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表的2009年中國人權白皮書,其中有一段看似平淡地數據公布引發了全國百姓的熱議。這段話是這樣的:截至2009年,全國共有290多萬少數民族幹部,約佔幹部總數的7.4%。全國公務員隊伍中,少數民族約佔9.6%。
這裡所說的國家公務員,是指有行政和司法軍事等領導職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我們可以來計算一下:全國幹部的總數量應該是:290萬÷7.4%=3918萬。按照2005年11月1日零時正計算的中國全國總人口數是大約為13億人,13億總人口÷3918萬幹部人數=33.18人,就是每33個百姓就要養一個幹部。
國家還有很多離退休的幹部,這些離退休的幹部最少也佔了全部幹部數量的百分之十五左右。3918萬X15%+3918萬=4506萬。130000萬/4506萬=28.85。應該是29人供養一人.去掉80歲到60歲,1歲到20歲的二分之一不勞動人口,保留21到59歲勞動人口,是不是16人養一個公務員?粗略的算,扣除老人,退休人員,未成年人6億,剩餘8億人,約20個成年人養1個官員。更準確的數字:130000萬--65000萬(60-80,1-20歲)/4506萬=65000萬/4506萬==14人,即平均每14個百姓要養一個黨的「公務員」!
如果再精確就有點嚇人了。還有非公務員編製的事業單位,還有中石油中石化移動聯通電力等等壟斷國企,也要老百姓供養。至2006年底,全國有完全意義上的公務員1550多萬;有沒公務員名份從事公務員工作人員1360萬以上,合計2910萬。加上4000多萬事業單位人員,財政和收費供養的人員達7000萬。2006年,全國就業人數7.8億,差不多每10個非財政供養就業人員要養活平均收入高幾倍的財政、收費供養人員。
中國發展速度極快,是世界頂尖的。到了2010年,公務員按照每年GDP的增長速度增加。這樣一來,就要在八千萬到九千萬之間了。這樣算起來就是每10個百姓就要供養一個政府公務員。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