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時,四川閬州(今四川省閬中縣)地方,有個大姓豪門子弟雍子良。他一貫橫行不法,欺壓鄉里,曾多次仗勢殺人。因他財多勢大,手段圓滑,地方官又昏憒貪贓,長期以來,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
這一次,雍子良又殺了人。他為了逃脫法網,竟買通了一個鄉里窮人作替身,叫他到州府去投案自首。州府官員聞是自訴殺人,所殺害者的名字又與死者的姓名相符,也就不加偵察,準備結案判決。
這時,知府換任,由朱壽昌(官至司農少卿,以孝聞名於當時)來接替。朱壽昌字康叔,揚州府天長(天長縣在今安徽省東北部)人,為政素來廉明,辦案注重翔實。他在複審此案時,見這個自首犯,神情淒楚,供詞恍惚,揣想其中必有緣故。但幾經啟發,犯人總是吞吞吐吐。朱壽昌就暫時把案子擱下,暗中派人到鄉里去打聽虛實。
不久,朱壽昌聽說雍子良給了這犯人(實為替身)十萬文錢,還許諾要娶他的女兒為媳,招他的兒子做女婿。
朱壽昌知府,便提審這犯人道:「雍子良給你十萬文錢,又要娶你女兒為媳婦,將你兒子作為女婿。這些都是確實的嗎?」
犯人聽了,神色立變,以為自己做替身的隱情,已經泄露,不知如何回話才好。
朱壽昌說:「你想過沒有?雍子良為人奸詐,你死後,他必將改變諾言,把你的女兒,作為買來的婢女;也絕不會把他的女兒,嫁給你兒子。你死了,無人可以對證,你兒子、女兒,能有什麼辦法呢?」
犯人聽到這裡,掩面痛哭說:「我差一點冤死了,謝大人救我之恩!」便把雍子良殺了人,要他做替身的實情,說了出來。
朱壽昌有了實證,立即派人將雍子良拘來。雍子良無法狡賴,也只得供認,並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州府上下,都欽佩這位新任知府細心認真,能救民於水火之際。百姓們說:「有這樣英明細心的知府,真是百姓的大幸啊!」
(出自《宋史.朱壽昌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