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2019年6月12日,市民包圍立法會,並佔領金鐘一帶。(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2年12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遠海音綜合報導)三年前香港反送中運動中被抓捕的抗爭者陸續被判刑。2019年的「十一」,香港多區發生堵路及警民衝突,其中9人被控在尖沙咀警署一帶參與暴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早前被裁定罪成。
據港媒和自由亞洲電臺報導,12月12日,尖沙咀衝突中9人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區域法院案)被判。當中8人被判刑入獄4年7個月至5年不等。
案中各人早前否認控罪,後均被裁定罪成。首被告羅偉洛早前因感染中共(新冠)病毒而缺席裁決及求情,之後並沒有依期歸押,法庭現已發出拘捕令,羅週一亦未有到庭,故其判刑未獲處理。其餘8人則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法院。
方穎雯:他日「浴火重生」繼續回饋香港
被告方穎雯本身另涉一宗理大暴動案,故自去年5月起已被還柙至今。庭上代表大律師讀出她的親筆求情信。大律師還透露,方曾花兩年時間考獲登記護士資格,卻因本案無法成為註冊護士。
方穎雯在信中說,自己當初的選擇,是希望可以令香港變好,同時深明選擇的後果。服刑後期望能繼續貢獻社會,例如救助流浪動物和沙灘潔淨工作「因為每道微小能聚沙成塔作出改變。」
方穎雯還表示,以一己之力難以改變世界,但他日「浴火重生」時,會繼續努力回饋香港,「因為香港對我來說,從來不是一條船或一座浮城,而是吾根所在之安心處。」
何善航:父親臨終前未見最後一面
另一被告何善航,被羈押期間父親因末期肺癌不幸離世,甚至沒機會見其父親最後一面。何父生前曾撰寫一封求情信,稱讚兒子獨立、富正義感,並對兒子受國際知名公司聘用深感欣慰。由於何善航被還押後,再沒機會見其父親最後一面,辯方求情時曾力陳予以同情輕判,但遭到法官拒絕。
法官最終以5年作量刑起點,考慮每名被告背景良好,全部酌情扣減3個月。被告楊任濤及黃炎元抗辯時幾乎沒挑戰證人證供,進一步扣減兩個月至判囚4年7個月。而何善航因管有伸縮棍及錘,加刑3個月。
反送中運動被抓捕者過萬 逾千人被定罪
香港在2019年3月中旬爆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22年2月,警方在多場示威活動拘捕超過1萬人,年齡跨度為11歲—84歲,被捕人士數字為香港歷年社會運動之最。至今為止超過2,800人被檢控、2,100宗相關案件,被控暴動的有750人,逾1170人被定罪。
反送中運動後,中共於2020年6月30日起在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之後不到一年,近200港民因國安法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