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對外開放辦公室副主任、省外經貿廳黨組成員王向(副廳級),在任省第二印染廠廠長期間,利用該廠住宅樓工程招標之機,收受承攬該工程的高陵縣個體建築商張某好處費人民幣30萬元,與李永清、崔芙蓉、楊鶴群等廠級領導私分,該王分得 10萬元。該案已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陝西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黨支部書記王道生,在任該中心主任期間,與副主任王長生、省建設機械車輛物資總公司經理馬懷禮合謀,假借西北二環經濟適用房項目貸款之名,將2800萬元的住房資金套出,馬懷禮用於個人炒股,造成這部分資金至今無法收回。馬懷禮為感謝王道生、王長生,借給二王各100萬元讓其炒股賺錢。另外,王道生還擅自決定超範圍發放貸款1950萬元,至今尚有1160萬元未能收回。此案已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西安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西安日報社社長王長安,代表該報社同西安市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勞司總經理左利安簽訂土地轉讓協議,左利安為表示感謝和能夠順利獲取分期土地轉讓款,通過王長安的弟弟王長來送給王人民幣15萬元。移送司法機關後,經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該王有期徒刑7年。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副校長李良晨,在學校教學樓工程招標、建設過程中,利用主管基建工程的職務之便,為對方謀取利益,先後5次收受施工單位或個人錢財共計人民幣14萬元。該李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陝西楊凌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王化勇(副廳級),在任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設備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建設校園網路工程的採購中,先後收受西安大成技術設備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葉某、西安科析儀器成套公司、陝西泰華視聽網路技術有限公司人民幣7.1萬元。該王任楊凌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後,又利用職務之便,2次接受葉某的3萬元。共計收受現金10.1萬元。該王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中航第二集團公司西安航空工業供銷儲運公司(簡稱407庫)原主任周銀生、史成才,在先後擔任該庫主任期間,勾結社會上的不法份子,以和個體戶聯合經營為名,先後將價值5000萬元物資供給山西河津供銷床單廠經理蘭斌,至今尚有3236 萬元的貨款未收回。407庫的上級單位407站站長劉樂友(正廳級)多次收受蘭斌、史成才所送現金6萬元。周銀生多次收受和索要蘭斌現金51萬元。史成才在與蘭斌物資串換貿易中,共收受現金22.4萬元。該庫副主任楊益民涉嫌受賄3.5萬元,涉嫌貪污1.2萬元。該庫供銷公司經理丁亞群在物資串換生鐵中,先後4次收受蘭斌現金7萬元。另外,湛江工貿企業供銷公司法人代表盧恆開還向407庫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4份,貨物價款239.53萬元,逃稅40.7 萬元,虛開增值稅發票總額167.9萬元。此案中,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已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西安市城市建設開發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王未然(副廳級),指使經營處處長趙利捷,以提取售樓獎勵的名義,虛開發票,套出38.7萬元現金,將18.78萬元發給幹部職工和交納虛開發票稅金,剩餘19.92萬元王據為己有。王在任職期間,還指示有關人員從安居工程指揮部借給未央區十里堡村村民黃新蘭20萬元,用於黃個人經營磚廠。此案已移送司法機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