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書最令人吃驚的地方是,披露了有關中國官員貪污腐化的普遍程度。官場上大量利用權力換取實利,妻、兒、情婦在海內外置業者比比皆是。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不管官位有多高,都可以透過秘書、司機、親朋戚友、甚或同僚進行賄賂。西方有雲,羅馬帝國之亡,亡在保姆手中。我看如此下去,中國或將亡於哥們政治、秘書政治手中。
在諸多對盛雪女士恐嚇的電話中,有一通是告訴盛雪,她的做法是有損國家利益的。筆者對此感慨萬分。「國家利益」啊,建國以來多少罪惡都是假你的名而行。五十多年來,哪一次政治運動不是要求人民放棄小「我」,為「國家利益」而犧牲。而國家走到今天,是否因人民五十多年的犧牲而上軌道?正好相反,今天反而是一片更為腐敗的景象。我們社會大眾,今天應該清醒過來,一個人若光是要身體的整體好,而不顧身體各部分的健康,那整體也好不到哪裡去。國家是人民組成的,每個公民的人權得不到保障,國家怎能好得起來?過去五十年堅持國家利益至上是本末倒置的做法,是一條大錯特錯的路,是一條反方向的路。更何況國家利益只不過是黨國掌權人欺騙群眾的幌子。君不見,黨國領導們在叫大家犧牲的同時,他們自己卻正在海內外置業呢。
盛雪此書,不能被看成是在為賴昌星辯護。正確地說,她是讓賴昌星有機會提出他這一方的看法。在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裏,賴昌星是有權提出他的看法的。盛雪作為一個新聞從業員,做到了為一個人的權利的保障所應作的努力。我希望盛雪這個例子,可以作為我們社會大眾的一個好例子。也就是,我們若不為別的個人的人權辯護,那麼我們也許有幸逃得了「反右」那一劫,我們也許逃得了「文化大革命」那一劫。但當有一天厄運降臨到自己頭上時,你也將發現,身旁所有的人都視若無睹,大家都在明哲保身呢。但願《遠華案黑幕》一書是國人開始為自己,為個體的人權奮鬥大流的開端。須知道,當每個個體的人權沒有得到保障之時,這個國家從定義上講是無論如何也好不起來的。