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专员指控中共干扰司法系统迫害法轮功学员 - 关注广西百色律师为大法弟子做辩护险被劳教

发表:2005-10-07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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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中共政府长期凌驾于司法与人民之上,迫害广大的法轮功学员,2004年8月27日,联合国“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特派专员莱安德罗.德斯波伊先生(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Independence of Judges and Lawyers)给中国政府发出一封有关广西省百色市的百澄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韦君的近况指控书。他因为曾为法轮功学员梁长英法律辩护而受到威胁与折磨。梁女士被判了5年半的徒刑因为在互联网上揭露恶警迫害法轮大法弟子而遭迫害。休庭后,据说公诉人公开声明现有规定:律师不能对法轮学员进行无罪辩护。当天韦律师的住所电话、移动电话、及办公室电话立即被全部监听。随后几天,警察要求司法局吊销韦律师的律师执业执照,并要判处他劳教三年。当司法局领导拒绝他们的要求后,警察警告韦先生,今后不准再为法轮功学员作法律辩护,并没收与梁女士案件有关的全部材料。

2004年10月15日,联合国“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特派专员莱安德罗.德斯波伊先生,与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联合国“促进保护言论自由”特派专员,联合国“信仰自由”特派专员,联合国“保障人民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权”特派专员,联合国“法庭程序外或任意处决问题”特派专员,和联合国“暴力侵害妇女”特派专员,联合向中国政府发出一项紧急通告,表达他们对有关系统性的镇压法轮功及其他所谓的“X教组织”的关切。在过去的五年中,成百上千的侵犯法轮功学员人权的案例被提交并引起联合国特派专员的重视。其中很多案例,联合国人权特派专员们已向中国政府提出质疑,并收录于特派专员递交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报告中。 特派专员们特别关切有关对所谓“X教组织”,尤其是法轮功学员的逮捕,拘留,虐待,酷刑,拒绝提供适当医药治疗,性暴力,打死,以及不公正审判的报道的增加。他们担心这些案例可能反映出了中国当局针对如法轮功等特定团体的有意的,制度性的迫害政策。对特派专员所收到的报告的分析表明,对法轮功学员人权的侵犯,包括系统性的抓捕和拘禁,是对此团体镇压手段的一部份。大部份被抓的人被处以重额罚款而后被释放;其中很多人被拘禁和虐待以达到强迫他们正式放弃法轮功的目地。拒绝放弃信仰的被送去强制劳教。据报道,在劳教期间酷刑折磨是经常的事,导致很多人被迫害致死。如果被起诉,罪名据说包括“扰乱社会秩序”,“聚集扰乱公共秩序”,“窃取或泄露国家机密”,“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据悉,被起诉的人经过不公正的审判后,很多被判长期的徒刑。据报道,1999年11月5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个地区法院执行他们的“政治任务”,审判并“严厉”惩处那些被控“X教组织罪”的人,“尤其是法轮功”,而且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处理这些案件。


联合国“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特派专员报告英文原件在以下网络下载:
http://www.falunhr.org/reports/UN2005/lawyer_chn.pdf

图解:联合国“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特派专员莱安德罗.德斯波伊先生在2005 年的日内瓦人权会议上做报告 (左边第二位)
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Independence of Judges and Lawyers

(法轮功人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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