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昆山目前已被移民署查獲安置,移民署專勤大隊機動隊隊長郭偉奇表示,張昆山從脫團到查獲共經歷七天,大部分在萬華地區活動,赴總統府附近拉白布條,一度引發媒體採訪,"他希望透過臺灣媒體和高層的力量,向大陸發聲。"
郭偉奇指出,張昆山被查獲的時候,情緒一度很不穩定,他強調,他寫了信要給胡錦濤和溫家寶,強調如果臺灣方面不幫他轉交信件,他將不會回去。在移民署承諾轉交時,他才恢復平靜。
郭偉奇表示,過去有大陸民眾藉來臺旅遊名義,尋求政治庇護,但是爭取拆遷賠償金的案例,至今仍是首例。至於後續的處理方式,郭偉奇說:"經過我們的調查,如果他脫團目的,單純是要向大陸官方反應地方政府的貪污腐敗,沒有其他不法事跡,我們會盡快遣返。"
找臺灣律師跨海打官司
26日,記者在總統府旁採訪到張昆山,張昆山在總統府的樹上,挂了一張白布條,上頭寫滿中國大陸貪官貪污掉了他的房子和所有財產,他表示,他來臺灣的目的,是希望臺灣的記者、報紙媒體的幫助,依照中國大陸給臺灣簽訂的法律互助,請求臺灣政府、律師幫助打官司,並得到法院公正的判決。
他同時,提供記者一份陳情書,上面清楚記載著:"新鄉市委秘書長田慶忠、政法書記王尚勝、副市長兼公安局長丁保東、市中級法院院長王柏勛,互相勾結,未按國家城市拆遷補償。短少給拆遷戶的6000多萬人民幣,裝進腐敗官員的腰包。"
2003年,地方官偕同法院粗暴的拆遷、強佔家產、派黑社會暴力恐嚇,強迫他坐牢197天。他歷經層層上訪,最後到國家公安部、信訪部上訪,結果被河南駐北京的截訪人員,送到河南省信訪局開辦的北京地下看守所。
歷經數年尋求法院立案,終於在2007年12月31日獲地方法院立案,但要求新鄉市所有律師不得接受他的案例,在到處找不到律師的情況下,他說:"我失望了,只好自己出庭。"判決的結果表面上是勝訴,但實際上,"是錢和房屋兩空,什麼都得不到。"
最後,他只能以來臺的名義,尋求公正的司法,他說:"我來臺灣不是旅遊,是找人權,(希望)能得到臺灣的記者、報紙媒體的幫助。現在中國大陸給臺灣簽訂的有法律互助,請求臺灣律師幫助我打官司。就能得到法院公正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