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9月03日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根本制度,人大代表由人民選舉產生,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如果單從這個角度,我們國家的民主程度絲毫不遜色於西方民主。
但是魔鬼在細節中。
最重要的細節是人大代表的產生。
在縣鄉一級,人大代表的候選人由民眾推舉,各黨派組織人民團體推薦,最後由選舉委員會決定。
這一環節是最厲害的,在這第一環節,幾乎所有與政府意見不和,敢於說話的人都被排除在外,不是所有民眾推舉的符合條件的人都能被選舉委員會遴選為候選人,而且,被推舉人被淘汰後幾乎沒有任何救濟途徑。
前兩年出現的所謂的民間獨立候選人如李承鵬等人幾乎沒有一人通過這一關,之所以是所謂,因為他們只是被推舉人,還沒有通過選舉委員會遴選獲取候選人資格。除此之外,再通過查稅等其它途徑打壓,確保不被黨和政府信任的人不會成為候選人。
縣鄉人大代表候選人控制如此嚴密,實際上人大代表產生就成為內定,如果說有競爭的話,其實就是向有權決定人大代表領導人賄賂的競爭。
由於民營企業老闆在政治上法律上屬於完全弱勢,幾乎所有小有成就的老闆都會通過賄賂購買的方式獲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頭銜,這對他們來說是法律保護自己軟弱不足的補充,是為自己買保護傘。儘管未必能夠保護,但是從內心上來說,他們似乎增強了安全感。
縣鄉人大代表如此,市、省、甚至全國表現的更加赤裸。
選舉法規定,上一級人大代表可以不從下一級人大代表中產生,因為縣一級人大代表基本是聽話被控制的,所以上級人大代表的候選人的通過更是有決定權領導的掌中之物,甚至可以說,誰當人大代表決定權全靠領導一句話,也正因為如此,賄賂選舉更加嚴重,湖南賄選事件情節之嚴重,涉及面之廣充分說明瞭這一點,而且這絕對不是個案。
通過這種掌控操作,那些官員、那些國企領導、那些花了大價錢的民企老闆,甚至黑社會頭目,當然,還有那些明星、運動員,都堂而皇之地成為人大代表。我越來越懷疑選舉法規定上一級人大代表的產生可以不從下一級人大代表眾產生是為這些人量身定做的,有了這個規定,這些人就不必從鄉村鎮那個小小角落開始,直接一步登天成為全國人大代表。而在真正民主國家,一個人想要大展宏圖,在全國議會施展自己才華,實現自己抱負,必須從最基層一步一步開始。
當然,也有零星工人農民點綴。我認識一個曾經的省人大代表,她成為人大代表完全偶然,省人大給了地方一個人大代表指標,條件是女的、工人、無黨派、本科學歷。領導和企業老闆吃飯說起,企業老闆說我們企業正好有一個符合,於是沒有任何競選演說,甚至簡單介紹都沒有,就成為人大代表了。當然,她這個人大代表也不錯,寫了好些比較尖銳提案,比那些尸位素餐的人大代表強多了。自然,換屆時就沒她了。還有去年媒體採訪二十歲女全國人大代表,面對媒體,根本不知如何應對,說話和個人大代表職責完全不相干甚至違背。這已經是屢見不鮮,更不用說申紀蘭了。
我們國家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這樣被魔鬼細節規則消靡於無形!民主對於我們來說只是水中花鏡中月。
現在這一幕就要在香港重演。
控制議員,控制候選人的產生,控制特首,控制香港的民主,擔心香港失控。實際上,香港政府香港特首可以不同意中央政府的意見,甚至反對中央政府的意見,只要沒有違背基本法、沒有違背憲法。如果香港政府違反憲法基本法,中央政府全國人大才有權干預。現在這種控制香港的做法完全是人治思維表現,本來香港是可以做成典範,讓全世界看到,即使香港政府違背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也能完全包容,從而樹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關係的典範,實現真正地方自治,為解決國家統一和民族問題積累經驗,最終實現中國的完全統一,為實現國家現代治理制度奠定堅實基礎。
但是8月31日,全國人大的決定卻如此不明智,開歷史倒車。這個決定,將會產生極為惡劣影響,香港的前途蒙上了一層陰影。
(有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