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警等持長槍高調巡視票站。(圖片來源:香港警察FB)
【看中國2025年11月22日訊】香港即將舉行新一屆立法會議員選舉,早前經過一輪勸退風波後,最近進入谷投票率的「緊張」階段。據報導,教育局早前去信辦學團體、十八區校長會等,要求派代表參加立法會選舉的「教育界全港動員大會」。有前校長指出,這種要求「交人頭」的做法前所未有。
谷投票率本不在政府工作範圍之內,民主國家政府從來不會人為地谷投票率,因為投票率高低,本身與政府政績沒有直接關係。選民對政府滿意,投票率可能不高,因為大家都以為本屆政府再執政機會很大,所以都不去投票;選民對政府不滿意,投票率也可能高,因為希望換別人來做。
決定投票率高低的是選舉制度。如果選舉制度的設計,志在限制選民權力、縱容政府權力,我這一票與我的利益就沒有關連,那我何必白跑一趟?
九七後每次選舉,政府都沒有「谷」投票率,因為沒有人會以投票率高低來衡量政府工作的滿意度。自國安法後,因為投票率一直很低,顯示香港人對今日的所謂選舉意興闌珊,顯示香港人對選舉制度持消極態度,因為投票率低令政府冇面,所以政府頭痛。
筆者離開香港前參加的最後一次選舉,因為選舉事務處事先安排不當,選舉過程很不順暢,選民在一個大廈平台上大排長龍,結果筆者與數百街坊一起,排隊到半夜三點多才投了票。
當時前後左右的街坊人人安靜守秩序,沒有人起鬨抗議,半夜肚子餓,我跑回家吃了點心,再回到原來隊伍中,前後年輕人紛紛點頭示意——結果那一屆選出來太古城的區議員,便是前不久被提前釋放的趙家賢。
當年不但不需要谷投票率,而且因政府安排不當而延誤選舉,選民也自覺遵紀配合,原因很簡單,便是選民認為自己在履行公民責任,而自己的一票,也關乎社區巿民的利益。
首先,投不投票是個人行為,沒有人可以強制或反對你去投票;其次,不投票不犯法;最後,去不去投票取決於你自己對投票這件事有何認知。現今香港的選舉制度,立法會議員九十人,選舉委員會佔40席,功能團體佔30席,地方選區直接選舉佔20席,也就是說,香港巿民如何積極投入選舉,最多也只能決定20席的議員。
即使是區區20席,有資格去參選的人,也要經過中共與香港政府多重審查考察,要保證他的個人歴史與政治立場,都符合中共內定的標準,然後才能入圍參選。
也就是說,制度的設計只是維護中共對香港的統治,限制香港人的政治參與,賦予香港政府更多權力,何人當選與該區選民沒有一毛錢關係。他們當選後參與立法會工作,要絕對服從中共的意旨,不必理會選民的要求,因為他之當選,並非巿民授權,而是中共的賞賜,他們要報效的不是香港人,而僅僅是中共。
所以要不要去投票,視乎你手上那張選票的含金量,照目前的制度設計,你的選票不是真金,只是破銅爛鐵外鍍一層金而已,甚至,連那層鍍的金也是假的。
國安法後,香港的選舉制度從基本法那裡大踏步後退,直退到接近於剝奪香港人投票權的地步。也就是說,巿民去不去投票,根本無關宏旨,就像一個人半死不活之際,給你吃一點安慰劑,中共的目的只是,向外界顯示香港還有選舉。
中共在治國理政上弄虛作假,早已熟能生巧,在大陸有所謂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根本無需經過選舉產生。改革開放後,中共一度試行人民代表選舉,但對自己不喜歡候選人,中共便用各種合法非法的手段進行干擾破壞,甚至實施人身迫害,最終讓你知難而退。到後來,中共索性也不裝了,回到直接指定人選擔任「代表」的老路上去,連選舉這件事都省了。
光天化日之下在立法會選舉上作手腳,中共不但一點都不臉紅,而且還很認真去做,大鑼大鼓去做,還要谷投票率。立法會討論的議題由中共指定,討論的結果也由中共預設,代表們舉手如儀,大家都自欺欺人,感覺良好。
現今「獻身」出來參與立法會議員選舉的人,大部分香港巿民都不認識,而他們所謂的政綱,也與巿民的憂樂毫無關連。世界如何變,永遠都不缺寡廉鮮恥趨炎附勢的人,中共需要九十個磕頭聽命的立法會議員,就有九十個這樣的人去投中共之所好,藉此換取一點個人名利。
立法會的功能是立法,立了法由政府執法,最後由中立的法院負司法之責。如果立法會立了法用來擴張政府權力,壓制民意,而政府依據立法會訂立的法律來統治巿民,最終由一個偏幫政府的法院來仲裁,試問香港人還有什麼方法來保障自己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西方民主法治,其出發點是保障公民權利、限制政府權力,因為他們的國會議員是真正由每個公民一人一票選出來的,他們必須向選民負責,他們是代表公民監督政府,限制政府胡作非為的。對照今日香港的選舉制度,巿民便不難作出自己的抉擇。
一個為政府張目的選舉,還要強迫巿民參與,還要谷投票率,只能用一句成語形容,便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
(文章由作者授權轉載自顏純鉤facebook臉書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