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楊老人描述當年被刑訊逼供的情景。(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6年02月18日訊】據陸媒報導,安徽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為自己近20前的一場冤案狀告霍邱縣公安局,要求公開當年他被拘的罪名、辦案人員信息等11項信息。16日,該案二審開庭,沒有當庭宣判。
1995年8月,安徽霍邱縣淮河邊上打撈上一具死屍,57歲的村民陳家楊被認定為殺人嫌疑犯。在陳家楊被羈押兩個月後,被認定為「死者」的朱大國回到家中,陳家楊被連夜釋放。然而,從他被抓到獲釋,霍邱縣公安局沒有出具過任何手續,也沒有告知他是什麼原因。陳家楊說,他被錯抓到派出所後,遭到刑訊逼供,因不堪折磨,為求一死不得不承認殺了人。將近20年後,陳家楊將霍邱縣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公開當年他被拘的罪名、辦案人員信息等11項信息。昨天,該案二審開庭,沒有當庭宣判。
案情:「死者」歸來殺人嫌犯獲釋
1995年8月的一天,陳家楊的女兒陳孝現抱著孩子在河邊乘涼時,一輛拉粉絲的三輪車經過,車上掉下來幾捆粉絲,河邊的人都去撿粉絲,陳孝現也去撿了一捆拿回家。這車粉絲的主人,就是之後被霍邱縣警方認為已被陳家楊殺死的朱大國。
陳孝現撿粉絲7天後,淮河邊打撈上一具屍體,屍體脖子上綴著一塊大石頭。經朱大國的家屬辨認,認為這就是失蹤多日的朱大國。隨後,陳家楊一家被抓到派出所。
當年的陳家楊57歲,被霍邱縣公安局認定為殺人嫌疑犯,因為朱大國最後一次露面是在陳家院子裡。陳家楊自稱根本沒見過朱大國,被抓後遭到刑訊逼供,因不堪折磨,為求一死才承認殺了人。
陳家楊在被羈押兩個月後,突然被連夜釋放。一天晚上,縣公安局的人找到他家裡,說案子辦錯了,給了5000塊錢後,讓他簽一份協議,意思是讓他以後不要上訪,也不要追究任何人的責任。
陳家楊的老伴徐玉珍說,當晚公安局的人只說辦錯了案,並沒說朱大國回來了。兩個月後,他們才從親戚那裡知道了這個消息。原來,朱大國的家人認錯了屍體,實際上是朱大國沒有通知家人就外出打工去了,兩個月後返回。
申請:政府信息公開還被冤者公道
陳家楊說,從他被抓進派出所到被釋放,霍邱縣公安局沒有出具過任何手續,也沒有告知他是什麼原因,「現在就想知道,憑什麼證據判定了我是殺人犯?」
3年前,陳家楊在電視上看到有多起冤案被重審,就對兒女說,他的案子要是能真相大白,他「死了也就能閉眼了」。為了圓父親這個願望,幾個兒女開始為此事四處奔走。
2014年7月,陳家楊向霍邱縣公安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當年他被刑拘的罪名、辦案人員信息及當時的訊問筆錄等11項信息,但一直未獲答覆。去年1月,陳家楊將霍邱縣公安局起訴到法院,要求霍邱縣公安局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定職責。該案去年6月30日一審開庭,判決霍邱縣公安局於判決生效後15日內對陳家楊、徐玉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予以答覆。但霍邱縣公安局答覆稱,朱大國死亡案相關案件信息不予公開。陳家楊不滿,提起上訴。
陳家楊的小兒子陳曉說,父親最近身體很不好,春節前因嘔血住院,醫生懷疑是胃癌,還沒確診,「老人就是想爭口氣,才打的這個官司。」
16日下午3點,陳家楊認為霍邱縣公安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法定職責一案在六安中院二審開庭。就霍邱縣公安局是否應該公開11項信息,原告、被告雙方展開激烈爭論。
陳家楊的上訴狀顯示,陳家楊要求公開的信息包括:原告在1995年被公安局刑拘所涉嫌的罪名;原告被羈押在看守所的法律手續;訊問原告的警察的姓名及現在工作單位;原告的訊問筆錄;原告所涉嫌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等。
陳家楊的代理律師表示,要求公開的信息並不屬於國家機密,即使屬於國家機密,也已過了應有的保密時限。
關於陳家楊當年與公安局所簽的協議,北京大學一位法律學副教授表示,這個協議是沒有效力的,當事人可按照正常的法律流程申請國家賠償。
心願:案子真相大白死就閉眼了
關於為什麼要打這場官司,陳家楊表示,想起自己在看守所裡被打得吐血,他整晚整晚地睡不著覺。這麼大年紀了,就想案子真相大白了,死了也能閉眼了。
陳家楊表示,他不要求賠多少錢,就是想不明白,為什麼警察就不承認打他了?他希望辦錯案的人出來道歉。
陳家楊還表示,這起案件對他的家庭產生了極大影響。出事之前,他家在村子裡開米面加工廠,是村裡的首富,他家買了發電機給全村人供電。出事之後,加工廠關了,他和老伴沒了收入。因為被打落下了病根,他的身體也越來越不好,總是吐血,看病花了不少錢。當初撿粉絲的小女兒在家裡也總是哭,覺得愧疚,所以他特別希望能夠使事實得到澄清,他就是想討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