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想法可以理解,但是這種對比是缺乏根據的。
第一,在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遊行示威的權利是得到充分保障的,遊行許可的申請絕大多數都能被批准,包括白宮附近,甚至總統車隊途經的路線,都能允許人去示威。
中國憲法中規定百姓有言論和遊行示威的自由,卻幾乎沒有幾個示威的申請真正批准過,除非權力集團為了自己的目的而需要人們去遊行示威,其實這時它也不需要你去申請了。
第二,美國總統就職典禮時,抗議活動是經常發生的,大家各行其是,互不干擾。美國總統決不可能發布取締或鎮壓令,真發布了,他也就當不成總統了。布希在 2001年就任第一任總統的典禮上,在白宮附近有近10個團體組織的兩萬多人舉行抗議活動;在他的第二任總統就職典禮上,更有人在他的車隊路過時進行「抬棺」示威。這些示威者並沒有受到美國政府的任何鎮壓,總統也沒有搞「秋後算賬」。
第三,「4.25」並不是去遊行示威。如果要從法律上較真,「4.25」是法輪功學員自發的到位於中南海附近的國家信訪辦集體上訪,這是不需要申請許可的,上訪也沒有人數的限制,而且當時學員站隊和排列位置都有警察在現場安排。法輪功學員上訪完全是出於對上級領導的信任。在文革以後,為了處理大量的冤假錯案,從中央到地方的「信訪」部門應運而生,負責接待處理人民來信和來訪。「4.25」上訪其實是法輪功學員多年來為爭取寬鬆的修煉環境持續上訪中規模最大的一次而已。
第四,「4.25」發生的背景是法輪功學員的修煉環境受到某些職能部門的騷擾,大法書籍被禁止出版,媒體上歪曲事實攻擊法輪功,甚至公開出現抓人打人的惡性事件。在中國大陸,受害群眾如何對待面臨的錯誤對待呢?中國百姓特有的做法就是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希望上級領導來給百姓做主。
用平常心看 「4.25」,不過是一個很具中國特色的民眾受到不公正對待時尋求上級領導主持公道的上訪事件。「4.25」上訪在當天得到妥善處理,國務院總理責成信訪辦的負責人出面接待處理,無辜被抓的法輪功學員獲得釋放,國務院聽取了學員允許出版大法書籍和給一個寬鬆修煉環境的要求。上訪的學員很快和平散去。
人們去白宮示威,美國政府不會鎮壓;萬名法輪功學員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當時的總理也沒有說要鎮壓,而是採取明智態度予以解決。
對法輪功的鎮壓,實際上是急於樹立權威、妒忌法輪功創始人有那麼多信徒的江澤民與「假惡暴」成性的中國共產黨相互利用發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