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一华裔奸杀犯要求提前假释被拒

发表:2002-11-17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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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日报17日报导,加拿大高等法庭日前拒绝了一名关押了近二十年的华裔男子要求提前释放的要求,报导说,这名曾经凶残奸杀一名十六岁印尼少女的华裔男子在服刑十九年后寻求提前释放,但遭到高等法庭法官严词拒绝。

法官麦康斯(DAVID MCCOMBS)15日表示,他赞成检控官卡尔沃(PAUL CULVER)和克拉芙(JENNIFER CRAWFORD)的看法,苏田波(TIEN PO SU)是一个危险、自私的人,同时仍是一名凶暴的性侵犯者,对于他人构成极大的威胁,不应予以提前释放。

报导说,此案发生在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九日,当时三十九岁的武术家和举重运动员苏田波潜入交换学生德莉娜(DELINA HENG)在多伦多的公寓,残暴强奸和杀害了这名年仅十六岁的少女。法庭文件显示,当时死者身上遍布电线抽打和绞杀伤痕,以至法医无法确定到底何为致死原因。

德莉娜来自印度尼西亚,同姐姐一起在多伦多大学学习。认识她的人表示,德莉娜是一位聪明、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女孩。在案发当天,德莉娜在参加了两场考试刚刚步行返回住处。苏田波扭断了德莉娜住房门上的链锁,将德莉娜拖入卧室施暴。

苏田波因此被控一级谋杀罪,在一九八五年被裁定罪名成立,并被判处终身监禁,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前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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