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0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題為《少數港人抵制賑災捐款,他們的理由站得住腳嗎?》的文章稱:近日,少數港人以「內地善款缺乏監督」為由,在四川雅安地震災民亟待援手之時,發起所謂「抗捐運動」。24日,香港特區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就特首梁振英建議撥出1億港元,注入賑災基金捐助給四川省政府舉行撥款賑災特別會議,但經過兩小時辯論,該次會議由於議員對於捐助意見分歧較大而流產。此事在香港引起巨大反響。
「少數港人」抵制賑災捐款的說法站得住腳嗎?雖然我們作為內地人沒有親眼見到港人「抗捐運動」的規模和聲勢,但從上述文章裡卻還是看到了自相矛盾之處:既然只是「少數港人」鬧事,能整出多大的動靜來?為何還會「意見分歧較大」且「引起巨大反響」呢?
文章怒斥「有人為拒絕捐款找理由」:香港少數人擔心特區政府「慷港人之慨」,善款卻被挪用;一些反對派團體也對撥款態度有所保留,理由是「難以保證捐款全部到達受災民眾手中」;還有個別議員提出修訂案,建議把1億港元撥款全數交予非政府組織及志願機構,或者購買物資直接援助災區民眾;少數反對捐款的人還稱,「內地現在有錢了,港人不需要捐了」……雖然文章作者義憤填膺,但我還是覺得,「香港少數人」的擔心並非沒有道理。汶川地震時全港上下一心賑災,這次為何卻多了這些波折?善款被挪用和「難以保證捐款全部到達受災民眾手中」的現象,到底是否存在?無須我饒舌,只要心智正常的人都心知肚明。「內地現在有錢了,港人不需要捐了」的說法也並非完全沒有來由——看看內地官員「三公消費」的豪奢,看看政府對外採購和援助的大手筆,誰敢不佩服得五體投地?
即使抵制捐款的只是「少數港人」,相關方面也須引起足夠重視、深刻反省。如果繼續執迷不悟、文過飾非,而不是從制度上堵塞漏洞,公信力的流失只能不斷加速。如果抵制捐款的只是「少數港人」,而他們的力量居然讓特首的建議流產,更是發人深思。在內地,花多少錢、花到什麼地方去,哪回不是少數人甚至個別人大筆一揮就決定了,何曾徵求過納稅人的意見?別說「少數人」了,哪怕是「絕大多數人」、哪怕是洶洶民意,都基本等於零。為什麼那麼多內地人千方百計要到港澳去生孩子?老百姓也不傻,這是拿腳投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