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本中心獲悉,粵東地區的醫院,醫務人員與產婦及家屬私下協商,將剛產下的嬰兒賣給別人,以獲「三贏」之利。產婦因為原來子女多或者屬於未婚生育,新生嬰兒會帶來生活困難,不如出售獲利又有助脫困;買家都是一些稍有錢財又膝下空虛的城市公務人員,買來領養可了一番心願;撮合嬰兒買賣的醫務人員也可從中牟利。住院待產的孕婦及家屬一旦表示不願撫養嬰兒,情願出讓,醫務人員便以最快的速度通知早已挂了號的社會關係人,通知他們在嬰兒出生後即可抱走,留下一萬或數萬元不等的現金。據悉,近年這種風氣在粵東十分盛行。
據瞭解,粵東屬於廣東的貧困地區,當地經濟不發達,政府財政收入多數入不敷出。例如揭陽市的揭西縣每年財政收入僅八千萬元,而需要支付公務人員和教師的年工資和行政開支卻達兩億元,廣東省政府每年不得不借款八千萬元,仍有巨大缺口,許多鄉鎮的公務人員經常是半年沒有工資發。此外,汕頭市,揭陽市,陸豐市,汕尾市,潮州市等地的財政收入都需要省政府補貼。「窮則思變」是當地人的拿手好戲,規範的政府運作受到利益屈從的衝擊,各行各業的職工都搞創收。醫院的管理在政府資源嚴重欠缺的情況下變得混亂和逐利。新生嬰兒買賣沒有人管,外地民工多生孩子也無人管,因此成了省內比較「鬆動」的地方,計畫生育控制在這裡的最後一關往往「失守」。據熟悉情況的人說,粵東的醫院,如果出生嬰兒由其父母出讓,購買者趨之若鶩,特別是男嬰呈現供不應求之勢。
據一名最近成功購買男嬰的深圳公務人員說,他的獨女已經長大成人,即將成為「潑出去的水」,收養男嬰是多年來的夙願,不久前因為從粵東醫院抱養男嬰的速度不夠別人快,失去了一次機會,而這次行動迅速,得以成功。由於公務人員抱養計畫外子女違法並有被開除公職之險,因此只能秘密收養。他說,這種情況在深圳非常普遍。
根據中國現行法規,領養子女的手續很繁雜,且有先決條件,要循正道領養子女基本不可能。在領養的嬰兒中,男嬰佔多數,因為廣東人,特別是粵東人重男輕女,家有獨女者較傾向另覓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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