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10-28 20:23:43作者:
報導稱,這名現年35歲的美國伊利諾州男子於本週一向新澤西州高級法院認罪。他被指以盜竊方式從一家從未供職過的公司接受了超過47萬美元的薪水。
檢方表示,該名男子於2002年9月被新澤西州一家電信公司相中,並打算去那家公司工作。但隨後他改變了主意,並未真正入職,而是去了別的公司工作。然而,新澤西州的這家電信公司忘了從電腦系統的工資名單中刪除他的名字及資料,每月還按時向他的銀行賬戶支付工資,長達5年之久。直到2007年2月,這家電信公司才在財務審核時發現了這個荒謬的錯誤。
這名男子發現問題後沒有主動找到相關公司更正,而是選擇隱瞞,默默接受了這筆"意外之財"。因此,他被指盜竊他人財產。檢方建議判處其6年監禁,並需賠償新澤西電信公司全部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