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忠(資料圖)
【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近日,湖北省委要求湖北媒體不搞異地監督、跨省監督。有評論指出,沒有「異地監督」就沒有監督,這系權力在發淫威。痛斥官方的同時,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繼兩會上「搶奪錄音筆事件」後再次成為新聞界公敵。
湖北省委要求媒體不搞「異地監督」
中共黨報《光明日報》12月29日報導,近日,中宣部、中央外宣辦、國家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等五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新聞採編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湖北省委常委會明確要求湖北媒體不搞異地監督,不搞跨省監督採訪。
《意見》下發後,湖北省委宣傳部長尹漢寧迅速組織湖北日報報業集團、長江日報報業集團、湖北省廣電總臺、長江出版集團等新聞媒體及時進行傳達,要求各單位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文件精神。並提出8項具體要求:牢牢把握輿論導向、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嚴格規範新聞採訪行為、切實加強審核把關工作、規範網際網路信息使用、規範媒體微博管理、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原則、完善管理機制。
湖北省委常委會要求各媒體通過規範採編行為,「更好地傳遞黨和政府的聲音,把握住社會輿論方向」,及所謂的增強媒體「公信力」和影響力。
沒有「異地監督」就監督全無
湖北此舉,引發輿論嘩然。有網友評論說,這是「本省不搞,跨省也不要搞,總之不要監督就好。只要不跨省,本地再怎麼監督,一個電話(新聞禁令)就能搞定。」
觀點中國31日為文評論,沒有「異地監督」就沒有監督。眾所周知,國內的地方媒體,為了「服從大局」需要,也就是服從地方穩定的需要,服從官員政績的需要,因此,都得「聽政府話, 跟政府走」,因為媒體就在地方政府的管轄之下,就在官員的勢力範圍之內,所以,地方媒體要想搞地方監督,就是與地方政府作對,與地方官員作對。指望地方媒體監督地方,無異於是痴人說夢。
文章繼續指出,如今,連「異地監督,跨省採訪」的權利都被剝奪了,地方媒體還能監督誰?還能發揮媒體的監督作用嗎?而如果每個地方政府都規定媒體不搞異地監督,不搞跨省監督採訪,那麼,我們的社會,還有監督可言嗎?媒體不搞異地監督,不搞跨省監督採訪。說到底,還是權力在發淫威。
湖北省委書記曾因「搶錄音筆事件」成名
《意見》出臺後,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再次成為網友批評話題。李曾因兩會上搶奪記者錄音筆而成為新聞界公敵。2010年3月7日在人大新聞發布會上,當一名女記者問到鄧玉嬌話題時,他怒視威脅女記者,言語失態,並搶走了女記者的錄音筆,引起海內外媒體和網路輿論一片嘩然,要求他下臺。外界曾指,李鴻忠與深圳市長許宗衡案有牽連。
此次李鴻忠對媒體再出重手,引發外界對李及其政府部門不滿。「李鴻忠這樣的人還能做官而且還能明目張膽的控制媒體,可見中共官員都是些什麼玩意兒!」網友評論道。
天涯社區時評作者「劉明江」為此批評指,湖北省委出臺這種政策「說穿了無非是想掩蓋近幾年來湖北官場層出不窮的醜聞而已!經常上網的人都知道,這幾年湖北官場‘好戲連臺’,既有令人髮指的鄧貴大、天價巡視組,也有很搞笑的26歲常委、11刀自殺,等等,如此醜聞纏身,估計‘有關部門’苦不堪言。只是,即便是想掩蓋醜聞,這種‘不准異地監督’的拙劣做法,也是非常弱智的下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