐,那就开放民主选举,选上了才算合法。

4. 禁止个人崇拜,坚持民主原则。个人崇拜,有几千年专制基础,根深蒂固。不

彻底废除之,断无民主可言。人之初,性本善,这种宣扬,没有道理。事实上,人之初,性善恶,人之终,性两面。人无完人,每个人自始至终都有善恶两面性。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教育、宗教信仰、法律制裁、权力制衡、媒体监督等抑制人的恶性,发扬人的善性。人人都要养成监视国家领导人的习惯。除了从文化层面上清除马屁文化,铲除个人崇拜的基础,我们还要立法禁止宣传和制造个人崇拜。例如,把国家领导人吹捧为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舵手、伟大的统帅、人民的大救星、宣扬爹亲娘亲不如XXX亲、天大地大不如XXX的恩情大、XXX象太阳、XXX万岁,号召用XXX的思想作为全国人民的指导思想,以XXX为核心等等,都是严重的犯法行为。量刑可以参照德国禁止歌颂希特列和纳粹的刑法。总之,我们要从人性、思想、文化和法律等各个角度,反复教育告诫每一个公民,谁宣传和制造个人崇拜,谁就是新纳粹、新专制的鼓吹者,谁就想搞专制复辟,谁就想奴役人民,谁就是十恶不赦之徒,人人都要抵制他,法律要制裁他.民主中国的法律要能有效地制裁个人崇拜和专制鼓吹者,有效地防止任何人、任何党专权。无论什么情况下,要坚持民主原则。

5. 铲除愚忠思想,坚持依法办事。愚忠思想同个人崇拜是双胞胎。“君为臣

纲”,“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这种专制腐朽的观念,在中国根深蒂固。中共元老周恩来、刘少奇等等,都没有跳出这个俗套,他们追随大混蛋毛泽东干绝了坏事,最后都深受其害。共产党创造性地发展了皇权意识和忠君思想,提出了大量反动荒唐的口号愚弄人民。例如:“忠于党忠于领袖,一生交给党安排,党叫干啥就干啥,无条件做党的驯服工具,党指向哪里,就打到哪里,做革命的螺丝钉,党把自己拧在哪里,就在哪里闪闪发光。”

我们不仅要批判愚忠思想,而且要铲除滋生独裁者的土壤。我们反对无条件忠于任

何个人,忠于任何政党。我们提倡忠于宪法,忠于职守,尊重人权,依法办事。凡是揭露、批判和打击专制独裁者的人士,都是有功之士。我们要营造出反专制独裁的社会气氛,推进中国的民主化。我们要大力宣扬: “专制独裁是万恶之首”,“忠于独裁者有罪、反抗独裁者有功”,“维护专制可耻、追求民主光荣”,“废除专制,人人有责”。

6. 废除斗争哲学,提倡宽容精神。共产党崇尚斗争哲学,精于整人害人。共产魔

头毛泽东一再宣扬:“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他把森林斗成了荒山,把草原斗成了沙漠,把社会斗成了炼狱。他的其乐无穷是建立在中国人民的极端痛苦之上的。中共坚持一党专制,以保持稳定为名镇压人民,不断激发人民的反抗。2005年,中国的群体抗争事件高达八万七千次。为了维护专制统治,中共也开始高叫要建立和谐社会。但一党专制本身就是斗争之源、腐败之源、动乱之源,靠谎言和暴力是建不成和谐社会的。要建立和谐社会,首先要废除一党专制。专制与民主、专制与和谐,不可能并存。

虽然我们受到共产党万般打压,虽然我们必须为中国的民主化而艰苦奋斗,虽然共产党罪恶累累,罄竹难书,我们还是呼吁抛弃你死我活的斗争哲学,提倡你活我也活的宽容妥协精神。只要共产党放弃专制,我们都会用最宽容的心态、向前看的态度来处理历史问题。我们希望大家都活得更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成和谐社会。

7. 废除以暴抗暴取而代之的观念,树立和平理性民主竞争的观念。中国历史上的

朝代更迭大都是以暴抗暴,新朝代取代旧朝代,照样搞专制,本质上没有进步,始终没有跳出“专制-革命-专制”的怪圈。我们提倡和平理性非暴力的行动原则,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权力没有能力搞暴力,也不表示我们完全反对一切暴力。我们始终认为,人民有反抗暴政的权利,包括用暴力推翻专制政府的权利;人民在遭受暴力镇压时,有暴力还击的权利;国际民主社会有权用暴力消灭严重践踏人权的专制政府,如科索沃战争。我们提倡非暴力抗争,主要基于几点理由:1. 非暴力抗争社会代价小,人民遭受的苦难少;2. 非暴力抗争的过程就是学习民主、实践民主的过程,可以形成稳固的民主基础,一旦和平演变成功,可以更有效地避免专制复辟;3. 非暴力反抗已有许多成功的先例和经验可供借鉴,还可借用国际民主化潮流的压力。虽然非暴力行动也累遭专制政权的暴力镇压,但是,少数非暴力行动被镇压的同时,也有许多非暴力行动没有被镇压、这就会逐渐积累起和平民主的力量、逐渐提升人民的信心与决心,而那些非暴力行动受到暴力镇压的事件,专制者每次都会丢分,让运动得到同情,得到声援,从而也强化运动的力量。中共失道寡助,到一定条件下,不能再用暴力镇压,最后必然垮台。如果中共顺应历史潮流,将是善终。

当然,如果中共顽固不化,始终坚持用暴力镇压人民的和平行动,可能把人民逼上梁山,中共必将被人民用暴力推翻。我们要奉劝中共,不要以为你有300万军队就可以为所欲为。一旦人民被迫武装起义,可能100万军队很快不听中共指挥,另100万可能很快被消灭和瓦解掉,还有100万可能是兵败如山倒。因为中共手中没有真理,违背历史潮流,丧失民心,中共军队并非铁板一块。虽然中国人民会遭受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但中共必将是恶终。

我们反对共产专制,并不是要取而代之,打江山坐江山,而是要建立以制衡为基础的民主制度。反专制有功者,不一定有治国建国才能,得不到老百姓的选票,再劳苦功高,也不能上台执政。有从政抱负者,一定要有民主竞争的修养和能力。

8. 废除乞求统治者平反的心态,树立谁干了坏事就必须下台的观念。中国人遭受

冤狱、受到迫害和镇压,常常只是希望统治者平反昭雪。中国的统治者,特别是共产党,特别善于利用平反观念来愚弄人民。他们动辄制造冤案,镇压人民,恫吓人民,

当民愤难平,危及其统治时,他们宣布为某个事件平反,可能同时宣扬,当时的镇压是被迫的、必须的,处理事件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只不过犯了扩大化的错误,或者是某些官员处理不当等等,皇上或者党是伟大英明的,有错必纠,是青天,是救星,要受害人及其家属感恩戴德,继续夹起尾巴做人。总之,当初镇压你时是正确的,如今给你平反是英明的。统治者总是捞不尽的好处。所以,我们要从根本上废除乞求统治者平反的意识。统治者是人民养活的,只有义务干正事,没有权利干坏事。谁干了坏事,谁就得下台。干了坏事的统治者,无权为受害者平反。新的政府,新的执政党,新上台的领导人,没有参与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才有资格为受害者平反。

例如,共产党搞了“反右运动”,给“右派”平反后,又搞了“六四大屠杀”和“镇压法轮功”,假设共产党为“六四事件”平反了,它可能再搞“七四屠杀”,给法轮功平反了,再镇压其他功。这样的平反有社会进步意义吗?

共产党及其御用文人还发明了两种卑鄙不堪的谬论来为共产党的罪行辩护。一种是“交学费”说法,把共产党干的坏事糟事说成是没有经验,好心办坏事,这是必须要交的学费。还有一种是“娘打孩子”的说法,把共产党胡乱整人害人说成是“娘打错了孩子”。自古以来,世界上有几个娘把孩子往死里打的。共产党镇压人民时,想到过那是自己的孩子吗?明明是狼吃人,被说成是娘打孩子,这不是荒唐透顶吗?

9. 废除逆来顺受的奴才世界观,树立维权抗争的公民世界观。 在强者面前,奴性

十足,在弱者面前,流性十足,这种阿Q 式的人物,在中国遍地都是。周恩来和刘少奇等中共大员都是这样的人。他们在毛泽东这个大流氓面前,低三下四,在人民面前,专横跋扈。人们常说,中国有五千年文明史,其实,中国更有五千年专制史、流氓史和奴才史。中国的流氓文化和奴才文化相辅相成,构成深厚的专制基础。中国的文人,在共产专制高压下,大都变成了犬儒,丧失了独立人格。沈默者还算好的,有的变成了受迫害狂,有的助纣为虐,有的甚至成为迫害狂。

“挨了打要打回来”,这是我们特别要提倡的新风尚、新道德。这本来是一些德国人教育小孩的方法,其原意是鼓励小孩勇敢自卫反击,其转意是激励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这里所说的打回来,不一定是真正用暴力打回来,而是要树立敢于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不忍气吞声、不姑息恶人,特别是不能在专制统治者面前逆来顺受。如果大家都忍让,三个流氓就可以打遍天下。毛泽东这个大流氓利用一帮小流氓,把人变成鬼,让八千万人死于非命,这个教训还不深刻吗?

这同我们通常所说的宽容妥协以及修炼人所说的“忍”并不矛盾。人们在不同的情况下,采用不同行为方式,才是真正的理性。人们在通常的交往中,当然要相互宽容,相互礼让,忍为贵,和为重,慈悲为怀。但面对流氓和强权肆意侵犯人权,我们就不能忍让,甚至要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逆来顺受,忍气吞声的奴才道德,是专制制度的土壤和肥料。每个人都敢于维护自己和别人的权利时,专制就没有市场了。

10. 废除明哲保身的陋习,提倡敢管闲事的风尚。“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

上霜”,只管自己不管别人,不尽社会义务,这是中国人的陋习。这给流氓蹂躏社会提供了机会。我们提倡见义勇为,该出手时就出手。我们提倡管闲事,既扫自己门前雪,也管他人瓦上霜。这不是管别人私生活,而是敢于指出别人的错误,关心和维护别人的权利。我们要大力推进维权运动。维护别人的权利,也就是维护自己的权利。当别人的权利被随意剥夺时,自己的权利也即将失去。所以,即使是罪犯,政敌和情敌,他们的合法权利,我们也应当维护。

中国人经常用来骂人的一句口头禅就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实际上,敢管闲事,是公民美德。做不到这一点,不可能建成稳固的民主社会。我们应当向德国人学习,为维护正义而管闲事。在德国,你没有把垃圾分类就丢入垃圾桶,房东会警告你;你停车过线占用了人行道,有人会过来提醒你;你开车过斑马线没有让行人,有人会当面指责你;你深夜闯了街边的车想溜之大吉,无意间从窗口看到的人会向警察举报。德国电视台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件事,一位老人天天傍晚用录像机拍下大楼一角的白粉交易,之后把录像带寄给警察局。这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管闲事的人除了无利可图,而且有人身危险。在中国青岛一条车流量每小时上万次的十字路口,一位心脏病突发患者,躺在街上数小时,没人过问,等到终于有一位好心人管闲事时,已经无法挽救.让人听了心寒。可见,管闲事之人所管之事绝非是闲事,他们是在维护社会良知、社会秩序和公共道德。

11. 反对以主义立国,坚持按宪法治国。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全人类的各种优秀文化

遗产,坚决反对以任何一种主义,一种思想,一种宗教,一种意识形态立国。再好的主义,思想,宗教和意识形态,都不能作为立国基础。否则,很容易被权贵拿来作大棒子打人。不同意其观点的人,可能被说成违背了什么主义,思想,宗教和意识形态。举例来说,一个碗,我们可以说它具有最好的质料,最好的图案,最好的色彩,最轻便,最结实,最耐用等等,至此还不算很过分。一旦我们说,没有这个碗,我们就不能吃饭,不能喝水,不能生存,那就过分了,也就大错特错了。

12. 抛弃虚伪道德,建立纯真道德。从古至今的统治者,大都把自已宣扬成道德的

化身。毛泽东是其中的集大成者。毛泽东口口声声“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为人民服务、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要反修反帝、不称霸............” 但毛泽东干的全是争权夺利、整人害人的事,毫不利人,专门利己。毛在生活上骄奢淫逸,是一个充满了低级趣味的人。毛搞得民穷国弱,想称霸没有实力,只好象吃不到葡萄的狐狸那样,宣称“不称霸”,但毛时时刻刻在人民面前称霸。在毛泽东和共产党的高压统治下,人民全都学会了说假话,口是心非,说一套,做一套。共产党的那一套虚伪道德,我们必须全面清除。

我们承认人的私心,但要求为己不害人。当然,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大公无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乐善好施、乐于助人等高尚境界,我们也要提倡。我们希望每个人尽可能向上向善,但我们不能统一制定某一个道德尺度来衡量人,要求人。我们能做到哪一个程度,就承认到哪一个地步。不能象共产党那样,无限拔高,塑造一些虚无缥渺的英雄人物让人们顶礼膜拜。结果搞出一个假大空的罪恶社会。

我们反对说假话,提倡说真话。我们要维护他人尊严,尊重别人的宗教信仰。我们

要发扬爱心,不排挤外地人和外国人。在为人处事上,要有正常的心态。例如,别人有幸运好事,应当为别人高兴,而不是嫉妒;别人有天灾人祸,应当为别人分忧,而不是幸灾乐祸,别人有困难,应当主动帮助,而不能乘机敲诈。



愿自由文化之花,结出民主法制之果!



2006年11月 写于 纽伦堡

(“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第一届年会会议文件)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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