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上午,社民連(一行4人到政府總部外的公民廣場請願。(社民連FB)
【看中國2024年5月1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自從2020年後香港再無大型遊行,即使勞工遊行亦被禁止。今年5月1日上午,民主派組織社民連(全稱:社會民主連線)一行4人到政府總部外的公民廣場請願。即便是4人的微型遊行,卻遭到20名警員戒備。社民連提出保障勞工權益的六大訴求,並指政府計算最低工資的方法已經不合時宜,若要保證民眾不致因貧窮而受相對被剝奪,今年最低生活工資時薪應為61.5元(港元,下同)。
八小時工作制 經歷一番抗爭
社民連將訴求寫在橫幅上:「勞工權益丟一邊,老闆要求大過天;五一勞動節,工人要團結;不要貧窮工資,我要生活工資」,並指香港的工作時數世界第一,工作佔據生命比重如此高,背後的社會成本,對人生、健康及家庭的衝擊,往往遭到忽略。若果把打工仔塞車,來回工作地點的通勤時間納入計算,每日工時更為恐怖,香港人真係有苦自己知。
社民連指,當年海外勞工們爭取八小時工作制,也是經過一番抗爭。1886年5月,美國芝加哥勞工爭取「八小時工作,八小時休息,八小時自由分配」,被警察武裝鎮壓。事後八名工運領袖被警方檢控,並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當中七名領袖被判處死刑,是為「乾草市場事件」。
1889年7月,第二國際在巴黎大會決議在翌年舉行紀念活動,並決定把5月1日定為國際勞動節。「五‧一」遂成全球勞動者捍衛尊嚴,爭取權益的大日子。
社民連表示,可惜自2020年起,香港再不復見勞動節遊行,甚至在疫情退卻,「社會全面復常」之後兩年,仍然連續第五年沒有勞動節遊行,不禁令人唏噓。
五一前夕,本港兩大建制勞工團體工聯會及勞聯,均表示不會舉辦遊行示威。至於以後五一是否都不再舉辦遊行,工聯會理事長黃國稱要視乎實際情況,強調不同時期有不同方式、方法表達訴求,並指「香港已踏入由治及興的階段」,因此工聯會不申辦今年五一遊行。
工聯會在五一當日舉辦一系列活動,包括舉辦酒會,邀請行政長官及司局長落區慰問工人等。社民連質疑,工聯會惟獨不舉行遊行,是否響應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演辭:「遊行不是表達利益訴求的唯一方式。」「環保、民生等利益訴求很容易被騎劫。」
工人被剝削 最低工資不足以維生
香港五年沒有遊行示威,但並不代表環境有改善。相反香港工人的勞動條件和民生卻不斷惡化。社民連引述政府數據指,香港工人的實質工資從1992年9月到2023年12月僅上升了26.9%,但同期的香港GDP扣除通脹後(以2023年市價計算)卻已增加近1.7倍。因此,香港貧窮問題這「深層次矛盾」的根源是低工資而致使勞工不可能單憑勤勞脫貧,本應由法定最低工資及其他勞工法例,修正市場上勞資力量不對等帶來的缺陷。
社民連批評,特區政府從來是「老闆要求大過天,勞工權益丟一邊」,立法標準工時從2013年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至今12年仍未有改善。但是,與財團和老闆有利的輸入外勞和撤辣,卻以驚人速度推行。
4月30日五一勞動節前夕,政府宣布接受最低工資委員會建議,最低工資檢討機制引入「可加不減」方程式,按此方程式計算,本港最低工資將會加1.8元至41.8元。
社民連批評,所謂增加最低工資,不過是望梅止渴。其實,最低工資早被「無害化」, 2023年最低工資的覆蓋率僅佔勞動人口中1.5%,已經嚴重與勞動力市場脫節,從這個起點出發按方程式每年調整最低工資,實質將最低工資長期鎖定在低水平。政府在面子上滿足勞工界多年以來的訴求,裏子卻是堵住勞工的嘴,將最低工資「無效化」。以最低工資每小時41.8元計算,工人即使每月工作26日,每天8小時,扣除強積金後月入僅9,152元,假設為一家四口的雙職家庭,最低工資比貧窮線還低,最低工資實為貧窮工資!
工聯會在五一前提出最低生活工資應為55元。而另一個民間團體樂施會早在2018年便已建議生活工資應建立在可以滿足食物、居住、醫療等基本需要,並且可以體面生活,使民眾不致因貧窮而受相對被剝奪(relative deprivation),若然今年生活工資時薪應為61.5元,社民連指,這種一藍子的參考比以政府提出的通脹數字和GDP增長作方程式更為貼地,以低工資水平計算,如何彰顯勞動有價、改善生活!?
六大訴求 保證勞工利益
社民連續批評,建制派勞工團體——工聯會,已經無法代表香港勞工的權益。在完善後「愛國者治港」後,工聯會朝中有人:民青局局長、勞福局副局長和立法會議席均在囊中,完整參與政策的制定、立法和執行。當政府的立場政策與工聯會有所衝突,工聯會不僅應該辭職抗議,從政府中抽身;更要恢復當年工聯會有份否決的集體談判權,一旦工會無權代表工人同老闆議價和談判工作條件,惡果便會演變為政府一意孤行輸入外勞。
早前有指工聯會屬下的建造業總工會調查出75%受訪紮鐵工人無工開或開工不足,約28%稱一星期僅開工1~3天,約25%表示已經數月無工開。有鑑於此,社民連促請政府回應六大訴求:
(一) 設立標準工時、全民退休保障及失業援助金;
(二) 立法集體談判權,推行全民普選,讓勞動者擁有真正的決策權;
(三) 除最低工資一年一檢外,並應將其調整為「生活工資」水平,按樂施會建議,此水平應為61.5元;
(四) 停止引入外勞,應改善勞工待遇,加強培訓本地勞工;
(五) 盡快就其他勞工職業安全相關的事項立法;
(六) 恪守《基本法》第廿七條對港人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