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欲严办五类违纪官员 李意珍当心

发表:2005-01-13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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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时报记者焱桦1月13日撰文)香港 ─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放话出来,中央欲狠抓党风问题,尤其要严办“纵容亲属谋私利” 、“跑官要官”等五类顶风违纪的官员。深圳市委副书记李意珍等,恐怕要开始失眠了。

1月10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五类有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这五类违纪行为有:

一 ,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

如,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王怀忠于因受贿罪、钜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2004年2月12日在济南被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材料显示,“王怀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有480.58万元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庭依法判决,王怀忠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钜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份最高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复核的材料认为,“王怀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多次索贿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更为恶劣的是,王怀忠为逃避法律制裁,利用职权强令索取他人的钜额贿赂用于阻止有关部门对其涉嫌经济犯罪的查处,所犯受贿罪行极其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二,“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 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如,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因受贿、贪污罪于2003年11月13日被执行死刑。

据纪律检查部门的材料反映,“李真在担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副主任,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先后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868.04万元(以下未标明币种的均为人民币)、礼金48万元,非法占有公私财物19.95万元,收受450余件贵重物品,价值115.1万元。以上共计人民币1051.09万元。”

该材料显示,从1995年至1999年初,李真帮助北京一家电子公司的经理王某承揽工程,共收受王某贿赂305万元。1992年底,李真通过原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简称东租冀办)主任张某帮助吴庆伍(衷谘海┐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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