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旧债就是“正视矛盾”

作者:吴庸 发表:2006-10-17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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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这一判断的依据是:“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改革开放后又“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不懈努力”。可惜的是,这些依据均远离了历史的真实。新中国成立后哪一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运动是“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的?改革开放后的社会财富大抢劫怎么会成了“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的努力?说“社会和谐”是中共不懈奋斗的目标难以获得认同。

中共是在马克思的暴力说、列宁的独裁论和斯大林的共产国际指导下成长的,从未吮吸过“社会和谐”的乳汁。翻看中共各次代表大会决议,找不到追求“社会和谐”的思想。造成民族巨大灾难的文革浩劫、血腥镇压民运的六四屠杀、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洗脑,都是大规模暴政,固然毫无“社会和谐”可言,就是邓小平的经济改革和江泽民的经济搞活也是为权贵敞开寻租之路、为官商勾结大开方便之门,均与“社会和谐”无缘。现在把“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这顶美丽桂冠戴在中共头上,似乎意在说明此次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由来有自,符合党的一贯追求,岂不知桂冠下的面容无法更换,颇似“沐猴而冠”,弄巧而成拙。它不仅说明“和谐社会”的构思与中共历来主导思想无任何传承关系,而且,更重要的是,说“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无疑遮掩了以前种种暴政积累的残酷事实,把建政以来数千万无辜生命被强令致死的人间罪恶一律屏蔽。这些都是惨绝人寰的、历史上罕见的、殃及华夏各个角落、陷整个民族于刻骨铭心的哀恸之中的血泪之债。这些债务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剥夺,是数十年人的精神的自尊被折磨,是与他(她)们相联的家属的恶劣遭遇,是整个社会的倒退。一个生命来到世间就享有的生存权,不管以什么名义被无端地掐灭都是罪行。6000万到8000万生命被无理窒息该是多大的罪行?!一个人生而具有的精神自尊,不管以什么名义被无端剥夺都是罪行。数千万、数亿人的精神自尊被无理窒息该是多大的罪行?!社会因此而停滞、而破坏、而堕落、而腐朽该是多大的罪行?!毛泽东设想发动世界大战,即使全球19亿人口只剩9亿人也在所不惜,这种暴殄人类的疯狂思想至今在党内并未绝迹,朱成虎将军公开声明欲以西安以东大面积城市与人口换取以核弹毁灭美国西部大片城市与人口,将这些人置于永劫不复的核子射线之中。这样的战争狂人至今还留在中国共产党内,还在党的军队内执掌权力,还让这个党和军队背负着危胁世界和平的罪名。朱成虎以他的痴迷和坦率以及他仍在公然掌权的事实向全世界证实所谓“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的虚伪性。

对待历史罪行有两种不同态度:西德社会党领袖、西德政府总理勃兰特在华沙犹太人纪念碑前双膝下跪,为二战时被希特勒法西斯屠杀600万犹太人的罪行负疚谢罪,并且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推行彻底埋葬纳粹思想的政策。德意志民族觉醒了。中共及其政权的错误政策导致6000万到8000万同胞无辜死亡,尽管党内对此已有不同程度、或深或浅的共识,有些已经确认为“全错”或“部分错”,但对所应承担的责任则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能赖帐就赖账,而且,严禁对错误进行回顾、探讨、定性,更严禁对责任的划定、对欠账的追索,把涉及错误的历史全面封杀,要求人们将其遗忘,不要记住。这种情况说明,中共领导集团远没有同过去几代领袖制造的罪恶告别,一条黑线一直贯穿到现在:从1957年毛的六条标准到1979年邓的四项原则仍然是今天执政的基准。这方面要达到民族共识还有绝大的距离。这时突然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张,如何与上述执政基准对接、调和,而且能够对接、能够调和吗?

偿还历史旧债的责任落在胡锦涛身上。幻想逃脱这项责任是枉然的,躲避不是办法,不敢正视更非良策,糊弄大众绝非长久之计。一笔笔债务已经镌刻在历史的石碑上,是琢不掉的。我至今不能忘却其中的一个细节:大饥荒时,一个农民面临3口人都将饿死的绝境,先是把幼子吃掉,又要吃他女儿。女孩儿哀告:爹!别吃我,我能给你拾柴!别吃我!写到此,我不禁泪流满面。世界上还有比这更悲惨的事迹吗?中共那些执政者对此没有丝毫忏悔的表示,至今他们拒绝承认这笔3000万到4000万人因中共政策而被饿死的欠账!不承认就能混过去吗?我曾想过,首都长安街上其实并不长安,当天阴雨湿、夜深人静,必有冤魂长啸,往复逡巡,其声尖利、哀婉,痛彻云霄――呼吁在世者为其讨还血债。这是冤气凝聚于无形之中,有心人必会听到、领会而辗转反侧。“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细想不过是“种豆得豆,种瓜得瓜”的自然规律的社会表现,“谁种下仇恨,他自己遭殃”罢了。这个道理怕是胡锦涛难以参悟的。不过,有一点是可以指明的:企图以“构建和谐社会”的煽惑引导人们忘记过去,又以“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欺骗不知中共根底者,以便在“社会和谐”的忽悠下坚持一党专制的实质,这个目的是不容易实现的。

所谓偿还旧债,并非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实施报复。数千万人的鲜活生命是无法用金钱计量的,导致社会的倒退老实说更无法偿还。问题在于,是非必须分清,责任必须明确,忏悔必须表示,法制必须申张。这是韩国从专制走向社会和谐的经验。胡锦涛先生,学学韩国经验如何?

胡氏把“公平正义”定为“和谐社会”六大要求之一,而这些历史欠债正是对百姓的最大不公、最无正义可言。从这里开始,有重点有步骤地逐步偿还旧债,就可以最现实地逐步赢得民间最坚实的信任资源,中共施政秩序就有望逐步理顺。抛却偿还旧债,另搞一套,民间怎能投以信任眼光,有什么根据可以证明新的一套必然导致“社会和谐”?公报提出“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喏,偿还旧债就是“当前”关键一环。公报提出“正视矛盾、化解矛盾”,喏,偿还旧债就是“正视矛盾”的重要表现。时不可失,机不再来,胡锦涛先生宜慎思之。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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