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消息人士稱,吳征和楊瀾事件不僅涉嫌個人誠信、商業欺詐,且涉及嚴重的「官商勾結」,宣傳系統部分高級官員涉案。
中共廣州市委的機關報《廣州日報》總編輯何向芹,由於涉嫌貪污受賄巨款於2002年元旦後被當地紀檢人員拘留「雙規」。
而《廣州日報》原社長、剛提升為中共廣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的黎元江據說同樣涉及該案,行動也已受監視。
黎元江在中國大陸報界幾乎是無人不曉的人物。他於1991年任《廣州日報》社長,時年僅30多歲,是當時中國大陸最年輕的黨委機關報報社長之一。「廣州日報」集團是中國大陸媒體由政府喉舌轉變成為商業化集團的先驅。
1996年,「廣州日報」被中央特批為中國第一個結合編輯、銷售、印刷、廣告和發行的報業集團,其旗下有14家子報、多家雜誌,《足球報》、《新現代畫報》、《南風窗》已是全國知名報刊;報業集團下屬7家子公司,經營範圍涉及房地產、報刊發行、印刷、連鎖店、電子商務、圖書業、酒店業、廣告業;報業集團還擁有廣州出版社,是中國大陸最大的報業集團。
中國報業有「《廣州日報》現象」之說。
6年來,「廣州日報」發行量增加到每天163萬份,2001年的廣告收入高達1億5千700萬美元,徹底將一個原本死氣瀋瀋的黨報,改頭換面成為一個充滿生氣和廣告的報紙。
據廣州方面消息,黎和何在這家中國大陸銷量最大、賺錢最多的報業合作多年,他們既是這家報業的頭頭,又是姘居關係。他們在該報業中專橫獨斷,權力不受任何制衡,生活腐化墮落,過著花天酒地的日子。每年有近三分之一的日子是在港澳或歐美享受。
幾年前該報業在歐洲購置了多套現代化的印刷設備,耗資近十億港元,這些設備完全由黎何兩人往歐洲拍板購買,由此收授商家巨額回扣。在此同時他們將相當數量的外資外商廣告費在港澳地區收取並存入私人帳戶,這筆款據說就超過一億港元。他們已將孩子送往美國讀書。
據新華社消息,1月2日,「廣州日報號」列車抵達北京西客站。從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廣州日報報業集團將廣州至北京T15/16次、T29/30次四組列車的冠名買斷,推出了第一個用報刊冠名的鐵路列車。
有關調查人員相信,他們可能有將部分贓款在港澳或美國可能購有房產。這個特大貪污受賄案,是有關反污部門收審這家報業涉嫌犯貪污罪的廣告部負責人時扯出來的。
同時消息人士說,調查人員在審問這家報業總編輯何向芹時,她已供出曾用大筆資金賄賂、國家新聞出版署副署長梁衡,以及一位前中宣部副部長、現任中央某媒體機構負責人(正部級)等。
據消息人士透露,此案據稱中共中央政治局某位委員亦涉案,有可能被江澤民用來打擊異己,有可能是權力鬥爭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