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事務處6月12日至15日一連四日在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拘捕非法勞工15人。(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
【看中國2023年6月16日訊】香港非法勞工問題不絕。入境事務處(入境處)6月12日至15日一連四日在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行動共拘捕15人,其中11名為懷疑非法勞工、2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2名逾期逗留人士。
入境處表示,6月12日至15日的四日期間展開「曙光行動」,及連同警隊執行的「冠軍行動」和「風沙行動」。「曙光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29個目標地點,包括停車場、按摩店、裝修中單位、回收店、住宅大廈、餐廳、零售店鋪及街市,共拘捕8名懷疑非法勞工(4男4女,年齡介乎31至57歲),及2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2男,年齡分別為49及63歲)。
在「冠軍行動」中,執法人員於東區、紅磡及九龍城區搜查了68個目標地點,包括按摩店、餐廳及零售店鋪,共拘捕2名懷疑非法勞工(1男1女,年齡分別為48及49歲)及及2名逾期逗留人士(2女,年齡分別為21及23歲)。當中一名懷疑非法勞工及兩名逾期逗留人士已交由入境處跟進。
執法人員拘捕一名涉嫌非法從事水貨活動而違反逗留條件的內地男旅客。(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
此外,於「風沙行動」中,執法人員於上水單車匯合中心附近拘捕一名涉嫌非法從事水貨活動而違反逗留條件、年齡為30歲的內地男旅客。該批懷疑用作水貨用途的貨物為日用品及電子產品。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