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联合声明保障香港回归后的人权自由不减,中英联合声明作为一份国际协议,当年支持联合声明的国家均有道义上责任监察港府。如果全世界眼睁睁看着一只会下金蛋的自由的天鹅,在日益窘迫的生态环境的窒息下走向死亡,而各国皆对此无所作为,这是人类道义和智力的双重耻辱!
《基本法》的第二十三条,就是俗称的所谓“反颠覆法”。基本法的这一条款是当年北京惊恐于六四事件在香港激起的强烈悲愤和抗议,在修改基本法时,为防止类似事件再现而加入的。香港的主流民意,以及香港原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为首的香港文官体系,对基本法该条款具体立法长期持抵制态度,所以香港回归五年都坚持下来了。但是在北京逼迫陈方安生退职后,北京的巨大阴影日益笼罩香港,基本法该款的具体立法似乎已势在必行。
最近,香港政府在北京的授意下,公布基本法23条立法谘询文件,订明危害国家安全“七项罪行”,即:颠覆、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外国组织干预本地政治事务及本地组织与外国组织有联系等七项罪名。23 条法案送立法会审议立法后,凡涉中央与地方间事务,如未经授权而报导,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北京企图完全控制香港在法律上的关键一步;是对香港人权的全面窒息的压迫。反颠覆法一但确立为法律,香港言论自由将不复仅仅是“自律”,煽动叛国和泄露机密的条款可以将任何政府不高兴的言行赋予罪行。这正是中国大陆半个多世纪严密控制新闻的长期手法。香港组织与大陆或者国际社会的组织联系只要属于意在监督、批评、反对政府,无需法律判决保安局长就有权取缔,使香港的非政府组织如想生存,必须战战兢兢地看政府脸色行事。如此“非政府组织”,与中国大陆内部的“单位”有什么两样呢?,还有什么独立性呢?
23条,这将是在香港上空悬的一柄达摩克斯利剑。 香港,作为一个自由港的命运,危在旦夕!
过去,笔者曾指出过,在地缘政治上,香港受到外沿两个“圈”的影响。
一个圈是中国大陆,它象黑云压顶,以中央政府的威势,从北面包抄香港,影响香港,控制香港,削弱“两制”,迫使香港与它同一化;
但还有另一个圈,它更大更强势,即“圈外之圈”,也就是包抄中国大陆的全球主流社会。它通过世贸组织,通过无所不在的信息传播与经济、政治、外交方式,促使中国演变而与国际社会接轨,成为国际大家庭的一员,即促使大陆与国际规范同一化。
由于香港原来是高度国际化的,与国际主流社会是一体化的。因此目前受到各自包围圈影响的香港与大陆,其长期的基本的演化方向是相反的:即香港逐步大陆化,而大陆逐步国际化(或大陆香港化)。各自逐渐走向对方,在长程的历史演变后,熔融为一体。
大家知道,香港人是渴望尽量保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制度形态的,因为这涉及他们的基本利益和权利的得失;而北京当局也是企图尽量保持自己的政治制度形态的,因为这涉及到在位者垄断性权力的得失。
但是,既然都不可避免将向对方靠拢,于是人们关心的问题变成,香港与大陆将来的交汇点位置在何处,它取决于甚么?
这其实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在演化竞赛过程中,谁演化的速度慢,谁就离自己的起点近,也就是能保持自身更多的权益。因此,香港人与中南海各自捍卫自身利益的竞争,实际上是一场“比慢”的竞赛,“比定力”的竞赛。
北京既想得“两制”的“经济输入与国际名声”的好处,又想得到“一国”一统天下的实质,世界上恐怕没有这样便宜的事。中共如今企图要加快香港的演化,23条的具体立法,实际上必将加速“两制”合并为“一制”的进程。倘能得逞,北京就完全丧失了国际信用,同时也就不再要奢望台湾与大陆的和平统一了。
对于这种所谓“一国两制”的示范,本来台湾人就避之唯恐不及,现在变本加厉走向“一制”,他们凭什么要来与你统一?23条立法将掐断台海两岸统一之路。
同时,香港也休想得到其他民主国家优惠待遇了。既然“一国两制”逐步消亡,凭什么还要给香港以特殊地位?
从1978年开始的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在相当大程度上是依赖南方自由窗口香港作为其引擎和火车头带动的,特别是深圳特区,直接就是香港天鹅下的一个金蛋。天鹅之死,就意味着中国改革之死。不过,这一死亡过程,已经没有法国人圣桑那凄清哀婉的音乐伴随了。
是要一个继续下金蛋的自由港,还是一个与内地城市一样的死港?是想西方国家继续给予香港以不同于内地的优惠政策,还是只能得到与一般大陆城市一样的待遇?是想继续以香港的自由港地位为台湾示范,还是根本就取消这一设想? 现在是考验中南海衮衮诸公的时候了。
香港的成败繁荣,台湾的民意趋归,系于你们的一念之间,你们是否要再次冒天下之大不韪呢? 诸位看着办吧! (10/28/2002 9:53)
──转自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