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6日,新疆習近平肖像宣傳標語(圖片來源:PEDRO PARDO/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4年4月8日訊】2018年習近平修憲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一下子將中國由共和制倒退回100多年前的帝制,這是對國家制度的顛覆性改變。當然,畢竟現在是21世紀,習近平不可能完全恢復皇權帝制,而是打著「黨的領導」旗號取消國家主席任期,為此筆者稱之為一黨專政為基礎的個人獨裁「准帝制」。
辛亥革命結束了中國2000多年的皇朝帝制,建立起亞洲第一個共和國。中共黨奪得政權後,制定的第一部國家憲法——「五四憲法」,搭起中共一黨統治下的共和國制度架構。筆者以為,所謂共和國制,最基本的三點不能缺:選舉制、任期制以及國家立法、行政、司法權力分立並相互制衡的統治模式。儘管「五四」憲法只是一種政治包裝,但為政權合法性所計,毛澤東在世時表面上一直維持著共和國的制度框架。改革開放後,鄧小平廢除幹部職務終身制,並在八二憲法中明確規定國家領導人的任期限制,都是為了延續中共黨的統治而維護著共和制的表象。
「八二憲法」後來經歷過四次修訂。儘管有很多不足,但每一次修改都是為順應中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而修憲,每次修憲都注意遵循程序的合法性,每次修訂都是使中國朝著現代文明方嚮往前走,儘管只是小步前行。回頭看,在推動共和國走向現代化文明的努力中,值得稱道的是鄧小平/胡耀邦時期「八二憲法」產生過程和胡錦濤作黨總書記時的2004年修憲。
請先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憲的有關規定:
憲法第二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二條明確了修憲的法定權力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修憲的法定權力來自於人民;全國人大是受人民委託開展修憲工作的職權機關。
憲法第六十四條明確了修憲的法定程序:一,明確規定提出修憲議案的法定權力主體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或者是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二,明確規定審查議案的主體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代表;三,明確規定議案通過的法定表決程序: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同意,議案才算通過。
讓我們回看一下「八二憲法」的產生過程:
據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回憶,1980年8月30日,中共中央向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提出修改憲法和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的建議。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決議,同意中共提出的修憲建議和憲法修改委員會建議名單(有103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任憲法修改委員會主任。憲法修改委員會主持修改憲法,提出修改草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交付全民討論,再由憲法修改委員會根據討論意見修改後,提交本屆全國人大審議。
負責主持憲法修改具體工作的,前半段是胡喬木,後半段由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彭真負責,歷時兩年三個月。
《八二憲法》修訂頒布過程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提出憲法修改草案(1980年8月——1982年4月);第二階段全民討論(1982年5月——8月);第三階段全國人大會議審議通過(1982年11月26日——12月4日)。
「八二憲法」從修訂到頒布的整個過程,有兩個亮點:一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修憲的法定權力機關主持修憲工作;二是全民參與討論修憲歷時4個月。
讓我們回顧一下胡錦濤時期的2004年修憲。
2004年修憲不僅把「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寫進憲法,不僅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憲法,而且遵循程序合法性要求,公開透明地完成整個修憲過程。
1,2002年中共十六大會議後,中國的學術界、民主黨派等多方麵人士提出修憲建議。
2,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在全國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上宣布,有必要修改現行憲法。
3,用時7個月形成修憲建議文本。2003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研究,如何形成提交全國人大的修憲建議案,決定成立修憲小組進行研究和諮詢工作。當時由各地提出修憲具體意見,在此基礎上形成「修憲建議文本」。中共中央將修憲建議文本發給各地徵求各界意見建議,此為「自下而上、兩下兩上」,前後約7個月時間。
4,2003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將《修憲建議》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
5,2003年12月22日將《修憲建議》全文公開,向全社會徵求意見。
6,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憲法修正案(草案)》,決定提交全國人大全體代表審議。7,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二次全體會議批准通過修憲草案。
回顧2004年修憲過程,我們可以看到的亮點是:
一是中共修憲小組收集社會各界意見,「兩下兩上」形成中共向全國人大提交的修憲建議文本;
二是提前3個月將《修憲建議》全文向全社會公開;
三是2004年3月全國人大會議全體代表審議通過。整個修憲過程前後歷時1年。
讓我們來看看習近平是如何「隱秘、迅速而狡詐地修憲」的:
從根本上說,2018年的修憲是為習近平個人連任鋪平路子而修,這是自1954年中共製定憲法以來的第一回。從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所做的中共修憲建議過程說明可以看到,憲法修改全過程都在習近平的掌控之中。
2018年修憲過程,有幾個值得關注的違憲違法點:
1,按照憲法規定,主持修憲工作的法定機關應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然而2018年修憲的全部工作都在黨中央領導之下進行。
王晨說:2017年9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啟動憲法修改工作……為此,決定成立憲法修改小組,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由張德江同志任組長,栗戰書、王滬寧同志任副組長,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有關單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方面的負責同志參加。」請注意:全國人大只是其中參與單位之一,而不是主持修憲的權力機關。
王晨在說明中,特別強調」這次憲法修改要遵循以下原則:一、堅持黨對憲法修改的領導……把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貫穿於憲法修改全過程,確保憲法修改的正確政治方向。」王晨在說明修憲過程中使用的詞語是「根據黨中央對憲法修改的部署」、「受黨中央委託,中央統戰部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根據黨中央決定,中央辦公廳發出通知」、「習近平主持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當面聽取……意見建議」、「根據黨中央安排,張德江同志主持召開4場座談會」、「對每一條意見和建議,黨中央都責成憲法修改小組作了認真研究和考慮」、「從徵求意見的情況看,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堅決擁護黨中央關於修改憲法的決策部署……」。
2、修憲過程違反「民主、公開」立法的基本原則。
2000年全國人大通過了《立法法》。《立法法》第五條規定:立法應當體現人民的意志,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堅持立法公開,保障人民通過多種途徑參與立法活動。「八二憲法」草案提交全民討論長達四個月;2004年修憲提前三個月向全社會公布修憲草案全文。2018年的修憲,無論是中共中央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都不向全社會提前公開中共修憲建議全文,不給公眾有討論修憲建議的時間。
3,全國人大自我矮化在國家制度架構中的法定地位。
憲法第5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共黨的修憲建議進行討論,準確地說應是審議。而王晨在說明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中央修憲建議」的情況時,連續用了三個「一致」來陳述:「一致表示堅決擁護」、「一致贊同黨中央」、「一致認為中央修憲建議是成熟的」。王晨的用詞表明,全國人大違憲矮化自己的法定地位,公開臣服於黨權高於國家權力。
4、中共突然詭異發布2018年修憲建議草案全文。
2018年2月25日下午3點55分,新華社向全世界發出英文急電,透露中共修憲的建議之一是:刪除憲法第79條中的「國家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這條規定。這條消息瞬間引發世界和中國輿論洶湧。迫於突發的輿論情勢,2小時後中共突然詭異公布修憲建議草案全文。那時,離全國人大開會僅僅只剩8天。更出格的是,中共有關部門口頭指示國內媒體不得突出報導「取消國家主席任期」,中共黨組織禁止黨員公開發表反對意見。前中國青年雜誌社《冰點》欄目主編緊急呼籲人大代表否決這一修憲建議;中國一位女企業家寫了一封公開信致全國人大代表,公開抗議這一倒行逆施的修憲建議。從此以後,前冰點欄目主編與那位女企業家,都被各自居住所在地的警方派專人長期駐守在他們家門外監視他們的行動。
5、恐怖高壓陰影籠罩2018年全國人大會議。
2018年全國人大會議期間,人大代表們始終被恐怖高壓陰影籠罩著,不少人大代表面對記者採訪,或是快步逃離或是官話套話,或是敷衍搪塞。最明顯的暴力威嚇是軍人押送憲法進入全國人大會場,令全世界驚愕不止。當時所有人大代表在座位上如殭屍般絲毫不動,全場鴉雀無聲,只有軍人馬靴「砰,砰」的正步撞踏聲在大會堂裡迴響。這一幕100年前曾經發生在前蘇俄克里姆林宮立憲會議會場上,1918年1月初列寧黨的軍隊兵士們用槍尖刺刀把俄國多黨立憲會議代表驅趕出會場。
2964名全國人大代表,在恐怖高壓下的人大會議上充當提線木偶,表演高票通過的醜劇:贊成票2958,反對票2,棄權票3,無效票1。敢於表明真實投票意願的人大代表寥寥無幾。這與文革時期中共中央全會表決開除劉少奇出黨,只有中央委員陳少敏一人沒舉手的情況高度相似。
習近平2018年修憲刪除國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實質上是從共和國制向帝制倒退,因而這一消息一經透露,猶如平地炸雷,立即引起全球輿論海嘯。歷史已經證明,自從辛亥革命以來,結束皇權帝制走向現代共和國制,早已在100多年前就深入人心,而被全中國民眾普遍接受,任何希圖將修憲作為實現個人權欲的工具,將中國倒退回形形色色的帝制國家的人必定臭名昭著,譬如袁世凱。儘管後世史學界對袁世凱評價漸趨多元,但都對袁世凱稱帝持負面評論。
習近平2018年修憲,2023年連任國家主席且退位無期,在中共黨內與國內外盡失人心。習近平步張勛、袁世凱後塵,其政治信譽早已經破產,也必定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