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经过是,今年8月中旬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村村民的邀清,我拟计划为其提供其800亩左右土地被当地村官与镇官相勾结强买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事务,于是该村民就多次将其申诉材料及相关证据用传真及电子邮件发送到北京侯文卓(仁之泉)维权工作室,作为仁之泉的法律顾问,我经审查后就为其草拟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给该村民,并计划亲自从北京到广东佛山顺德与该村民面谈委讬代理合同问题,以便下一步走相关的法律程式。
我于2005年9月9日晚九时从广西合浦县乘车到广东佛山火车站路边的治安岗时,我就用我的手机(号码是13517898996)打电话给佛山市顺德区庄头村的村民,要求他们开车来接送我。我大概在那里等候了十多分钟,就被广东省佛山市的公安人员强行带上他们的丰田车。他们将我拉了一段路程后,转交给广东省公安厅的公安人员。这些人员大概有七八个人,开了两台七座的中巴车,又将我带到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附近的九龙潭旅游开发区的招待所内,接着他们对我全身及所有行旅进行搜查,然后边拍录像边问话。他们主要调查的内容是我们是否参与广东番禺大石村的村民民主选举与政府部门的暴力冲突事件,却对侯文卓和我关注的佛山南海三山的政府部门强行霸占农民的土地导致暴力冲突问题以及我专程计划为顺德农民土地问题申诉的法律事务不太感兴趣。我说他们的消息也太不灵通了吧,广东番禺大石村委的民主选举问题根本与我们无关,他们怎么追踪我呢?他们说,凡是跟北京侯文卓一齐工作的人都要追踪。他们担心侯文卓这次是派我专程秘密潜入番禺的。他们把番禺的民主选举遭到地方政府的压制称为农民闹事。我说侯文卓女士哪有时间过问番禺的事呢?她近期的主要工作都放在联合国人权官员来中国访问的事了。
也许我对此应该表示感谢,因为相比起农民在扣押中的待遇,我的待遇真的好多了。广东省公安厅他们扣压我的时候没有对我施暴,在谈话过程中我可以自由喝茶,还送了两次速食给我吃。
在这件事上,广东省公安厅的公安人员始终没有向我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手续,在问话的笔录上也不敢签上询问人名字和询问地点。
他们对我连续审讯了十多个小时,根本没能从我身上搜到一点有“价值”的东西,他们也显得很疲劳和无奈,但无论如何他们不希望我留下来继续在广东省帮助农民维权。
他们尽管礼貌,但是,在拥有强权的情况下,还是非常地强硬地要求我必须马上离开广东,甚至于不辞辛劳帮我买了机票。我猜出他们的心思,为了避免找更多的麻烦,就同意他们的意见,同意购买机票以便于立即乘飞机离开广州回北京,他们还借给我三百元钱作购机费用(相信他们不敢再向我要回那三百元钱了)。
他们把我带来的所有有关广东省佛山市的南海及顺德农民的申诉资料及相关证据材料全部收缴,还把我带的优盘的相关资料全部删除,另外还拿走我的一份全国知名律师、记者、学者、专家的通信录。然后,他们积极帮助我购买机票专程开车送我到机场,直到我进入候机室后,他们才舒了口气撤离。
我当天即九月十日晚在候机室约等了两个多钟头,也没有等到当班返回北京的班机,后来我干脆退掉机票于当晚十时左右打的士重新回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村的黄顺仔家中(电话:0757-26658393、23310815、13928292352)。在此后的两三天时间内,我着重与该村的农民代表黄顺仔探讨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农民维权的问题上,我随后帮助他们完成了一份《行政诉状》书,计划经村民签字后送交当地法院立案。
九月十三日一早,庄头村的村民就陆续发现有许多佰生人骑着摩托车和开着小轿车在该村游动,村民黄顺仔开车与几个村民到政府部门办理他们上述土地被侵占的申诉事务时,就被当地公安三台小车前后夹围挡住去路将该车全身搜过遍。当地公安在我居住的村民黄顺仔的家里周围到处布满了便衣,把整幢大楼围过水泄不通。直到当晚夜里,当地公安纠集的警察和便衣越来越多,大概有几十个之多。此时当地村民发现很不对径,还以为是来抓捕村民黄顺仔的。后来我干脆向村公开身份,表明来意及我们所做的工作,特别是村民明白本律师是冒着生命危险提着脑袋来帮助他们维权的后他们个个义愤填膺,表现出强劲的凝聚力,他们强烈谴责当地公安的不法行为。他们积聚越来越多,大概也有几百人。他们也控诉当地政府部门在强占他们生存的土地时也曾被当地公安人员及利益关系者组织的社会的烂仔欧打的遭遇,他们决心保护我的人身安全不受非法侵犯。在他们的拼命帮助下,我顺利地逃离了他们的监视与控制。但最终能否平安返回北京继续过平常人的生活,还能帮助那些弱势群众做点什么吗就很难说了。
本律师认为,他们的行为完全是非法的和见不得阳光的,和非法地绑架并没有实质的区别,这是侵害了我们国家所努力提倡的法治和人权的精神。警方不将人民缴纳的血汗不用于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的财产生命上,却动用庞大的国家机器对付一个手无寸铁只凭三寸不烂之舌即使是在庄严的人民法庭上也只是个赔挣点血汗钱度命的律师实在是令人恐惧与不安。
本人是经过中华人共和国国家严格的司法考试及政治审查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并经司法部批准发给律师执业证书的法律工作者,依法执业是国家法律赋予律师的基本权利。广东省公安厅,作为一个国家公权力的机关,必须一切站在人民利益来考虑,一边的必须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而且,必须尊重和真实地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而且有义务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接受律师的法律监督。这些都是一个法治国家起码的要求,和实现正常的法律秩序基本前提。但是,我们看到的是,在广东省,公权力随意侵害律师的权利,甚至随意剥夺律师的人身自由。可以想象,当前,农民和其他弱势群体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日益严重,现在,连作为律师自身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律师又如何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剥夺律师的行业的权力,就是把千千万万的弱势群体置于一个无人敢帮助,无人敢代言的悲惨境地,是对于普通公民力图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和人权的粗暴的侮辱和野蛮的践踏。
作为一个律师,凭良心说,我们绝对不愿看到中国社会发生动乱,但我们也不会甘愿容忍地方腐败官员借助公权力随意为所欲为。有人说,我们以法律的名誉把自己扮上救世主,到处去制造社会不稳定,但请你们仔细看看是谁在制在社会不稳定?你们只要看看地方政府官员是怎样抢夺农民的土地的就应当明确是谁在不断制造社会不稳定?地方黑恶势力掌握国家机器,颠倒黑白,自己不断地制造社会矛盾,逼迫农民,律师为他们传播法律知识,指导他们走法律道路维权,却往往被黑恶势力冠之以煽动农民造反。总之,他们既想强占农民的财产,又不愿看到有人帮助农民与他们作对,至于法律嘛,他们有权,要想怎样定就怎样定,只要他们需要。由此我们可以想象,律师都不能不敢帮助那些弱势群体,还有谁能帮助你们?这就是我们做律师的悲哀和无奈,也是中国千千万万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的悲哀和无奈。
广西中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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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