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在新疆最大清真寺前(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最近在網上看到這則帖子,以我親身經歷體驗,一點不假。下面我講點這次親身經歷。去年5月底我去了烏魯木齊,準備拍點關於新疆人文風光的片子,在烏魯木齊租房時遭遇到的與社區打交道的經歷。
在烏魯木齊租房,租房人要和房東一起去社區報備,這是一個有點繁瑣複雜的程序,除了房租合同,租房人的身份信息也要交給社區,報到派出所審查,沒有問題後,再發給一個電子身份卡,類似於以前外地人在北京的暫居證。社區還會對你的個人信息進行全面的瞭解,包括職業、婚姻、家庭成員等等,你得如實告訴他們。
如果你認為作為一個來這裡租房的內地人,這是唯一一次與烏魯木齊的社區打交道,那你就太天真了,接下來社區和你之間會沒完沒了。首先,一個與你定向聯繫的社區幹部,會隔三差五上門來刷碼,我印象中是每週四下午。這個碼是個電子感應設備,粘在室內靠近門的牆上,社區幹部必須敲門,開了門才能刷。我理解這是新疆發明的一種普通治安巡視和流動人口管理制度。剛開始我很牴觸,在內地人看來,這簡直是對個人隱私和公民權利的冒犯,警察也沒有權力這麼做。但是也只能入鄉隨俗,忍氣吞聲,我默默接受了這種帶有強制性的定期入戶刷碼,因為我曾嘗試與社區幹部辯論,沒用。在社區幹部看來,我是他們的管理對象,我對他們權力的合法性提出的質疑,在他們看來我這種思維方式不可思議。
如果碰上社區幹部檢查的時候你不在家,她會打電話和發微信給你,口氣會有點嚴厲,彷彿是高中班主任查寢,你碰巧在網吧通宵打遊戲,有一種做了壞事應該受到責備的感覺。負責與我聯繫的社區幹部是一位看起來還顯得優雅的中年維吾爾族女性,她燙著一頭漂亮的金色捲髮,打扮很時尚,對我的態度,我覺得已經算很客氣的了。有時我去了南疆或者回了內地,也會接到社區這位幹部打來的電話,責怪我的出行沒有報備。我們對話一般是這樣的:
社區幹部:你在哪裡?
我:我在南疆(或者我回雲南了)。
社區幹部:你怎麼出去沒有報備呢?
我:我不知道出去要報備啊?
社區幹部:回來報備!
我:好。
每當這樣的事情發生的時候,我嘴上還保持和氣,不反駁,心裏則罵,「這什麼鬼地方,在這裡租個房子,去哪都要報備!」
2月25日早晨,我在烏魯木齊租的這所房子裡,還在睡大覺,突然響起了急促的敲門聲,我以為又是社區的幹部來檢查了。我打開門,一堆人擁擠在樓道裡,穿藏青色制服的文旅局人員蜂擁而入,樓道裡還擠滿了很多表情嚴肅的便衣。這些人聲稱接到舉報,說我房間裡存放大量拍攝設備,涉嫌「擅自拍攝電影」。我這是第一次聽到「擅自拍攝電影」這樣一個罪名。
我問這些執法人員,是社區舉報我的嗎?如果不是社區舉報,那你們通過什麼途徑能夠知道我房屋存放大量攝像設備和拍攝電影?這裡面是不是存在對公民的非法監控和侵犯公民個人通訊?但在場的這些人員均迴避回答我這些質問。他們一個勁地到處檢查、盤問、做筆錄、不斷地向上級匯報。
關於新疆當局炮製的「擅自攝製電影案」的故事前後細節,以及我在新疆旅行創作中的生活經歷和影像素材,我將娓娓道來,慢慢呈現。後期將考慮在油管、推特等國際自媒體推出連續性影像和文章,因為某當局為掩蓋炮製「擅自攝製電影案」的違法手段,極力地妨礙和侵犯公民的言論自由、個人信息和自媒體創作。
以下評論由CDT輯自微信公眾號:
f**:你沒經歷過75,所以你不懂為啥要這樣做
馬**:你先把ip變成新疆再叫喚
美**:出現了一個壞人以後,就要控制所有人?這是解決問題的方式嗎?少傳播偏激言論,這並不利於一個健康互助互愛的社區環境
馬孔多之路:在新疆拍攝視頻被處以「擅自攝製電影」行政處罰的內地旅行者郭珍明已向烏魯木齊市水磨溝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i**:所以我離開一點不後悔
賞**:你帶著大量攝影設備到新疆,不報備?屌。
中**:可憐!
P**:我有手機呢,能拍照能錄像,是不是也需要報備
擇**:哈哈哈哈,所以我從來不嚮往某個地方,居然很多人還很嚮往,說很想去某地,我不能理解,我一點不嚮往棉花
太**:其實「擅自拍電影案」是在哪裡拍都不行這個法案之前出過了有的導演所有設備都被沒收了。新疆就更敏感了我們只有三年疫情防控那裡一直在防控
馬孔多之路:沒有哪條法律規定公民存放和使用攝像設備要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