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年中國一線城市房價瘋狂上漲了10倍之多!儘管中央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房地產調控政策,但直到上屆政府最後一次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調控房價仍然是主要議題。可以說,房價瘋漲成了過去十年政府的最大敗筆之一,並將繼續成為新任總理李克強最難啃的骨頭之一。
兩會剛過,關於國五條的熱議還未平息。「地產明星」潘石屹在微博上講了一個「降房價」的段子。
有朋友揶揄潘石屹「有本事出一招降房價。」他表示只要國家領導人宣布「2014年1月1日起全國每戶第三套以上所有住房,收原值1%的房產稅,明房價馬上降。」此外,他不忘加上兩個前提條件:在人大沒有收回稅權前;同時,免收二手房交易的所有稅收。網友調侃此為「潘石屹式降房價法」。華遠董事長「大炮」任志強回覆潘石屹微博表示「土地私有才行。」
在兩會前後,眾多房地產商和經濟評論員提出了各種各樣的「降房價」法。星河灣董事長黃文仔表示控制土地供應能降房價。金科董事會主席黃紅雲表示差別化限購能降房價。財經評論家葉檀表示反腐能降房價。
房價調控十年,房價問題引來熱議不斷。房地產開發商和業內人士不斷支招,但目前看來,都還是「紙上談兵」。
自2003年以來,中國大大小小的城市房價都在輪番上漲,政府財政收入和土地出讓收入暴增,地產商和炒房者包括權貴牟取了暴利,絕大多數老百姓卻陷入了房價上漲的痛苦深陷!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中央政府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對房地產泡沫沒有絲毫影響,反而是越調控房價漲的越凶。
實際上,房價瘋狂上漲的根源是土地財政的搶錢和掠奪無法得到遏制所造成的,既得利益集團包括官員和專家在內,基於自身的利益訴求推波助瀾,與房地產開發產商合謀造勢,推動了中國各地房價一輪又一輪的瘋狂上漲!特別是城市的大規模拆遷,城中村的改造,新農村的建設等等,無一不是人為的在製造所謂的剛性需求或被動需求,而背後全是一雙雙貪婪斂財的罪惡之手。
中央政府如果真正下決心抑制房價,房價絕不可能在過去十年瘋狂上漲10倍!如何才能讓房價降下來?是總理說了算還是總經理說了算?對新總理無疑是個嚴峻的考驗。
中央政府完全可以在短期內使全國大小城市商品房信息聯網,界定每個家庭或每個人名下擁有多少套房子,如果分不清家庭房產,可以對個人名下擁有的第三套開始徵收房產稅,所持有的房產越多,每年徵收的房產稅越高,根據第三方公開評估價格,房產稅比例可控制在1%至10%之間,如果個人名下擁有10套以上住房,每年最高可徵收10%的重稅。對於商業樓宇鋪面寫字樓,無論自用抑或出租,一律從嚴徵收房產稅,從而可以打擊炒房者遏制圈地大興土木之風!對默認或縱容房價瘋漲的地方官員實行一票否決,對閑置兩年以上的土地堅決無償收回,讓那些囤地數年甚至十多年的企業抑或個人得不到任何增值收入。政府這土地增值收入和土地出讓金房產稅的50%用於建設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供城市低收入階層以及工薪族購買和租住。只有多管齊下標本皆治,房價才有可能真正回歸理性。
有媒體報導,老牌資本主義國家控制房價的經驗也值得社會主義中國好好學習,特別是德國,從1977年至今30多年,德國房價只上升了60%,房價平均每年只上漲1%,而德國在此期間人均收入增長了3倍。
據德國法律規定,如果地產商或出售人制定的房價超出「合理房價」的20%,就構成違法,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房價不立即降到合理範圍,地產商或出售人將會面臨最高10萬馬克的罰款;如果地產商或出售人制定的房價超出「合理房價」的50%,就構成犯罪,地產商或出售人將被加重處罰,甚至要判3年徒刑。
德國擁有一套獨立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制,房地產評估師和房地產評估委員會發揮了重要作用。評估師為獨立執業者,資格實行年審制,評估師對於自己的評估報告負有法律責任,若評估結果有誤,將面臨被當事人起訴的風險。如果法院判定評估確實有誤,評估師要賠付當事人損失,若相關保險合同賠償金不夠賠付,評估師還需用個人財產補償。
房地產開發商在德國的角色並不重要,更不具備壟斷優勢,自建房合作建房受政府鼓勵,相反政府對房地產開發商的約束和監督非常嚴格。德國房地產開發商分為兩類,一類是傳統意義上的房地產開發商,負責房地產項目的開發、設計、管理,房屋建設;另一類只負責建房和銷售,被稱為建築承擔人。這兩類房地產開發商在德國佔60%,而合作建房和自建房,在德國佔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