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允許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機構通過成立資產管理業務部門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藉此擴大國內基金管理市場。
目前公募基金公司是中國共同基金市場的唯一參與者,但自今年6月1日起,這一狀況將發生變化。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CSRC)表示,該變化將使國內散戶投資者在投資公募基金產品時擁有更多選擇。
證監會於去年12月就此問題發表了一份徵求意見稿,而上週最終發布的《暫行規定》表明,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以及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機構目前都有資格參與共同基金市場。
但按照證監會的規定,申請開展基金管理業務的資產管理機構必須具備三年以上的證券資產管理經驗,滿足近三年來在監管部門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等條件。
所有三類機構必須成立一個基金業務部門來從事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按照證監會的規定,該機構可以是獨立子公司,也可以是公司內部的一個部門。此外,該基金部門應當建立獨立的基金投資決策流程以及相關防火牆制度,防範該機構與母公司內部的利益輸送與利益衝突。
證券公司申請開展基金管理業務還必須滿足資產管理總規模不低於人民幣200億元(合32.4億美元),或集合資產管理業務規模不低於人民幣20億元;而保險公司則還須滿足資產管理規模不低於人民幣200億元。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機構則須滿足近3年證券資產管理規模年均不低於人民幣20億元。
證監會在暫行規定中表示,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和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如申請開展基金管理業務,納入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機構範疇管理,而去年12月份發布的徵求意見稿中對此則未提及。
這一變化是中國向香港和新加坡等亞洲其他地區的大資產管理市場模式轉型的一部分。
在暫行規定實施之後,中國將只有期貨公司仍然不能參與公募基金管理市場。
散戶投資者是中國股票市場的主導力量,他們在市場中所佔份額高達80%左右。
為穩定中國股票市場,監管當局一直在鼓勵散戶投資者選擇專業的基金管理機構管理其資產。
截至2012年底,中國國內基金公司共登記發售了1427只公募基金產品,資產總額達到人民幣2.8萬億元,僅佔中國股票市場總市值的僅1.2%。
按照暫行規定中提出的要求,市場人士預計約有50家機構具備參與共同基金市場的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