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8-26 02:23:09作者:
芬蘭一名國中生把老師唱歌的畫面貼在YouTube上,被老師告上法院,法官裁決這位學生必須賠償老師8百歐元,外加90歐元罰款,加起來大約新台幣4萬元。
報導說,這名15歲的國中生參加學校派對,他把老師在派對當中獻唱的畫面拍下來,然後放在YouTube播放,這名學生還為這影片上了個標題-〔精神病院的卡拉OK〕。
那位教師發現後,一狀告上法院,法官裁決,這名學生必須賠償老師損失,也必須繳交罰款。法官說,這樣的處罰不算太重,因為這個學生還沒成年,而且他已經把那段影片從YouTube上撤下來。
報導說,這名15歲的國中生參加學校派對,他把老師在派對當中獻唱的畫面拍下來,然後放在YouTube播放,這名學生還為這影片上了個標題-〔精神病院的卡拉OK〕。
那位教師發現後,一狀告上法院,法官裁決,這名學生必須賠償老師損失,也必須繳交罰款。法官說,這樣的處罰不算太重,因為這個學生還沒成年,而且他已經把那段影片從YouTube上撤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