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居委会由识字不多的老太太组成,现在为了提高文化素质,强化机构功能,同时也可解决下岗工人就业而全为年轻下岗工人,特别是女工所代替。
一般讲来她们权小势弱,绝大部门本分居民即不怕他们也不讨好她们。她们工资很低(最低行政级别),附近居民们不会无故给她们送钱,要收点所辖区内居民的钱是难上加难,最多从每月每家收的二、三块钱的卫生费中捞一点,不过也实在少得可怜。于是她们就也设法在自己权力范围内找“生财之道”。
话说与我家以一条小弄相隔的是一栋四、五十米长的长廊小平房,八十年代是一北京系统单位招待所的食堂。随着改革开发,九十年代起食堂已被改建成有十个分隔室的小平房建筑。起初,我也不知道他们准备“经营”什么项目。后来看到门前总有身着旗袍,涂得花枝招展又粗鄙不堪的二位年轻姑娘站在那里,对行人过客总行着“注目礼”。后来听我对面邻近老太太说,那里已改成三陪屋了,主要是晚上做生意,半夜三、四点结束营业,每一客人进门费是500元,其他小费等费用另算。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不是好去处,深更半夜人静时,那里有时会吵得使人不得安睡,有时半夜也会在里面打袈,但不管怎样,这“企业”不会扰民,所以也没人去管这“闲事”。
我记得有一年夏天,我发现有一段时间,那里晚上总是黑黑的,无人活动,看来是被查封了。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我见到从里面走出两个制服笔挺、面带微笑的公安人员,我想那里一定被正式勒令停业了。可我对面老太太比我社会知识丰富,她说看来今晚即可营业了。我当时不信,果然当晚又开始热闹起来了。
后来才清楚,那些公安人员来后“交易”已经谈妥。我想这笔交易应是当地居委会和派出所的主要收入,如果一个月给他们一天的营业额,也即上万元,对他们这阶层来说,这已是发了不小的财了,比他们正式工资收入高了不少,这怎不使他们喜笑颜开呢?
由此可见,从街道干部的切身利益来讲,他们希望自己所辖区内有黄、赌这些“企业”,并希望他们生意兴隆,当然也要告诉他们一些“安全常识”,以备上级机构查获,导致大家断了财源,自己还要受上级批评。
所以,那些“企业”才是这些街道基层干部精心保护的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