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报道,文建茂曾是新田教育界呼风唤雨的头面人物,其落马在新田县引起很大轰动。昨日上午庭审就有数百人前来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48岁的被告人文建茂利用其担任新田县第二中学校长和新田县教育局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款109300元,其中34000元用于公务开支、捐赠和上交局财务室,文建茂实得75300元。
文建茂被指控10年受贿24次。其最早收受贿赂是在1994年3月,文当时是新田县第二中学校长。两基建包工头因承包了二中教师宿舍楼,向文行贿7500 元。文收受最多的两次均为2万元,行贿的也是两基建包工头,那是对方分别承包了新田县教委新办公楼工程、老办公楼装修工程和教师安居工程。
文建茂行贿的单位和个人除了基建承包商外,还有县电影公司、县卫生防疫站、人寿保险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甚至从一文化用品经营部的经理那里,文也能捞到1万多元好处费。
比起受贿的隐蔽性,文建茂领导下的教育局盖大楼、文自己换豪车的“阔绰”行为在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新田县,令人侧目。
据报道,1998年3月起,文建茂上任新田县教委主任,2002年4月起改任新田县教育局局长。上任不久,文建茂便策划修建新的办公大楼。为了筹集资金,全县中小学校的电教经费和图书费等近300多万元的教育经费被截留。1999年下学期大楼交付使用。建成后的办公大楼果然豪华气派,机关门口两条海豚模样的不锈钢雕塑就耗资49800元,相当于当地6名教师一年的工资收入。
文建茂调到教育局后,原任局长乘坐的一辆轿车便移交给他使用。这辆车是新田县教委1995年购买的,使用不到4年时间,可文建茂上任后以2.18万元的价格将车卖了,又花费20多万元购了一辆新轿车。
据新田县有关部门调查,文建茂上任6年内,教育局亏空达1100多万元。
据报道,当日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