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3-09 04:05:22作者:小平頭
1968年4月30日,由廣西軍區統一組織,南寧軍分區副司令員兼南寧專區革委會常委賈煥雨和廣西軍區施鴻相(作戰處副處長)親自指揮,調動部隊八個連兵力和"聯指"武裝民兵,對廣西"四.二二"農總寧明縣上石分部(簡稱"上石農總")進行武裝圍剿。(1)
圍剿原因
南寧地區寧明縣的"上石農總",是在廣西形成兩大派(保守派)"聯指"和造反派"四.二二")組織後,在廣西"四.二二"指揮部劉錫榮等人的指揮下,於1967年9月成立。下設作戰、組織、宣傳、後勤等部。下屬十七個分團,一個武裝連。參加人憊?00多人,領導成員16人。
文革之初,毛澤東利用造反派進行宮廷權力鬥爭,號召民眾造反,向著他和他的小集團之外的整個官僚層發起了衝擊,如批"資反線",斗"走資派"等。在歷次政治運動中對共產黨早有怨氣的平民造反派則趁機造反,利用宮廷鬥爭來追求自己的人權,其具體表現為"踢開黨委鬧革命",追查"資反線"整群眾"黑材料"的造反派衝擊學校、工廠、機關的人事、保衛和黨委辦公室,打砸保險櫃。搶走"黑材料"的檔案,在這場反政治歧視、反政治迫害,謀平反、爭人權的文革反抗運動中,極大地衝擊了中共原有的統治秩序。
"上石農總"成立後,為對付廣西"聯指"的武裝鎮壓,於1968年2月22日,在南寧縣搶走了上石、馬洞、練江、油隘、板旺、哨平等六個大隊民兵槍支64枝,子彈2400發。同年,4月8日,他們又圍攻油隘派出所和襲擊支持"聯指"的解放軍邊防部隊,打傷部隊戰士和民兵各一人。並搶走了油隘派出所一批公私財產及機要文件檔案等。
對於"上石農總"的行為,寧明縣武裝部副部長閻鳳奎授意夏石公社武裝部李榮華,通過上石大隊黨支部勞振成、陸美花等人蒐集"上石農總"的活動材料,然後交由寧明縣武裝部政工科幹事馬明才綜合整理,由寧明縣武裝部上報,定為"反革命組織"(2)
以韋國清為首的廣西革籌和"廣西軍區"對廣西"四.二二"正苦於無從下手,得到寧明縣上報的"上石農總"問題材料,如獲至寶,終於可以有藉口打擊鎮壓廣西"四.二二"了。
3月15日,廣西革籌、廣西軍區給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報告《關於寧明縣》"上石農總"問題"。
報告說,上石"農總"是一個"壞人"當權和聚集的組織。十二名領導成員中、有地主分子一名、壞分子二名、勞改管制分子一名、投機倒把否則三名、"四清"下臺幹部一名、有政(治)歷(史)問題被清洗回家三名、殺父之仇一名。
上石"農總"的罪名是:攻擊毛主席和林彪副主席,公開誣蔑"四清"運動,大搞資本主義,猖狂破壞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1,"農總"後臺陸崇勛指著毛主席像說"他下臺我們就好過了,可以吃飽飯了"。
2,把"四清"運動誣為"強迫插隊青年清"、"口糧全家清"、"無理壓人清"、"貧下中農被打擊清"。
3,大搞資本主義復辟,頭目劉深海在社員動員大會上公開說:"誰想多開荒、吃得飽就來開會"。
4,"搶奪"民兵機槍一挺、衝鋒槍四枝、步槍五十一枝。
5,制定反革命綱領,要在今冬明春實現"四大自由"、"八項任務",公開叫喊"賀龍元帥萬歲!"污蔑支援越南和守邊部隊是賀龍的部隊。
根據上述情況,我們的意見是:
1,派部隊武裝包圍,強行收繳武器彈藥。
2,取締組織,嚴辦首惡分子。(3)
4月16日,廣西革籌、廣西軍區向中共中央、中央軍委、中央文革發出《關於"上石農總"分部調查報告》的電報。
電報冠以上石"農總"的罪名是:
1,組織人員非常複雜,其中"五類分子"26人,"反革命分子"9人,"壞分子"6人,有政治侍獾娜?人,殺父之仇2名。投機倒把犯2人,共計124人。
2,一些骨幹分子極端仇視革命委員會,反對解放軍,攻擊毛主席。
3,公開提出在農村中搞"三自一包"、"四大自由"以及"八大綱領"。
4,污蔑攻擊偉大的"四清"運動。
5,該組織的頭頭企圖逃亡越南。
6,敲詐勒索,強姦婦女。
我們的意見是,用二二0師直屬營一個連,獨立一師一團二營五、六連、憑祥總站勤務連共四個連的兵力和直屬營全部,以迅速、突然的動作殲滅這股反革命土匪武裝。爾後留下少量部隊抓革命促生產,回覆秩序。(4)
圍剿經過
1968年4月30日晚上,廣西軍區調動崇左駐軍650部隊、憑祥邊防部隊、寧明駐軍6881部隊、寧明機場部隊等八個連隊,以及"聯指"武裝民兵包圍"上石農總"。
在南寧軍分區副司令賈煥雨和廣西軍區作戰處副處長施鴻相親自監督下,許鵬(寧明縣武裝部政委、縣革委主任)為總指揮,閻鳳奎(寧明縣武裝部副部長、縣革委常委),鄭旭春(上石公社革委會主任)為副總指揮。
5月1日攻打下"上石農總",所抓獲的俘虜四十人全部關押在上石舊糧站倉庫。(5)
5月4日,廣西革籌,廣西軍區向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發出《關於解決上石"農總分部"問題的進展情況報告》的電報,透露了這次圍剿的情形。
電報說,5月1日凌晨四時前,對各據點形成包圍圈,爾後逐步壓縮,控制高地,封鎖要道,進行了搜索,當地"民兵"(即"聯指"武裝)在大部隊到來以前,已與他們發生了幾次衝突,雙方都有傷亡。這次部隊和"民兵"包圍後,先後抓捕了62人,瓦解自首56人,打死9人,總共127人。繳獲輕機槍2挺,步槍27枝,手槍2枝。("農總"成員有一部分是持槍民兵)。
該組織主要頭頭都已逮捕,如分部政委趙心蘭(所謂"中國青年黨"員)、農浩哲、幕後指揮趙魁堂、參謀長黃日尚(所謂"投機倒把犯")、作戰部負責人農志業(被清洗回家幹部)、劉海深、岑立舒(所謂現管反革命分子)、政治部主任趙必祿("走私犯")、組織部長鐘巨倍(富農崽)及部分骨幹分子張機笑、農振烈、黃國棟、謝仁、陸崇然、李忠興、李南甫、趙必福、餘光權等18人均已逮捕歸案。(6)
廣西軍區派部隊圍剿"上石農總"26天以後,於5月27日開始撤離。
區革籌、廣西軍區給中央、中央軍委和中央文革的報告說,根據中央軍委、中央文革指示,我們即組織部隊分批歸建。220師直屬營二、三連已撤離上石抵達南寧,空軍高炮十五師四十四團二營回寧明,憑祥總站勤務連回憑祥。獨立一師一團二營五連回上石火車站,指揮所於(5月)29日返回南寧。留下獨立一師一二營六連率兩個排駐上石、練紅、三塘,繼續追捕外逃的三個壞頭頭,由寧明縣武裝部政委許鵬指揮。(7)
冤案炮製過程
廣西軍區圍剿"上石農總"後,開始有步驟、有計畫地羅織"上石農總"的罪名。其過程一一羅列如下:
6月30日,區革籌、廣西軍區向中央發出《關於解決上石"農總"分部問題的情況報告》的電報。
電報說,我們用八個連的兵力,於5月1日凌晨,對廣西"四.二二"寧明縣上石"農總"實行武裝封鎖包圍,經一個月的工作,部隊除留下一個連外,其餘七個連已撤回。
根據揭發材料證明,"上石農總"是受廣西新"四.二二"南寧郊區"農總"操縱的一個借革命造反之名,行反革命之實的反動組織。政治上大量事實證明是反動的,組織成員大多數是"五類分子"(地、富、反、壞、右)子女、勞改分子、走私、兵痞和"四清"下臺幹部。他們的基本群眾287人,經常參加活動的143人。這次包圍抓獲40人。(8)
6月15日,許鵬(寧明縣人武部政委、縣革委會主任)主持召開寧明縣革委會常委會議,研究捕判"上石農總"人員。
出席會議的有:李盛南、閻鳳奎、溫福連、呂錦德、農威豐、方錦易、徐慶元、梁興才。
會議通過同意縣軍管會上報中央審批槍斃趙魁堂、農浩澤、劉深海、趙必蘭(死緩兩年)、岑立舒、陸毅六人。判處趙必祿、岑振然二人無期徒刑(9)
6月28日,區革籌、廣西軍區再次向中央發出《關於公布上石"農總"為反動組織的情況報告》的電報。
電報宣稱:經過對其進行了武裝包圍,逮捕了首惡分子若干名,整個組織已經解體。反覆調查後,我們認為"上石農總"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反動組織"。為了充分發動群眾揭露敵人,加強無產階級專政,我們擬於適當時機在全區範圍內公布"上石農總"是"反動組織"。其領導集團是一夥國民黨反動派的殘渣餘孽和新生的"反革命分子"。
成員中經常活動的142人,其中有四類分子39人,勞改犯11人,偽"軍、政、警、特、憲"人員4人,流氓3人,參加過"反革命組織"24人,"反屬"4人,直系親屬被殺的8人,"四清"下臺幹部2人,"反革命組織青年黨"和"右江游擊隊"的27人。其行動計畫是"先攻佔縣城,開往十萬大山,再打通南寧,與廣西"四.二二"指揮部會師,解放全廣西"。…….(10)
以韋國清為首的廣西當局打擊政治對手的一貫伎倆就是:羅織罪名,上綱上線,再無情鎮壓。文革中廣西眾多冤案如"反共救國團"、"廣西地下黨叛徒"等案,就是如此同出一轍炮製出來的。
下面這封從北京發回廣西的電報,就可從中看出端倪。
5月29日,廣西革籌小組成員韋國清(區黨委書記、廣州軍區第一政委)、魏佑鑄(廣西軍區政委)、焦紅光(空七軍政委)上北京向中央文革匯報"當前廣西階級鬥爭問題"。他們在北京期間,與坐鎮廣西的其他領導電報、電話往返,遙控指揮授意。(11)
7月16日晚,董坤(支左人員,原部隊保衛幹事)從北京發來電報說,經在京幾位領導研究,有幾個問題答覆如下:
1,清理敵偽檔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應繼續抓緊進行。已查出的"叛徒"、"特務",應抓緊核實如有廳局級以上的應先搞清報上幾個來。
2,擬再公布一批"反共救國團"成員及其罪惡。"上石農總"問題也可以公布一批。
3,廣播電臺目前在廣播中不要提到"七.三"佈告及賀(希明)、霍(泛)、傅(雨田)、謝(王崗)、袁(家柯)問題。
4,覃家修(原鳳山縣副縣長,支持"四.二二")的材料要繼續核實。核實後的材料如夠點名批判的即由家裡領導討論決定。(12)
得此授意,廣西當局緊鑼密鼓地羅織"上石農總"的罪名,並向全廣西公布。
8月5日,韋國清調動廣西軍區部隊和"聯指"武裝圍剿南寧的廣西"四.二二",使"四.二二"全軍覆沒。
8月9日,廣西革籌、廣西軍區及時拋出《關於廣西"四.二二"農總寧明地區分部的反革命罪行公告》。
公告說破獲了反動組織廣西"四.二二"農總寧明縣上石分部,農總上石分部設作戰部、組織部、宣傳部、後勤部,下屬十七個分團,一個武裝連,農總分部共240人,經常活動的有143人,是一個"反革命組織"。
《公告》印發廣西各地,號召"深入持久地開展革命大批判",開展"三查一清"(即一查"走資派"幕後活動,二查""叛徒、"特務"活動,三查地、富、反、壞、右的活動,清理流竄人員)運動,認真清理階級隊伍和"向階級敵人發動猛烈地進攻,穩准狠地打擊一小撮階級敵人,迎接自治區革命委員會的勝利誕生"。(13),
冤案結局
「上石農總」一案株連寧明、憑祥兩縣(市)共五個公社十八個大隊五百多人。在圍剿,清查中,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有4人,在勞改和關押中病死4人,被槍殺和斗打、迫害死的107人,總共死亡115人。被判處無期徒刑3人,有期徒刑22人,公安機關宣布管制1人,拘留6人,另被斗殘1人,外逃下落不明8人。(14)
"上石農總"冤案的炮製給韋國清為首的廣西當局打擊政治對手廣西"四.二二"一個口實,將其定性為"反革命組織",從而在政治上抹黑廣西"四.二二"。
同時該冤案對韋國清們也是個啟發,此例一開,韋國清駕輕就熟地祭起"階級鬥爭"這個法寶,順著毛澤東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實際上是國共兩黨鬥爭的繼續"的思路,接著製造出更大的"反共救國團"冤案,在廣西全境鎮壓廣西"四.二二"。
從1980年6月25日開始,南寧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與寧明縣公社公檢法組成調查組,對此案進行複查。認為"上石農總"是在廣西"四.二二"劉錫榮的指導下和佈置下,按照廣西"四.二二"指揮部的組織機構,以派性建立起來的。絕大多數成員是以派性出發,加入該組織的。這組織沒有制定什麼反革命計畫和行動綱領。因此,對"上石農總"不應定為反動組織,應定為群眾組織。
經報廣西高級法院核准,於1981年7月27日以(80)刑監字第149號文批復南寧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撤消1976年元月22日革保刑復字(68)第43號批復,給予"上石農總"受害人員改判或平反。
對原槍決的四人中屬於冤殺的三人(趙魁堂、趙必福、陸毅)、錯殺一人(劉海深,犯有慣偷和強姦罪),三人改判或免刑(劉錫榮、農建和免刑,岑振烈犯盜竊罪,由20年改判為12年)。其餘人員無罪釋放。(15)
完稿於2006年4月18日
註釋:
(1)中共南寧地委整黨辦公室機密檔案(1987年5月11日編印)《南寧地區文化大革命大事記1966-1976》第51頁。
(2)同注1,第52頁。
(3)中共廣西整黨辦公室機密檔案(1987年編印)《廣西文化大革命大事記1968年》第19頁-20頁。
(4)同注3,第41頁
(5)同注1,第52頁
(6)同注3,第45、46頁
(7)同注3,第58、59頁
(8)同注3,第63頁
(9)同注1,第52頁
(10)同注3,第82頁
(11)同注3,第59頁
(12)同注3,第95、96頁
(13)同注1,第52頁
(14)同注1,第53頁
(15)同注1,第54頁
圍剿原因
南寧地區寧明縣的"上石農總",是在廣西形成兩大派(保守派)"聯指"和造反派"四.二二")組織後,在廣西"四.二二"指揮部劉錫榮等人的指揮下,於1967年9月成立。下設作戰、組織、宣傳、後勤等部。下屬十七個分團,一個武裝連。參加人憊?00多人,領導成員16人。
文革之初,毛澤東利用造反派進行宮廷權力鬥爭,號召民眾造反,向著他和他的小集團之外的整個官僚層發起了衝擊,如批"資反線",斗"走資派"等。在歷次政治運動中對共產黨早有怨氣的平民造反派則趁機造反,利用宮廷鬥爭來追求自己的人權,其具體表現為"踢開黨委鬧革命",追查"資反線"整群眾"黑材料"的造反派衝擊學校、工廠、機關的人事、保衛和黨委辦公室,打砸保險櫃。搶走"黑材料"的檔案,在這場反政治歧視、反政治迫害,謀平反、爭人權的文革反抗運動中,極大地衝擊了中共原有的統治秩序。
"上石農總"成立後,為對付廣西"聯指"的武裝鎮壓,於1968年2月22日,在南寧縣搶走了上石、馬洞、練江、油隘、板旺、哨平等六個大隊民兵槍支64枝,子彈2400發。同年,4月8日,他們又圍攻油隘派出所和襲擊支持"聯指"的解放軍邊防部隊,打傷部隊戰士和民兵各一人。並搶走了油隘派出所一批公私財產及機要文件檔案等。
對於"上石農總"的行為,寧明縣武裝部副部長閻鳳奎授意夏石公社武裝部李榮華,通過上石大隊黨支部勞振成、陸美花等人蒐集"上石農總"的活動材料,然後交由寧明縣武裝部政工科幹事馬明才綜合整理,由寧明縣武裝部上報,定為"反革命組織"(2)
以韋國清為首的廣西革籌和"廣西軍區"對廣西"四.二二"正苦於無從下手,得到寧明縣上報的"上石農總"問題材料,如獲至寶,終於可以有藉口打擊鎮壓廣西"四.二二"了。
3月15日,廣西革籌、廣西軍區給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報告《關於寧明縣》"上石農總"問題"。
報告說,上石"農總"是一個"壞人"當權和聚集的組織。十二名領導成員中、有地主分子一名、壞分子二名、勞改管制分子一名、投機倒把否則三名、"四清"下臺幹部一名、有政(治)歷(史)問題被清洗回家三名、殺父之仇一名。
上石"農總"的罪名是:攻擊毛主席和林彪副主席,公開誣蔑"四清"運動,大搞資本主義,猖狂破壞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1,"農總"後臺陸崇勛指著毛主席像說"他下臺我們就好過了,可以吃飽飯了"。
2,把"四清"運動誣為"強迫插隊青年清"、"口糧全家清"、"無理壓人清"、"貧下中農被打擊清"。
3,大搞資本主義復辟,頭目劉深海在社員動員大會上公開說:"誰想多開荒、吃得飽就來開會"。
4,"搶奪"民兵機槍一挺、衝鋒槍四枝、步槍五十一枝。
5,制定反革命綱領,要在今冬明春實現"四大自由"、"八項任務",公開叫喊"賀龍元帥萬歲!"污蔑支援越南和守邊部隊是賀龍的部隊。
根據上述情況,我們的意見是:
1,派部隊武裝包圍,強行收繳武器彈藥。
2,取締組織,嚴辦首惡分子。(3)
4月16日,廣西革籌、廣西軍區向中共中央、中央軍委、中央文革發出《關於"上石農總"分部調查報告》的電報。
電報冠以上石"農總"的罪名是:
1,組織人員非常複雜,其中"五類分子"26人,"反革命分子"9人,"壞分子"6人,有政治侍獾娜?人,殺父之仇2名。投機倒把犯2人,共計124人。
2,一些骨幹分子極端仇視革命委員會,反對解放軍,攻擊毛主席。
3,公開提出在農村中搞"三自一包"、"四大自由"以及"八大綱領"。
4,污蔑攻擊偉大的"四清"運動。
5,該組織的頭頭企圖逃亡越南。
6,敲詐勒索,強姦婦女。
我們的意見是,用二二0師直屬營一個連,獨立一師一團二營五、六連、憑祥總站勤務連共四個連的兵力和直屬營全部,以迅速、突然的動作殲滅這股反革命土匪武裝。爾後留下少量部隊抓革命促生產,回覆秩序。(4)
圍剿經過
1968年4月30日晚上,廣西軍區調動崇左駐軍650部隊、憑祥邊防部隊、寧明駐軍6881部隊、寧明機場部隊等八個連隊,以及"聯指"武裝民兵包圍"上石農總"。
在南寧軍分區副司令賈煥雨和廣西軍區作戰處副處長施鴻相親自監督下,許鵬(寧明縣武裝部政委、縣革委主任)為總指揮,閻鳳奎(寧明縣武裝部副部長、縣革委常委),鄭旭春(上石公社革委會主任)為副總指揮。
5月1日攻打下"上石農總",所抓獲的俘虜四十人全部關押在上石舊糧站倉庫。(5)
5月4日,廣西革籌,廣西軍區向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發出《關於解決上石"農總分部"問題的進展情況報告》的電報,透露了這次圍剿的情形。
電報說,5月1日凌晨四時前,對各據點形成包圍圈,爾後逐步壓縮,控制高地,封鎖要道,進行了搜索,當地"民兵"(即"聯指"武裝)在大部隊到來以前,已與他們發生了幾次衝突,雙方都有傷亡。這次部隊和"民兵"包圍後,先後抓捕了62人,瓦解自首56人,打死9人,總共127人。繳獲輕機槍2挺,步槍27枝,手槍2枝。("農總"成員有一部分是持槍民兵)。
該組織主要頭頭都已逮捕,如分部政委趙心蘭(所謂"中國青年黨"員)、農浩哲、幕後指揮趙魁堂、參謀長黃日尚(所謂"投機倒把犯")、作戰部負責人農志業(被清洗回家幹部)、劉海深、岑立舒(所謂現管反革命分子)、政治部主任趙必祿("走私犯")、組織部長鐘巨倍(富農崽)及部分骨幹分子張機笑、農振烈、黃國棟、謝仁、陸崇然、李忠興、李南甫、趙必福、餘光權等18人均已逮捕歸案。(6)
廣西軍區派部隊圍剿"上石農總"26天以後,於5月27日開始撤離。
區革籌、廣西軍區給中央、中央軍委和中央文革的報告說,根據中央軍委、中央文革指示,我們即組織部隊分批歸建。220師直屬營二、三連已撤離上石抵達南寧,空軍高炮十五師四十四團二營回寧明,憑祥總站勤務連回憑祥。獨立一師一團二營五連回上石火車站,指揮所於(5月)29日返回南寧。留下獨立一師一二營六連率兩個排駐上石、練紅、三塘,繼續追捕外逃的三個壞頭頭,由寧明縣武裝部政委許鵬指揮。(7)
冤案炮製過程
廣西軍區圍剿"上石農總"後,開始有步驟、有計畫地羅織"上石農總"的罪名。其過程一一羅列如下:
6月30日,區革籌、廣西軍區向中央發出《關於解決上石"農總"分部問題的情況報告》的電報。
電報說,我們用八個連的兵力,於5月1日凌晨,對廣西"四.二二"寧明縣上石"農總"實行武裝封鎖包圍,經一個月的工作,部隊除留下一個連外,其餘七個連已撤回。
根據揭發材料證明,"上石農總"是受廣西新"四.二二"南寧郊區"農總"操縱的一個借革命造反之名,行反革命之實的反動組織。政治上大量事實證明是反動的,組織成員大多數是"五類分子"(地、富、反、壞、右)子女、勞改分子、走私、兵痞和"四清"下臺幹部。他們的基本群眾287人,經常參加活動的143人。這次包圍抓獲40人。(8)
6月15日,許鵬(寧明縣人武部政委、縣革委會主任)主持召開寧明縣革委會常委會議,研究捕判"上石農總"人員。
出席會議的有:李盛南、閻鳳奎、溫福連、呂錦德、農威豐、方錦易、徐慶元、梁興才。
會議通過同意縣軍管會上報中央審批槍斃趙魁堂、農浩澤、劉深海、趙必蘭(死緩兩年)、岑立舒、陸毅六人。判處趙必祿、岑振然二人無期徒刑(9)
6月28日,區革籌、廣西軍區再次向中央發出《關於公布上石"農總"為反動組織的情況報告》的電報。
電報宣稱:經過對其進行了武裝包圍,逮捕了首惡分子若干名,整個組織已經解體。反覆調查後,我們認為"上石農總"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反動組織"。為了充分發動群眾揭露敵人,加強無產階級專政,我們擬於適當時機在全區範圍內公布"上石農總"是"反動組織"。其領導集團是一夥國民黨反動派的殘渣餘孽和新生的"反革命分子"。
成員中經常活動的142人,其中有四類分子39人,勞改犯11人,偽"軍、政、警、特、憲"人員4人,流氓3人,參加過"反革命組織"24人,"反屬"4人,直系親屬被殺的8人,"四清"下臺幹部2人,"反革命組織青年黨"和"右江游擊隊"的27人。其行動計畫是"先攻佔縣城,開往十萬大山,再打通南寧,與廣西"四.二二"指揮部會師,解放全廣西"。…….(10)
以韋國清為首的廣西當局打擊政治對手的一貫伎倆就是:羅織罪名,上綱上線,再無情鎮壓。文革中廣西眾多冤案如"反共救國團"、"廣西地下黨叛徒"等案,就是如此同出一轍炮製出來的。
下面這封從北京發回廣西的電報,就可從中看出端倪。
5月29日,廣西革籌小組成員韋國清(區黨委書記、廣州軍區第一政委)、魏佑鑄(廣西軍區政委)、焦紅光(空七軍政委)上北京向中央文革匯報"當前廣西階級鬥爭問題"。他們在北京期間,與坐鎮廣西的其他領導電報、電話往返,遙控指揮授意。(11)
7月16日晚,董坤(支左人員,原部隊保衛幹事)從北京發來電報說,經在京幾位領導研究,有幾個問題答覆如下:
1,清理敵偽檔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應繼續抓緊進行。已查出的"叛徒"、"特務",應抓緊核實如有廳局級以上的應先搞清報上幾個來。
2,擬再公布一批"反共救國團"成員及其罪惡。"上石農總"問題也可以公布一批。
3,廣播電臺目前在廣播中不要提到"七.三"佈告及賀(希明)、霍(泛)、傅(雨田)、謝(王崗)、袁(家柯)問題。
4,覃家修(原鳳山縣副縣長,支持"四.二二")的材料要繼續核實。核實後的材料如夠點名批判的即由家裡領導討論決定。(12)
得此授意,廣西當局緊鑼密鼓地羅織"上石農總"的罪名,並向全廣西公布。
8月5日,韋國清調動廣西軍區部隊和"聯指"武裝圍剿南寧的廣西"四.二二",使"四.二二"全軍覆沒。
8月9日,廣西革籌、廣西軍區及時拋出《關於廣西"四.二二"農總寧明地區分部的反革命罪行公告》。
公告說破獲了反動組織廣西"四.二二"農總寧明縣上石分部,農總上石分部設作戰部、組織部、宣傳部、後勤部,下屬十七個分團,一個武裝連,農總分部共240人,經常活動的有143人,是一個"反革命組織"。
《公告》印發廣西各地,號召"深入持久地開展革命大批判",開展"三查一清"(即一查"走資派"幕後活動,二查""叛徒、"特務"活動,三查地、富、反、壞、右的活動,清理流竄人員)運動,認真清理階級隊伍和"向階級敵人發動猛烈地進攻,穩准狠地打擊一小撮階級敵人,迎接自治區革命委員會的勝利誕生"。(13),
冤案結局
「上石農總」一案株連寧明、憑祥兩縣(市)共五個公社十八個大隊五百多人。在圍剿,清查中,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有4人,在勞改和關押中病死4人,被槍殺和斗打、迫害死的107人,總共死亡115人。被判處無期徒刑3人,有期徒刑22人,公安機關宣布管制1人,拘留6人,另被斗殘1人,外逃下落不明8人。(14)
"上石農總"冤案的炮製給韋國清為首的廣西當局打擊政治對手廣西"四.二二"一個口實,將其定性為"反革命組織",從而在政治上抹黑廣西"四.二二"。
同時該冤案對韋國清們也是個啟發,此例一開,韋國清駕輕就熟地祭起"階級鬥爭"這個法寶,順著毛澤東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實際上是國共兩黨鬥爭的繼續"的思路,接著製造出更大的"反共救國團"冤案,在廣西全境鎮壓廣西"四.二二"。
從1980年6月25日開始,南寧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與寧明縣公社公檢法組成調查組,對此案進行複查。認為"上石農總"是在廣西"四.二二"劉錫榮的指導下和佈置下,按照廣西"四.二二"指揮部的組織機構,以派性建立起來的。絕大多數成員是以派性出發,加入該組織的。這組織沒有制定什麼反革命計畫和行動綱領。因此,對"上石農總"不應定為反動組織,應定為群眾組織。
經報廣西高級法院核准,於1981年7月27日以(80)刑監字第149號文批復南寧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撤消1976年元月22日革保刑復字(68)第43號批復,給予"上石農總"受害人員改判或平反。
對原槍決的四人中屬於冤殺的三人(趙魁堂、趙必福、陸毅)、錯殺一人(劉海深,犯有慣偷和強姦罪),三人改判或免刑(劉錫榮、農建和免刑,岑振烈犯盜竊罪,由20年改判為12年)。其餘人員無罪釋放。(15)
完稿於2006年4月18日
註釋:
(1)中共南寧地委整黨辦公室機密檔案(1987年5月11日編印)《南寧地區文化大革命大事記1966-1976》第51頁。
(2)同注1,第52頁。
(3)中共廣西整黨辦公室機密檔案(1987年編印)《廣西文化大革命大事記1968年》第19頁-20頁。
(4)同注3,第41頁
(5)同注1,第52頁
(6)同注3,第45、46頁
(7)同注3,第58、59頁
(8)同注3,第63頁
(9)同注1,第52頁
(10)同注3,第82頁
(11)同注3,第59頁
(12)同注3,第95、96頁
(13)同注1,第52頁
(14)同注1,第53頁
(15)同注1,第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