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因為她的三寸金蓮,受盡了折磨和苦難,更遭受到殘酷的批判和極端的侮辱,至今思之,猶覺心如刀割,無限傷痛!
母親生於清朝末年、辛亥革命前夕,在她那個年代,三寸金蓮是美人的象徵,有錢人家,女孩從小就纏足,希望能塑造成未來的美人。
母親是五歲開始纏足的,在外婆的嚴格要求下,受盡千辛萬苦、忍受無限折磨,幾度寒暑,終於纏成了外婆要求的三寸金蓮,而且嫁了個飽讀詩書的如意郎君──我爸,真是「郎才女貌、佳耦(偶)天成」,一時傳為家鄉的美談。
母親秀外慧中,皮膚白嫩,聰明伶俐,深獲全家人喜歡,特別是她的三寸金蓮,更為許多親友所稱羨,甚至有專程來我家觀賞母親的三寸金蓮者,弄得母親非常不好意思。
母親確是美人胚子,但體弱多病,是個「病西施」,足不出戶,整天關在屋內做女紅,他擅長繡花,常不打底稿,就能繡出栩栩如生的花鳥蟲魚,令人讚佩,名聞鄉里。
一九四九年,中國大陸「解放」後,母親的三寸金蓮,自此就成了被批判的對象和致命傷。
過去羨慕或妒嫉她的三寸金蓮的男女,在批判大會上,煽動群眾,藉機整人,要母親當眾脫下她的弓鞋,解開她的包腳布,現出三寸金蓮的小腳,讓大家觸摸、嗅聞,竭盡羞辱之能事,使母親又羞又愧,無地自容。
母親曾數次想自縊以了殘生,但均被看管人員所阻,未能如願成功,故而憂鬱終日,痛苦至極!
不久,父母被下放勞動改造,參加生產隊,與勞動人民一起工作。可憐一個體弱多病的母親,手無縛雞之力,如何挖土種地?但在那瘋狂殘忍的年代,只有咬緊牙關,接受命令,否則,便可能會被打死或餓死,成為「畏罪自盡」的冤死鬼!
她的弓鞋沒有了,包腳布丟了,站立、走路都成了問題。但母親不屈不撓,先把家中的破舊棉衣褲,剪成小塊,當包腳布裹住小腳,再穿上布襪,試著套上小男孩的鞋,學著走路。
學會了,再學做輕微工作,接著挑水、擔擔,然後開始與勞動人民同工同息,挖土種菜,換取工分和粗票,養活了自己,如此苟延殘喘、淒慘悲苦地度過了三十年。
一九七九年,中美建交,我與家中取得了連繫,得知父母尚健在,急急要家人陪著父母去照相,趕快寄一張父母親的近照給在美國的我看看,以解三十年的思念和挂懷。
當我第一眼看到母親的腳上穿著一雙大皮鞋時,不禁嚇了一跳,母親不是三寸金蓮嗎?怎麼成了大腳婆?
我馬上寫信問家人,回信都「避而不提」。直到一九八三年,我第一次返鄉探親時,母親已經逝世,見到家人,得知母親為了三寸金蓮,受盡羞辱、折磨、苦難,我氣憤填膺,傷心欲絕,抱著白髮蒼蒼的老父親與全家人放聲大哭。
我至今仍無法瞭解三寸金蓮真有如此罪大惡極?又是誰之過?我更佩服母親的堅強毅力,她由弱不禁風而變成身強力壯,由三寸金蓮而成為大腳勞工,能屈能伸,忍辱負重。我以母親為榮,我將永遠懷念她,願她老人家在天之靈,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