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期間,曾經的中國首富、新希望集團的劉永好在自己新聞發布會現場給到場記者發車馬費成為一大新聞,而這個新聞似乎在正式媒體上報導不足,是從新媒體——網路、微博——上發布出來的,然後事情就變得詭異了起來。
這裡要先說一下什麼叫做車馬費。這是召開新聞發布會的機構給來採訪的記者一個小小的賄賂,用以保證有足夠的媒體過來採訪,順便使得自己的新聞能夠佔據到一個小小的版面,哪怕只是一條消息也好,不算正式的「紅包」,是很多記者的一份額外收入,真的紅包比這個要多。這算是一種公認的潛規則,連政府機關、國家部委有時候都免不了這份開銷。
這條消息在網路上被傳播之後,當事人的公關機構估計大為緊張。想想也是,原本自己是按照「規矩」走的,這次覺得哪怕是「兩會」這種時候也不該例外,結果居然被曝光,這個情何以堪嘛。於是找到與曝光記者相熟的人士把記者請出來贈送禮物,該記者卻不過情面也就把禮物拿回去上交,結果一拆開是一個「口腔清潔劑」,大概意思就是請該記者注意口腔的味道。
其實這種手藝常見的地方還真不少。當年黑社會對於不喜歡、但又不好直接下手的人士表達自己不歡迎的意見時,經常會奉上四樣東西:棗、梨、姜、芥子,寓意是「早離疆界、趕緊滾蛋」的意思。後來大概是覺得這麼文雅的表達有可能限於對方文化素養不足,或者對於植物學知識不夠豐富(比如說我就不認識什麼叫做「芥子」),直接就改成了刀與鞋,後來也用過子彈啥的,時代進步了嘛。等到時代再次進步的時候,而且是對付有文化的人,就改用口腔清潔劑了,說起來真是饒有古風的趣事。
四川自古是出袍哥的地方,這種饒有古風的事兒承襲起來看來並不困難。但我個人建議,劉永好先生這件事不妥的地方在於所送之物不對,至少也該送個強力膠什麼的,省得有些人胡說八道,從此一了百了。
其實我倒是不奇怪一個企業家有這樣的作為,因為在某種程度上,對於新聞媒體的作踐也不是從他們開始。記者本身就是高危行業,只是其他地方的記者往往在武裝衝突的採訪路上殉職,咱這裡經常是觸犯了某種潛在的勢力而入獄、殉職、被打,前段時間還有記者因為揭露某位學者而被攻擊,幸好靠著有功夫在身而逃得一命。話說是不是將來把自衛術當成新聞系的必修課而列入教育大綱呢?不知道「兩會」的其他不發紅包的代表有沒有這樣的提案。
這種狀況的出現,是與我們這里特權的構成是分不開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在中國做生意要想做大的話,必然是與掌握最大資源的政府做才能受益最大化,而在這個過程的同時,必然也會同時分享到政府的特權,或者得到這種特權的保護。因為這是個共生關係的系統,很多企業家由此而膨脹,以為自己無所不能、黑白通吃、言出法隨,為人做事都有了 「大哥」的風采。在一個法制社會當中,真要是有人弄這個故事,直接就會告上法庭的,但咱這裡相信劉永好先生會安然無恙。
當然,寫這個的時候我也挺害怕的,畢竟不當大哥已經好多年,武藝也拋荒了不少,真要是某位哪怕是不算曾經的首富之牛逼人物衝上來送上一管強力膠或者一頓鐵棍,那也是挺讓人擔心的。不過話說回來,既然吃的就是這碗飯,有些話、有些事還是要說出來,也敢承擔某些後果,我是如此,相信很多記者也是如此。
我個人覺得,這位記者應該給劉永好先生回禮,最好是寄個臉盆回去,請其金盆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