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7-14 06:21:30作者:
停戰以後,志願軍與朝鮮黨政軍民發生了不少問題,下面是從1954年到1956年的一些較嚴重的事件。
第一,從1954年到1956年8月,共發生志願軍扣押或侮辱朝鮮政府人員、人民群眾的事件355起,其中最嚴重的是幾次扣留朝鮮黨政高級負責人員,以及擅自搜查、逮捕朝鮮人員併進行非法審訊的事件。1955年10月21日,志願軍某軍所屬部隊曾將到部隊駐地附近打獵的朝鮮外務相南日大將等一行數人滯留兩小時。南日的隨行人員將證明掏出,向志願軍一個排長介紹說:「這是南日大將。」這個排長竟然說:「不管你是誰,進入我們的禁區就不行!」南日曾不滿地問道: 「朝鮮停戰以後,不該再有禁區,為什麼你們這裡還有禁區?」在此前後,還曾經發生過滯留樸正愛、朝鮮的內務相方學世及蘇聯專家等幾次類似的事件。
1956 年6月,志願軍某師教練汽車不給在他後面行駛的一輛朝鮮吉普車讓路。吉普車從旁邊超車,志願軍車上人員喝令人家站住,吉普車未停,志願軍車上一個班長就用手槍向前車方向打了兩槍,吉普被迫停車。志願軍車上人員隨即跳下車來質問:「為什麼不遵守交通規則?」,氣勢洶洶。朝方車上人員是江原道黨委員會的副委員長,他對超車表示道歉,問志願軍車上人員屬於哪個部分,志願軍車上人員不予回答,開車揚長而去。
1956年3月,志願軍後勤部二分部供應站助理員楊振華等5人,到勝湖裡購物,宿於朝鮮國營旅館。晚上出去看電影時,放在旅館內的文件、行李等被盜。楊等向當地內務機關報告後,朝方對此非常重視,多方設法查詢。但楊竟毫無根據地懷疑是朝方的旅館人員所盜,就將旅館經理捆綁,要送往朝方內務機關。經朝方內務人員解釋,楊把經理釋放。但幾天後,楊等又把旅館中一名招待員拖至野外,加以捆綁,用手槍逼問文件、行李等物所在。因沒有結果,楊等再次把旅館經理捆綁,押在爐灶間,直到朝方內務人員聞訊趕來才把人放出。
第二,從1954年到1956年8月,據不完全統計,由於汽車肇事、槍走火、強姦行凶等事件,朝鮮人民共傷亡417人(自志願軍入朝以來,總的數字已達1,000人以上),其中以車禍傷亡數字最大。志願軍後勤部汽車某團的汽車曾在寬七公尺的公路上肇事,死一傷四。這類嚴重事件,大多是由於在行人密集的地區不減車速、不遵守交通規則所導致。志願軍後勤部汽車某團的一個司機,用槍嚇唬小孩,不慎走火,把一個14歲的朝鮮女孩擊斃。而這個女孩的弟弟在我部隊搜山時又誤被擊斃。當地朝鮮居民說:「志願軍打死一個又一個,像打麻雀一樣!」1954和1955年,共發生強姦殺人事件 20起。
最嚴重的如:1954年11月,某軍班長李自祥強姦朝鮮婦女不遂,用刀砍死母女二人,砍傷一人,並放火燒房,企圖滅跡; 1954年10月,某軍衛生員曹伯慶,強姦時被人撞破,殺死男孩一名,傷男女四人。1954∼55年中,共發現強姦朝鮮婦女案件68起,通姦的數字則數十倍於此。僅在1956年上半年中,全軍共發現強姦、強姦未遂和通姦案件208起。
特別嚴重的是,這類事件甚至發生在個別師團軍官中。由強姦、通姦而產生的私生子為數不少。有時部隊移防,朝鮮婦女就背著私生子找到部隊,影響很壞。僅某軍某師在1955年移防時就曾發現私生子13名。
第三,1955至1956年間,志願軍修建營房中,全軍佔用的耕地總數大約有800多萬平方公尺。有些單位為求營房集中,講排場,曾發生過叫當地居民移墳、拆房的情況。有些田地被佔的朝鮮人民,雖然得到了補償,仍很不滿意,含淚去別的地方開荒。個別落後群眾說:「志願軍在朝鮮戰地修營房、靶場,還不是和美國在日本修軍事基地一樣?」 第四,個別人員利用回國機會違法走私,牟取暴利。如志願軍政治部的敵工助理員金王祿曾在國內買了價值700多元的顏料,企圖到朝鮮高價出售;軍交部軍官王宏被新義州的不法華僑利用,由安東購買大批盤尼西林、鏈黴素等藥品,企圖走私出口。僅在1956年5∼7月中,經安東市海關查獲的軍事人員走私案件就有十三起。
第一,從1954年到1956年8月,共發生志願軍扣押或侮辱朝鮮政府人員、人民群眾的事件355起,其中最嚴重的是幾次扣留朝鮮黨政高級負責人員,以及擅自搜查、逮捕朝鮮人員併進行非法審訊的事件。1955年10月21日,志願軍某軍所屬部隊曾將到部隊駐地附近打獵的朝鮮外務相南日大將等一行數人滯留兩小時。南日的隨行人員將證明掏出,向志願軍一個排長介紹說:「這是南日大將。」這個排長竟然說:「不管你是誰,進入我們的禁區就不行!」南日曾不滿地問道: 「朝鮮停戰以後,不該再有禁區,為什麼你們這裡還有禁區?」在此前後,還曾經發生過滯留樸正愛、朝鮮的內務相方學世及蘇聯專家等幾次類似的事件。
1956 年6月,志願軍某師教練汽車不給在他後面行駛的一輛朝鮮吉普車讓路。吉普車從旁邊超車,志願軍車上人員喝令人家站住,吉普車未停,志願軍車上一個班長就用手槍向前車方向打了兩槍,吉普被迫停車。志願軍車上人員隨即跳下車來質問:「為什麼不遵守交通規則?」,氣勢洶洶。朝方車上人員是江原道黨委員會的副委員長,他對超車表示道歉,問志願軍車上人員屬於哪個部分,志願軍車上人員不予回答,開車揚長而去。
1956年3月,志願軍後勤部二分部供應站助理員楊振華等5人,到勝湖裡購物,宿於朝鮮國營旅館。晚上出去看電影時,放在旅館內的文件、行李等被盜。楊等向當地內務機關報告後,朝方對此非常重視,多方設法查詢。但楊竟毫無根據地懷疑是朝方的旅館人員所盜,就將旅館經理捆綁,要送往朝方內務機關。經朝方內務人員解釋,楊把經理釋放。但幾天後,楊等又把旅館中一名招待員拖至野外,加以捆綁,用手槍逼問文件、行李等物所在。因沒有結果,楊等再次把旅館經理捆綁,押在爐灶間,直到朝方內務人員聞訊趕來才把人放出。
第二,從1954年到1956年8月,據不完全統計,由於汽車肇事、槍走火、強姦行凶等事件,朝鮮人民共傷亡417人(自志願軍入朝以來,總的數字已達1,000人以上),其中以車禍傷亡數字最大。志願軍後勤部汽車某團的汽車曾在寬七公尺的公路上肇事,死一傷四。這類嚴重事件,大多是由於在行人密集的地區不減車速、不遵守交通規則所導致。志願軍後勤部汽車某團的一個司機,用槍嚇唬小孩,不慎走火,把一個14歲的朝鮮女孩擊斃。而這個女孩的弟弟在我部隊搜山時又誤被擊斃。當地朝鮮居民說:「志願軍打死一個又一個,像打麻雀一樣!」1954和1955年,共發生強姦殺人事件 20起。
最嚴重的如:1954年11月,某軍班長李自祥強姦朝鮮婦女不遂,用刀砍死母女二人,砍傷一人,並放火燒房,企圖滅跡; 1954年10月,某軍衛生員曹伯慶,強姦時被人撞破,殺死男孩一名,傷男女四人。1954∼55年中,共發現強姦朝鮮婦女案件68起,通姦的數字則數十倍於此。僅在1956年上半年中,全軍共發現強姦、強姦未遂和通姦案件208起。
特別嚴重的是,這類事件甚至發生在個別師團軍官中。由強姦、通姦而產生的私生子為數不少。有時部隊移防,朝鮮婦女就背著私生子找到部隊,影響很壞。僅某軍某師在1955年移防時就曾發現私生子13名。
第三,1955至1956年間,志願軍修建營房中,全軍佔用的耕地總數大約有800多萬平方公尺。有些單位為求營房集中,講排場,曾發生過叫當地居民移墳、拆房的情況。有些田地被佔的朝鮮人民,雖然得到了補償,仍很不滿意,含淚去別的地方開荒。個別落後群眾說:「志願軍在朝鮮戰地修營房、靶場,還不是和美國在日本修軍事基地一樣?」 第四,個別人員利用回國機會違法走私,牟取暴利。如志願軍政治部的敵工助理員金王祿曾在國內買了價值700多元的顏料,企圖到朝鮮高價出售;軍交部軍官王宏被新義州的不法華僑利用,由安東購買大批盤尼西林、鏈黴素等藥品,企圖走私出口。僅在1956年5∼7月中,經安東市海關查獲的軍事人員走私案件就有十三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